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什么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什么的义务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的权利义务有:
(1)在人身方面,有抚养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法定代理;
(2)在财产方面,主要表现为对子女财产的管理;未成年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父母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子女的权利义务有: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在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有义务给付赡养费,并且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子女有义务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父母子女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2. 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子女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您好:
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四种情况: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以下是权力和义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胎或者出生的子女称婚生子女。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有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称非婚生子女。在我国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与义务,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养子女是指因收养关系而确立的父母子女关系,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婚生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成立而消除。
由于父母再婚引起的父母子女关系是继父母子女关系,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是依抚养关系而产生,即继子女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是以继父母早年对其承担了抚养教育义务为前提的。在这种情况下,继父母子女关系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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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父母有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
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子女的婚姻。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能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如果干涉则是违法的。
如果采用暴力手段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那么父母还有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4. 很多人结婚的命运不能被自己掌控,父母是否有权干涉儿女的婚姻问题呢
无权干涉。
为什么如今社会还仍然存在结婚的命运不能被自己掌控的人?因为都是受到封建思想和父母的管教。许多家庭认为结婚的对象以及结婚本身就应该听取父母的意见,不然就是不孝子。但实际上在我国的婚姻法当中就有过明确的规定,在婚姻自由的主权问题上,除了婚姻当事人以外具有完全的自主权,任何非婚姻当事人都不得干涉。因此得知,父母没有权利干涉儿女的婚姻问题。但出于人道,作为子女可以听取父母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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