⑴ 婚检会检查出来一些疾病,哪些疾病是不允许结婚的呢
禁止结婚的疾病是指的不允许结婚的疾病。如果说患有疾病,那么这些疾病就有可能导致后代患有遗传疾病,也有可能传染给结婚对象,这样的情况就是不允许结婚的。中国是提倡优生优育的,为了保证中国的后代的健康质素有严格的规定。
总结起来,禁止结婚的疾病包括重症精神病、重症智力低下者、处于发病期的法定传染病,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现在大家都知道患有哪些疾病是不允许结婚的了吗?
⑵ 婚姻法中规定哪些病不能结婚
婚姻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哪些病不能结婚,只是规定了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艾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依据是《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一)严重遗传性疾病;
(二)指定传染病;
(三)有关精神病。
经婚前医学检查,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第九条 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2)婚姻法规定生什么病不能结婚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修正)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第十一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⑶ 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哪些
法律分析: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都有:1、严重遗传性疾病;2、有关精神病;3、指定传染病。
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婚姻登记前如实告一方,一方未如实告知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婚姻。
2021年开始《婚姻法》失效,由《民法典》代替,《民法典》不禁止患有严重疾病的结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⑷ 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法律分析:对于禁止结婚的类型的阐述中规定了以下两种情形是不能结婚的:第一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第二种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是婚姻法对于“禁止结婚”的具体疾病类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根据我国的母婴保健法对禁止结婚的类型的相关界定进行判断。其中,我国母婴保健法将我国婚前医学检查的疾病类型的规定分为了三种,分别是: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和有关精神病,而母婴保健法第三十八条对于这三种类型的疾病也进行了明确的阐释。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我国一般会根据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等进行衡量和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