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隐瞒婚姻状况
法律分析:刻意隐瞒婚史属于不当与过错行为,违反了夫妻相互忠诚的法定原则,虽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要承担什么定处罚的法律责任,但相对人要追究时会有民事法律的责任后果,比如:赔礼道歉,承担过错的经济损失(离婚时财产上会相应少分),构成对方主张离婚的条件要素之一。有过错与不当行为,须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隐瞒婚姻史,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无效和婚姻可撤销的情节,所以当事人不能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或申请撤销婚姻关系,隐瞒婚姻史,对一方伤害巨大,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㈡ 上海一女子隐瞒已婚身份与另一男子同居,她为此受到了什么惩罚
在网上的消息中,并没有关于惩罚的内容,不过从实际角度出发,她逃不过道德和法律的范围。
在我国的法律中,有一个罪名叫“重婚罪”,大概意思就是在结婚的情况下,又与另外一个人结婚。虽然是“结婚”,但是这个罪名包含以婚姻名义住在一起的情况。如果两人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就犯有重婚罪,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仅仅是同居,就只是道德方面被谴责,无法用法律进行惩罚。
关于重婚罪的处罚,一般有两种,一是在自己结婚的情况下,又去与别人结婚;二是已知别人已经结婚,然后去破坏别人的婚姻,并构成了事实婚姻关系。从这个新闻看,女子是隐瞒关系,男子应该是不用受罚的。
㈢ 对工作单位隐瞒已婚事实会付法律责任吗
隐瞒婚姻状况入职是不会付法律责任,可能构成欺诈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方式使得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进而基于该错误认识作出的某种行动的行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在用人单位发现劳动者隐瞒婚姻状况后,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行为理应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者只对与拟任工作岗位直接相关的事项有如实陈述的义务,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一般而言与是否胜任工作岗位无关,劳动者对此并不负有告知义务,故而隐瞒婚姻状况不构成欺诈。那么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据此,用人单位对于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等情况有如实告知义务,而劳动者只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负有如实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