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领结婚证是在哪个地方领
男女双方的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县民政局即可领取结婚证。
② 结婚登记在哪里登记
法律分析:需要登记结婚的内地男女双方需带着材料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要以下三个步骤:
1、申请,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的,应当出具书面说明,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③ 结婚登记证在哪里办理
办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返宴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一、结婚登记办理地点:
1、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办理。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渣运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大致可分为申请、审查和登记三个环节。
(一)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申请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婚前检查证明。申请复婚的,可以不再进行婚前检查。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本人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申如世梁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必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注销其离婚证。但对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登记申请,应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涉外婚姻的结婚证须贴有男女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男女在申请结婚登记的时候,经过审查发现有一方或者双方其实都不满足规定的结婚条件,这个时候工作人员就会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当然,有些时候因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其实也是会对结婚证的领取造成一定的影响,至少无法当场领到证了。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④ 扬州离婚证在哪里办
扬州离婚证可以到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具体有:
1、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运河西路215号
电话:0514-87311544
2、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维扬路469号
电话:0514-87982020
3、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宝应县安宜东路120号
电话:0514-88279366
4、仪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仪征市勤丰路(民政局院内)
电话:0514-83417656
5、高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高邮市万金路8号
电话:0514-84640289
6、扬州市江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35号
电话:0514-86869520
⑤ 西安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 西安婚姻登记处地址
领结婚证说起来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只要带上相应的资料,一般当天去婚姻登记处登记当天就能领到结婚证,那西安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呢?下面我们就来了解看看西安婚姻登记处地址吧。
西安结婚登记在哪里办理
1:新城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东四路242号
2:未央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未央路爱家超市;
3:雁塔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市三兆路中段社区服务中心院内;
4:碑林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地址:湘子庙街37号;
5:莲湖区婚姻登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大庆路66号;
6:灞桥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纺织城纺北路;
7:临潼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临潼经济开发区;
8:长安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长安区委大院;
9:阎良区婚姻登记管理处 这家登记处的地址在:西安胜利路老年公寓;
西安怎么领结婚证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都是自愿结婚的;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两人都达到了法定的婚礼,法定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宴卖高岁.女年满20周岁配念。
3、男女双方申请结婚登记前都是均无配偶状态(未婚、离婚、丧偶)。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个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两人需要提供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结婚登记可以到男女两人其中一晌尺方的常住户口的的地区的民政局去办理婚姻登记,只要带上相应的材料则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两人在提出婚姻登记申请时,两人需要一起填写一份结婚登记声明书。
3、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两人在填写完结婚登记声明书上的信息后,最后还需要在声明人一栏的地方签上自己的名字和按手印。
4、婚姻登记处则对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资料进行审查,若存在问题则书面表达,若符合条件则允许登记。
四、审批流程
需要核实申请人的证件,还有结婚登记声明书的信息内容,审查通过则可以颁发结婚证。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现在国家对于婚姻登记的收费都是一致的,而且国家还有明确的规定,结婚登记只能收取9元的工本费。现在有些地区已经开始免费了。
⑥ 结婚登记处在哪里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⑦ 扬州在哪里领结婚证 扬州市办理结婚证指南
扬州在哪里领结婚证——各区婚姻登记处地址、电话
1、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
地址:处市运河西路215号
联系电话:0514-7311544
2、扬州市邗江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196号
联系电话:0514-7982020
3、扬州市维扬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扬子江北路555号
联系电话:0514-7301890
4、扬州市宝应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宝应县叶挺东路62-2号
联系电话:0514-8279366
5、扬州市仪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仪征市民政局院内
联系电话:0514-3417656
6、扬州市高邮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邮市万金路8号
联系电话:0514-4640289
7、扬州市江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江都市龙城路35号
联系电话:0514-6869520
扬州市办理结婚证指南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虚宴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闭芹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差态银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现在大家知道扬州办理结婚登记应该去哪里,结婚登记的各项事宜了吧。祝结婚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