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无效的原因都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
1、重婚;
2、双方或一方未达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早于二十二周岁,或女早于二十周岁;
3、方为直系血亲或旁系三代血亲;
4、双婚姻无效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❷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重婚、男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早于二十周岁、双方为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情形之一,婚姻无效。❸ 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由此可见,不管是自始无效婚还是可撤销婚均欠缺法律规定的结婚要件,所以我国的无效婚姻应分自始无效婚和可撤销婚两种。自始无效婚是指婚姻因欠缺实质要件,从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有效的婚姻关系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可撤销婚姻,又称为相对无效的婚姻,就是指双方当事人欠缺结婚合意的婚姻。凡是属于严重违反公益性结婚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属自始无效婚;一般性违反公益要件或违反公益要件的婚姻,属可撤销婚。❹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所谓无效婚姻,是指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谨告顷效:(一)友仔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三)祥陆有关夫妻在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❺ 婚姻法规定的婚姻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 规定的 婚姻无效 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原因有重婚的、有 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结婚 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到法定婚龄的。民法典相关法律在保障结婚人群的权益不受到任何的侵犯,因此不符合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结婚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1、重婚的:在什么情形下构成重婚? 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重婚。根据《 刑法 》258条规定构成 重婚罪 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婚姻登记 管理条例》发布施行后,即1994年2月1日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 同居 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有哪些?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婚配。近亲即指有亲缘关系的人,更确切的说是指有不太远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有那些,法律并无细则区分,只有一些原则性规定。《母婴保健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该法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1)指定传染病,是指《 传染病防治法 》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传染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按照《民法典》规定, 结婚年龄 ,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民法典在保障所有结婚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否则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会出现婚姻无效的情况,一般重婚、 近亲结婚 、婚前患有特殊疾病、未到法定年龄等情况下结婚就是属于婚姻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