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吗
婚姻登记机关不是民政局,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出台的条例来看,婚姻登记机关隶属于民政局,两者是同属一个地点办公的。男女双方想要离婚的,一般是在民政局隶属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属于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2. 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吗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机关是民政局的下属单位。 我国的婚姻登记机关有两大类: 1、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3. 结婚的地方叫什么局
结婚的地方叫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属于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部门,是具有依法履行婚姻登记职权的行政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4. 婚姻登记处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婚姻登记处是民政局的下属机构,属于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民政局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婚姻登记处职责:
1、负责办理婚姻登记,办理本辖区户籍居民之间或者一方是本辖区户籍居民与另一方是内地居民、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外国人员之间婚姻登记。
2、补发婚姻证。
3、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撤销受胁迫的婚姻。
5、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民政局职责:救灾救济
只要在民政局管辖范围内的地区发生了自然灾害,多样化的救济活动就是不可或缺的。作为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只要将所有的实情禀告了上级领导,就能够获得各项福利救济。另外,民政局也负责一些公益活动,倡导大家或者团体捐款。
婚姻登记是对事实行为的登记。
当事人的婚姻状况具有法律事实的特点,婚姻登记只是对当事人之间婚姻情况变动的合意进行如实记载和确认,使得其合意发生效力。该行为是中立的,不存在赋予申请人某种利益的事实。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