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事实婚姻的问题..
兄弟你好,我是法学专业的。
那位警官算是一位无知的了。你倒是可以成为专家了。
(1)、你说的对,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生活 的,并且年龄、身体过关以及自愿结合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了。
1994年2月1日以后,双方就只成立非婚同居关系了或者非法同居关系。非法同居关系的是指已经结婚之人又与他人同居的。我想这一种,你应该没有用处了吧。
(2)如果那个姑娘,没有因为财产和孩子与男方发生纠纷并且协议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就应该到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及对抚养及财产问题进行处理。
(3)如果双方没有上一条的争议的话,该女士可以直接与自己喜欢的人结婚,不必理其他的因素。
2. 关于事实婚姻的问题~~~
现在法律上不存在事实婚姻一说,只要他们没有办理结婚证法律上是不承认他们结婚的,没有结婚就不用离婚呀,所以不是重婚.如果有共同的小孩那么相互都有监护权.
3. 事实婚姻的问题
事实婚姻是指94年以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男女,属于事实婚姻。
所以,你们一起20多年了,是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你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起诉他重婚罪!!这是可以判刑的!
你需准备你们以夫妻名义同居20多年的证据,比如亲朋邻里的证词,你孩子的证词,都可以作证。20多年了,这个应该不难拿到吧!
如果男方不要第三者,愿意回头,你也愿意原谅,那就原谅好了,让他离婚,你们补办结婚证。
如果男方选择第三者,你直接起诉,追究他重婚罪就好了,同时申请离婚,鉴于他的错误,你可以多分财产!
4. 关于事实婚姻的几个问题。
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为男23周岁、女21周岁,所以起算点应该是双方都符合结婚年龄之日起。按这么说,补办的结婚证上的日期应该是双方均符合结婚年龄之日。
2、94年以后的视为同居关系,而不承认为事实婚姻。
3、没看明白。
4、应该是婚姻登记的时候审查不够严格。比如我在法院看卷宗的时候看到:一对小夫妻闹离婚,双方结婚时均未到法定婚龄,女方不知动用了什么手段,竟然就办下了结婚证。你说这婚姻有没有效?说有效,他们在离婚的时候还没到法定婚龄呢。说无效,人家真有结婚证!
5. 关于事实婚姻的问题 如下
1.两人的关系符合事实婚姻的要素;
2.1994年2月1日之后,事实婚姻只有风俗意义,不再具有法律意义;
3.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规定:“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4.普通同居并不违法,上述“非法同居关系”有明显时代烙印,解读为不受法律保护的同居关系,或者不受《婚姻法》调整的同居关系更为合适。
6. 事实婚姻问题
1994年2月1日之前不领结婚证、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法律予以保护
你的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
可以补办结婚证
7. 事实婚姻出现的问题
起诉你是不可能的.就算打官司他也打不赢你.因为你们都没有领结婚证.
彩礼钱的话.都买了东西.要是他想要东西,你就把东西给他呗.他要不想要.你就钱给他.东西你自己留着也可以用嘛.只是钱要分清.但是他拿了多少钱出来,你拿了多少钱出来.一共用了多少.还剩下多少.都要分清楚了.!!
8. 关于事实婚姻的问题,急急急
94之后就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了,不能参与继承。
双方财产的分割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9. 关于事实婚姻的问题
他们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只算同居关系,不是事实婚姻。
这种同居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一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同居期间有财产争议和子女抚养权抚养费的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
至于重婚罪,由于不是婚姻关系,所以是不构成的。除非你朋友所谓的老公在仍与你朋友以夫妻名义生活的情况下,又与其他异性以夫妻名义生活或领取结婚证,这才可能构成重婚罪。
10. 关于事实婚姻问题
现行的《婚姻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如果男女双方没有领取结婚证,女方可以重新嫁人,且不用办理任何手续,其婚姻关系也不构成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