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
离婚案件属于身份类型的案件,此类案件裁判生效后,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子女抚养的问题也不能申请再审,而应当另行起诉。关于离婚案件是否可以申请再审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⑵ 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吗
如果当事人对民事调解书不服,认为民事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⑶ 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吗
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孙腔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对调解书申请再审。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3、人民法院主动对调解书再审。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搭凯肆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综上所述,下达了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发生效力的调解书可以申请再审。对于生活中发生的一些民事案件,有时候不必开庭审理,法院可以进行调节,并且由法院出具调节协议。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知轿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⑷ 法庭调解后的案件,还可以申请再审吗
能申请再审。当事人如果对已生效的调解书申请再审的,需要向法院提供再审申请书和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证据等材料。
法院庭下调解后怎么结案?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制作裁决收后,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此外,在当事人立案时,调解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进行。
开庭后调解成功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调解成功诉讼费可减半。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民事诉讼法庭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法庭调解程序一般为提出调解请求、相关部门确定是否受理此请求、受理后按照规定进项调解等。
1、调解的开始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法院调解在诉讼的各阶段、各审级中均可进行。具体来讲,法院在案件受理之后开庭之前可以进行调解,在庭审过程中可以进行调解,在二审中乃至在再审中也都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可以在答辩期满后裁判作出之前进行,在征得当事人各方同意后,法院可以在答辩期满前进行调解。庭审中的调解,通常情况下是在法陆败庭辩论结束后进行。根据司法实践,调解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在休庭之后另定日期进行。调解的开始,一般由当事人提出申请,法院也可以依职权主动提出建议,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开始调解。
2、调解的进行
(1)调解的进行法院的调解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工作既可以由合议庭共同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中的一个审判员主持;调解可以在法庭上进行,也可以在当事人所在地进行。法院进行一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这里所说的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是指当事人所在的单位或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的单位以及当事人的亲友,由他们来协助调解,有利于缓解诉讼的紧张气氛,解除当事人思想上的一些疑虑,促成调解协议的形成。
(2)法院调解应当在当事人的参加下进行,原则上要采取面对面的形式。
法院根据需要也可以对当事人分别做调解工作。调解的进行,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调解。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调解,应当有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离婚案件原则上应由当事人亲自参加调解,确有困难无法亲自参加调解的,当事人应就离与不离问题出具书面意见。
(3)调解协议通常是在调解方案的基础上形成的。调解方案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提出,双方当事人都可以提出调解早肢颤方案。
主持调解的人员也可以提出调解方案供当事人协商时参考,双方当事人经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法饥咐院应当将调解协议做记录,并由当事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⑸ 调解书再审申请的法律规定
调解书再审申请的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对已亮昌兄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2、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3、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敬袭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迅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