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美国婚姻绿卡移民条件
结婚移民美国的方式是比较合适新婚夫妇,那么美国婚姻绿卡的移民要求有哪些呢?想必是不少出国人士比较关心的问题,和一起来看看美国婚姻绿卡的移民条件!欢迎阅读。
美国婚姻绿卡的移民条件
如果配偶之前在美国的身份有限制或者曾经出现过问题,就会使得问题复杂化,但是这种情况下配偶也可能通过和美国公民结婚获得合法身份。例如申请人如果曾经是J-1(访问学者)身份在通过婚姻拿到绿卡之前必须得到豁免或者满足回原居住地生活两年的要求。如果申请人在美国目前没有合法身份,那么其是否合法进入美国非常关键。如果申请人是持有有效签证或合法免签证入境,但是在美国超期居留,可以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递交移民申请之前千万不要出境,否则可能被禁止入境很长时间;如果申请人没有经过入境检查(inspection),私自进入美国,通常无法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调整身份,只有少数例外。如果可以在美国境内递交I-485申请,通常需要在移民局做面试,美国公民和配偶必须同时出席,也可以聘请律师陪同面试。
如果配偶拿到了临时绿卡,但是在头两年的婚姻期间感情出了问题,导致离婚,就会影响配偶拿到正式绿卡,因为正式绿卡的申请需要另一方的签字,这种情况下配偶可以考虑申请I-751豁免(Good Faith Waiver)。这种申请的关键是证明配偶和美国公民结婚时的感情是真诚的,而不是单纯为了获得绿卡。比较有力的证据是双方曾经生育小孩,或者曾经共同购买房屋。还可以提交联名银行账户,联名保险单据,共同报税,共同租房证明或共同旅行的证据等。
如果在婚姻中配偶或者其子女曾经受到过美国公民的虐待(abuse)或家庭暴力,配偶也可以考虑递交Extreme Hardship Waiver或者根据 Violence Against Women Act (VAWA)自己递交申请绿卡。具体的要求最好和移民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个别咨询。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虽然VAWA字面意思上是保护妇女免受家庭暴力,但在移民法的层面上男性配偶也符合要求,只要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或子女被公民太太虐待。申请VAWA要注意时间限制,一般要求申请人要在离婚后两年内提出绿卡申请。
在申请婚姻绿卡的过程中,申请人自己如果不在美国境内,能否一样申请绿卡呢?无论哪种绿卡,都有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绿卡资格申请(I-140/I-130),第二步是进行身份调整(I-485)。
申请移民资格的时候,受益人(要想获绿卡的人)可以不在美国境内(庇护绿卡除外,申请庇护时当事人一定要在美国境内)。受益人可在自己的国家等候。等到移民资格批准,排期到了,受益人就可以在其国家的美国大使馆或指定的领事馆办理移民签证的最后手续(面谈、体检、背景调查、申请资格最后确认等等)。
而对于第二个步骤,主申请人的配偶或子女在递交I-485时,不一定必须在美国国内。如不在美国国内,需要在主申请人申请同时,递交表格I-824(Application for Action on an Approved Application or Petition)。如果主申请人申请被拒,已缴纳的I-824的费用不退。
按现行移民法,能够在美国申请调整身份(I-485)的人包括下列情形:
(1)职业移民申请人身份过期不超6个月者(包括非法打工不超过6个月)。
(2)任何合法入境,保持合法身份,没有违反移民法的人。
(3)合法入境,但失去身份,或有其它违反身份的情形(如非法打工),但是系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未满21周岁之未婚子女)。
(4)庇护获准者,无论是否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时间长短都不受影响。
(5)受245i特别法保护者(2001年4月30日前有亲属或公司提交了移民申请或劳工纸申请;2000年12月21日必须人在美国)。
属于以下情形者不能在美国调整身份:
(1)持过境签证者、持海员签证者、免签者(90天内可以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身份申请);
(2)I-94过期者(公民直系亲属等除外);
(3)非法打工者(公民直系亲属除外);
(4)持J-1/J-2签证,没有免除回国服务两年者(获豁免者或已经回国两年者除外);
(5)已有移民法庭的递解令,尚未重新打开案件者;
(6)持K-1签证来美但没有与公民申请人结婚的(如结了婚则可能离婚后与另外的公民结婚在美国调整身份);
(7)已经是有条件绿卡身份的人;
(8)某些外交或国际组织成员,除非签署放弃外交特权书;
(9)已经在美国有超过6个月的非法居留,离开美国后又返回美国,无论是用了何种签证,移民局入境许可者(AP),获豁免者除外(Waiver)。
以上是我整理的美国结婚移民绿卡,欢迎阅读。
Ⅱ 怎么获得中国绿卡
法律分析:拿到中国绿卡主要有以下四条件:
1、投资: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并且连续3年投资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
2、任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
3、贡献: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4、亲属: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
申请中国绿卡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外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2、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法律依据:《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第六条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本条所指年限均指申请之日前连续的年限。
第七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外国人,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 50万美元以上;
(三)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
(四)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第八条 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所指的外国人,其任职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
(二)重点高等学校;
(三)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高新技术企业、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
Ⅲ 绿卡要怎么申请
所谓绿卡就是居留国签发给外国居民的永久居住许可证。
绿卡最早起源于美国,申请美国绿卡的途径还是很多的,但是审查比较严格:
1、最简单的方式,如果有在美学习等合法身份,可以在美国找一个雇主,由雇主出面开具证明,向美国劳工部提出申请,将临时身份转变为受雇身份,当工作年限超过两年,就可以申请绿卡。
2、个别有特殊能力人士,可以通过“国家利益豁免”规则,直接申请绿卡,不必经过劳工部,大多数硕士、博士等高等学历人才,都是经过这个途径申请绿卡。
3、在美资产超过100万美元,可以申请绿卡,通过几率还是很高的。
4、受雇与美国公司,工作超过两年,也可以申请。
绿卡这个词起源于美国,因为最早美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证是一张绿色的卡片,随着设计的变化已经更新了20个版本,但是绿卡这个名称一直被保留了下来。2010年5月绿卡又重新变成了绿色,一改之前的白底加黄绿色花纹。其他国家沿用美国的说法,也会将本国的永久居留许可证俗称为绿卡。
Ⅳ 与政治庇护绿卡的人结婚怎样申请绿卡
你好,
考虑到你要通过结婚拿到绿卡
所以你要做如下准备:
1. 内心做好嫁给他的准备就去登记结婚(跟他持有绿卡与否无关)。
2. 结婚后 去银行开通相关joint账户 deposit一点点钱进去, 在auto, health相关保险加上两个人的名字 如果你们两个愿意 最好将车或者置办其他的财产时候一并加上名字。dmv改地址 尽快住到一起(以上行为是为了以后递交130申请材料时候 辅证你们的真实夫妻关系)
3. 生活照 结婚照片 大量 大量 大量 重要的事说三次。
4.你或者你男朋友(未来老公) 需要报税足够2w5,连续报够三年 才可以申请你。 如果你们没能力做到 就去找联合担保人(条件同上)。有一些特殊情况不需要报税情况,如:你未来老公是现役军人。
5. 以上要求是必须的,同时 你需要注意的就是
从你老公正式绿卡之日起 就可以申请你。
条件限制是:你必须时刻保持合法身份(f1 j1 m1 ..)
申请期间一天不能黑 身份一天不可以过期 所以你会很痛苦 保持合法身份是一件花时间 银子的事。
6. 绿卡申请配偶的排期现在处理到2014.6月前后
所以你目测要等3年以上。
7. 流程是 先书面申请 打指纹 面谈 等结果 过来之后就排期拿婚姻绿卡 婚姻绿卡一般是临时的2年 2年之后可以换成无限制的十年正式绿卡。 这期间你可以回中国 去任何地方 但一定要请保持身份 签证有效。
8. 130绿卡申请配偶是个大坑, 不知道你在哪个城市 我希望你三思而后行 ,切莫心急。三年等待可以发生很多事 ,例如 婚变。
9. 英文不够好 面谈的时候要自己找翻译。 建议整套申请流程找一个差不多的律师楼帮你做 交钱省心。
(小心黑中介 )
Ⅳ 跟新加坡男人结婚后怎样能得到永久居民准证呢(绿卡)有些什么条件啊
在新加坡的绿卡,是新加坡工作证,不等于永久居留证,不同于西方的绿卡赋予的福利优惠
非新加坡公民以婚姻关系一般可以取得长期签证,并可以进一步申请永久居留权,成功之后将获得一张蓝色的新加坡居民证
我不知道你本身的学历、工作能力(或在新加坡的工作职位),因为这些都是评选的因素
或者说,你本身的条件是“零”,得完全依赖你的丈夫(的条件)
我们的情况与你们的也许相似,我爱人花了18个月的时间,从首次提出申请,才成功获得永久居留权
Ⅵ 如何和美国人结婚获得绿卡
由于婚姻的复杂性和变化性,移民局不可能在以婚姻为由提出移民申请时就能判断婚姻的真假,因此法律规定,任何同美国公民结婚的外籍人士,其移民申请被批准后,只能获得有条件绿卡。绿卡持有人享有同永久性绿卡持有人一样的权益,但该条件性绿卡有效期只有2年。2年到期时,如果原有婚姻继续存在,方可申请转为永久性绿卡。此外,2年后即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转为了永久性绿卡,但如果申请人在获得该永久性绿卡后即离婚而且再度结婚,如果要为其新配偶申请移民,则必须在其持永久性绿卡届满5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申请从有条件居留改换正式绿卡的资格
*外籍配偶在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仍保持婚姻关系差90天即达两年者。
*在外籍配偶取得有条件居留后90天才申请条件居留的子女。也就是不包括在外籍配偶申请有条件居留申请表内的子女。
*真实婚姻的美国籍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未亡人。
*真诚婚姻,却因各种原因而离异或宣布无效者。
*真诚婚姻,却因美籍配偶虐待外籍配偶或其子女。
*取销美国居留权益会导致极端的困境者。
三,如何申请从有条件居留到正式的绿卡
*美籍或永久居留配偶联合办理申请﹕夫妇共同填写及签名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有条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两人的共同居所证明,共有财产,两人的子女出生纸等。这是最单纯的调整为永久居留的方式。
*如果为美籍配偶的未亡人﹕填I-751表;临时居留绿卡副本;真诚的婚姻证明,包括与美籍配偶共居住宅的租约,曾经拥有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及配偶死亡证书副本。
*除了配偶死亡之外婚姻消失情况﹕I-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住所的租约,曾经拥有共同财产,子女出生纸,离婚或婚姻失效证明副本,证明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误而导致离婚或婚姻无效。
*受虐配偶的申请﹕I- 751表格﹔临时绿卡副本;真诚婚姻证明,包括曾经同居,共有财产,子女出生纸,子女或本人受虐的自白书,,并非外籍配偶之错而离婚的证明,离开美国会导致极端困境的证明。
*如果子女分开办理更换永久居留身份﹕I-751表;临时绿卡副本;书面说明与外籍父或母分开办理的原因。
四,办理从有条件绿卡更换正式绿卡时,当事人必须人在美国吗?
办理申请时外籍配偶不需人在美国,但是移民局要与夫妇面谈时,则必须回到美国来。
五,一定要亲自出席移民局的面谈吗?
夫妇都必须出席移民局的面谈,但是地区移民局局长可以免除面谈,在评估申请表格后,地区局长可以决定是否要面谈。
六,如果没有在90天到两年时申请该怎么办。
如果没有依时在两年到期前的90天,填写I-751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表格,则外籍配偶所持有的有条件居留权,到了两年结婚纪念日之时,会自动失效,移民局会开始执行移送出境的程序序。移民局先会通知外籍配偶,没有依时申请取销有条件居留已失去了美国居留权,同时送到出席听证的通知单。在出席听证时,外籍配偶可以述说未能及时申请更换永久居留权的理由,必须提出有关的证明文件。
不过I-751表格,能够迟交,如果外籍配偶能向地区移民局长证明有合理的理由,移民局局长裁决提出的理由是否正确,而决定批准与否。
七,外籍配偶在下列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免除美籍配偶签署的豁免﹕移送出境会造成本人或子女极端的困境。
*真诚的婚姻关系,但是并非因外籍配偶的错误或过失,而因为各种原因而离婚或婚姻无效。
*因为美籍配偶的虐待外籍配偶或子女,而婚姻关系无法继续。
八,更换为永久居民身份,自然可以有继续合法工作的权利。在递交了申请变更为正式绿卡的I-751表格后,移民局会在等待审核正式绿卡申请时间,延长申请人的临时绿卡,也就是有条件居留12个月,以等待正式的绿卡送到家里。
九,追踪变更永久居留身份的申请案,外籍配偶应与交件的移民局联络。
十,万一被拒绝时的申诉移民局拒绝申请会送拒绝的通知单,告知申请人拒绝的理由,同时移民局立刻会开始移送出境的程序。申请人可以在递解出境的过程中,向移民法官申诉,在移民法官审核移民局拒绝是否合理时,移民局必须提供拒绝的证据。假如移民法官认同移民局的说法,申请人还可以向移民上诉局上诉。
在移民法官同意移民局解送出境的决定后,当事人有33天可以准备向华盛顿的移民上诉局上诉。
而有关登记注册的问题,我也不是太清楚,但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和美国使、领馆应当可以咨询有关涉外婚姻登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