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婚姻资讯 > 婚姻登记制度怎么取消

婚姻登记制度怎么取消

发布时间:2023-07-22 21:01:07

Ⅰ 国家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规定吗

‍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但事实婚姻效力至今不能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一、1984年8月30日以前,承认事实婚姻。

二、1984年8月30日至1994年2月1日限制承认事实婚姻。

1980年《婚姻法》施行后,最高院于1984年8月30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事实婚姻是违法的,应对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并对事实婚姻的认定标准作了限制性的解释。要求起诉时双方必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和符合结婚的其他条件,而将那些虽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起诉时双方或一方不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的,排除在事实婚姻关系以外,作为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至此我国司法机关开始限制性的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意见》第1条、第2条规定,在1986年3月15日以前如果事实婚姻双方在起诉时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则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在1986年3月15日以后事实婚姻双方如同居时均符合法定条件,也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否则都认为是非法同居。该《意见》第4条规定,离婚后的双方未履行复婚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认定为非法同居。(3)规定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最后期限于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条例施行之起不再承认事实婚姻关系。

三、1994年2月1日至2001年4月28日,不承认事实婚姻。

四、2001年4月28日后,事实婚姻效力待定。

2001年4月28日《婚姻法》修正后,其第八条规定了:“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而对未补办结婚姻登记的事实婚姻的效力却没有明确规定。

自2001年12月27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者经补办登记,其事实婚姻关系可溯及既往地合法化,得到承认与保护。

2001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5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双方不补办结婚登记,其关系为同居关系,不视为事实婚姻。

阅读全文

与婚姻登记制度怎么取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西安事业单位怎么政审 浏览:960
美女什么时结果没有找到人 浏览:481
美女喜欢玩的游戏有哪些 浏览:136
父母爱情江卫东老婆叫什么名字 浏览:883
健康路4号二手房多少钱 浏览:945
老牛的婚姻状况是怎么样的 浏览:627
如何给孩子讲故事文字版 浏览:454
爱情什么时间开始 浏览:779
被尘封的故事水晶块有什么用 浏览:132
商场经济如何发展 浏览:795
数字273爱情含义是什么 浏览:242
和美女开场白怎么 浏览:934
司法警察改革后事业编怎么改 浏览:738
幸福西饼投资多少钱能开 浏览:820
还有什么民间缩写故事200字 浏览:17
如何度过经济周期 浏览:406
幼儿园健康登记表备注怎么写 浏览:873
如何引入健康险 浏览:465
美女长得怎么这么甜美可爱 浏览:457
健康管理师属于国家什么等级 浏览: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