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父母干涉婚姻怎么办
法律分析:父母干涉婚姻是犯法的,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父母也不例外。父母阻碍了结婚自由,属于婚姻无效,可申请撤销婚姻。如果父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⑵ 父母干涉婚姻自由的法律后果
父母干涉婚姻是违法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父母也不例外。父母阻碍了结婚自由,属于婚姻无效,可申请撤销婚姻。如果父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其他罪的界限以及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一般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界限。如果仅以暴力相威胁,或者以非暴力方式干涉婚姻自由(非法拘禁除外),属于一般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不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是:
1.侵害的客体不同,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但主要是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2.在客观方面,使用暴力程度不同,本罪虽然也会使被害人遭受身体上的伤害和精神上的痛苦,但伤害程度一般不会很严重,而对于那种因干涉婚姻自由的目的不能实现,公然故意伤害或杀害被害人的,由于犯罪故意的内容和行为的性质都已发生了变化,应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
3.在主观方面虽然都是直接故意,但故意的内容不同,本罪出于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目的,不具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直接故意,而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则具有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剥夺他人生命的意图。这种转化从法理上来说属于牵连犯的范畴。
第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与抢亲行为的界限。对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延续的抢亲习俗,不能视为犯罪,不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论处;如果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的,按强奸罪论处。父母干涉婚姻是违法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知,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父母也不例外。父母阻碍了结婚自由,属于婚姻无效,可申请撤销婚姻。如果父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⑶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 犯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干涉子女婚姻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如果采取暴力的方式干涉婚姻自由的,就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禁止的婚姻行为】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五条【结婚自愿】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干涉婚姻自由有何法律后果
(一)干涉婚姻自由有何法律后果呢?上文说到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婿姻自由的行为,都是第三者侵犯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
(二)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对这些行为都应分别情况,依法处理,以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自由。
(三)对婚姻关系的处理,根据《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凡第三人包办、买卖或婚姻当事人一方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四)被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财产的处理,凡是因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撤销婚姻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⑷ 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构成犯罪吗
一、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构成犯罪吗
1、父母干涉子女的婚姻,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如果父母采取了暴力的方式,干涉子女婚姻自由的,那么就会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干涉婚姻自由有何法律后果
1、包办婚姻、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婿姻自由的行为,都是第三者侵犯当事人婚姻自主权的违法行为;
2、有关部门和人民法院对这些行为都应分别情况,依法处理,以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婚姻自由;
3、对婚姻关系的处理,凡第三人包办、买卖或婚姻当事人一方胁迫登记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被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对于财产的处理,凡是因包办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在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在撤销婚姻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