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离婚是在什么地方离
1. 离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办理协议离婚。
另外一种是到法院起诉离婚。
2. 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条件是男女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双方能对财产分割、债务负担、子女抚养等所有问题都协商一致。
3.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同时到场,带上双方各自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男女双方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4.如果双方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债务负担、财产分配等有一项不能协商一致,就只能由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
5.到法院起诉离婚,一般应当到对方(被告)户口所在地县级法院起诉。
2. 离婚登记在哪里办理
全部是境内公民的夫妻离婚登记是在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户籍地县市区级民政局下属的“婚姻(收养)登记处”。
3. 办理离婚手续一般要去什么地方办理
离婚手续应该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