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1)离婚案件:婚姻关系证明;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双方经济收入的证明材料;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曾经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院文书。(2)抚育案件: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被告负有抚育义务的证明材料;属离婚后的子女抚育纠纷,应提供离婚证据或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有关双方经济收入及抚育能力的证明材料。(3)扶养案件:原、被告之间存在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原告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4)赡养案件:原、被告之间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据材料;原告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关经济状况及身体状况的证明材料;有关被告经济收入和经济负担能力的证明材料;要求解决住房的,应提供双方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要求变更赡养费的,应提供原承担赡养费数额的协议书、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5)收养案件: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6)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同居关系的事实证据;生有子女的应提供子女出生的证明材料;财产清单(参照离婚财产清单填写)。(7)非婚生子女、弃婴确认生父母:医院出生证明,亲子鉴定报告;单位、派出所、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出具的领养证明。(8)监护权纠纷:监护权的有关证明,法定监护关系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指定监护须提供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书面或口头指定监护的证据;被监护人身体、财产情况的证据材料;被监护人系精神病人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❷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
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❸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的证据包括什么
(一)婚姻关系的证明材料(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婚姻登记部门的证明书)。
(二)曾经有过纠纷并作了处理或进行过离婚诉讼的,应提供人民法院的判决、调解、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街道调解委员会及有关单位出示的证明;
(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共同购置、婚后继承、受赠所得财产、双方每月的经济收入)、婚前个人财产(财产的来源、价值、夫妻共同使用的年限)及家庭共同财产的情况(提供银行存款帐号、发票等有关单据,具体说明品种类、原购价值、数量、来源、购置或取得日期和存放地点)和处理主张,有债务的,提供债权人姓名、地址、借款用途以及处理意见;
(四)夫妻纠纷因打架引起伤害,应提供医院诊治记录、居委会证明、法医鉴定。
(五)子女的情况(具体说明是婚生子女、还是继子女、收养子女。忆死亡子女、送养子女的基本情况和现子女住所地、带养人的证明)、对抚养子女的意见。
(六)家庭住房(是谁所有、共有或租赁、借用)、离婚后住房安排意见(迁出去向、接收方意见、单位证明等);
(七)认为有第三者插足的、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及有关证据、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等。
(八)有生理缺陷的,提供法医鉴定或医院鉴定。患有精神病、痴呆病、性病等,要提供患病时间、医院诊治证明、结婚时有无隐瞒等证据。
(九)能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❹ 婚姻家庭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供的证据包括: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
2、夫妻子女的情况证明;
3、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原因等事实和证据;
4、夫妻各方财产和共同财产状况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❺ 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
婚姻案件应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纠纷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婚姻关系证明、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❻ 离婚起诉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谈宴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二、离婚 如何收集证据 、离婚案件证据目录? (一)证明当事人(原告、被告)的 诉讼主体资格 的离婚证据1.证明原告、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街道办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 与他人同居 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街道办、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 (三)证明有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离婚证据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有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开户账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含芹银,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首侍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有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6.如 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