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怎么改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改的流程如下: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死亡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4、一般情况下,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当天就能够完成。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到民政局修改。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婚姻状况更改可分为以下情况:未婚改为已婚,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已婚改离婚,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离婚后再婚,带身份证、户口簿、再婚结婚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㈡ 改户口本婚姻状况在哪里改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本来就不是即时更新的,可以不改,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的登记为准,并不是看户口本的。1、未婚改已婚: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2、已婚改离异: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3、离异再改已婚: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再婚的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所以要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要到民政局进行修改。
户口本婚姻状况更改所需材料:
1、未婚改已婚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已婚改未婚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法院离婚的提交民事调解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㈢ 户口本婚姻状态如何更改
户口本更改婚姻状况需要的手续除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以外,具体可分为如下:
1、由未婚改为已婚的,需要携带的如下: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离婚证书;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2、由已婚改为离婚的,需要带离婚证以及其他资料;
3、由已婚改为丧偶的,需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以及配偶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㈣ 户口簿婚姻状况变更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户口簿婚姻状况变更: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死亡证明等)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4、一般情况下,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当天就能够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㈤ 户口簿婚姻状况变更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户口婚姻状态变更,一般到派出所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