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没有户口本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没有户口本,可以拿着身份证到当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一样会给办理结婚手续,但是需要户籍证明开具后必须一个月去领取结婚证,如果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时间过长后会失效,所以需要重新办理。
法律分析
办理结婚登记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如果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没有户口本,可以拿身份证到当地户籍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照样给办理结婚手续,户籍证明开具后一个月必须去领取结婚证,户籍证明开出后时间太长再去办理,可能需要再次办理。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没有户口本仅凭身份证是无法进行婚姻登记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领结婚证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