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妇女在婚姻家庭中享有哪些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至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的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3)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5)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义务包括:
(1)夫妻双方都有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2)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B、夫妻财产关系
㈡ 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妇女享有哪些权益
婚姻、家庭共有财产,是指夫妻或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共有的财产。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l条规定,在婚姻、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不得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权益。
根据婚姻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妇女在夫妻共有财产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妇女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合法权利的期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始于结婚,终于离婚或夫妻一方死亡。
第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例如稿费等;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明确规定只给夫或妻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如夫妻双方或一方依法取得的债权等。
第三,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的权利:享有与丈夫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在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妇女与丈夫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夫妻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一方虽单独处理财产,但他人有理由相信是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者不知道为由主张该处理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和相应的司法解释,妇女在家庭共有财产关系中的合法权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家庭共有财产的范围。家庭男女成员共同劳动所得的合法收入;家庭男女成员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的部分生产资料及其生产经营收益;家庭男女成员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的部分生产资料及其生产经营收益;全体家庭成员共同积累起来的各种生产资料,共同继承的遗产、接受的赠与及其他合法收入,共同享有的债权和共同持有的股票等有价证券等。
(2)妇女对家庭共同财产所应享有的权益。与男性家庭成员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妨碍;与男性家庭成员平等地享有请求解除家庭共有财产关系,分家析产的权利;当家庭共有财产遭受侵害时,享有与男性家庭成员平等的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权利。
(3)妇女对家庭共有财产享有合法权益的期限。从加人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时起到终止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时结束。
㈢ 妇女权益指的是什么
妇女权益指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领域享有与男子同等权利,妇女儿童的特殊利益应受到保障的原则,作为国家维护和保障基本人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中国政府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在制定国家宏观政策时,遵循男女平等参与、共同发展、共同受益的原则,为妇女进步与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法律保障。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获得通过。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
(3)女职工的婚姻家庭权益是指什么扩展阅读
妇女权益保护的必要性:
一、从妇女的身体结构和生理特点来看
较男性而言,女性有着比较弱的体质和特殊的生理结构并且承担着人类再生产功能,如果女性权益得不到切实的保护,不仅损害其自身而且会影响到下一代的健康,而我国当前非常注重人口素质的提高,所以从长远来说,保护妇女权益尤为重要。
二、从妇女的历史地位来看
在我国这样一个经历了几千年封建男权,夫权制度的国家,妇女长期处于被剥削,被欺凌的地位。古代,妇女成了婚姻的附属品,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子出嫁后,也就只有服从丈夫的份了,如果夫对其妻不满意,一纸休书便可休妻──封建社会男人是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的。
同时封建社会还把女人的脚裹起来,让她们足不出户,让她们成为男人和家庭的附属品和牺牲品,所有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几乎都由男人去控制,妇女没有任何权益可言。
如今虽然妇女得到了解放,但是受几千年旧传统、观念、陋习的影响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绝非一朝一夕所能根除,因此妇女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可见,保护妇女权益相当重要。
三、从妇女在社会中的作用来看
妇女占人口的一半,中国妇女是一个人口众多的群体,在全国12亿人口中占了二分之一,世界上每10个人中就有一名中国妇女。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妇女和男子一起共创中华民族的文明,并且赢得了民族的解放和国家的独立。
新中国建立以来,由于男女平等制度和法律的实施,妇女蕴藏的聪明才智空前地得以发挥,在创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上都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在国内外赢得了“半边天”的盛誉。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广大妇女在全面参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上,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特别是在家庭方面,因为女性在生理、心理、性格等方面具有天生的母性,她们对家庭的和谐稳定,对子女的抚养教育等方面具有男性不可替代的作用。
可见保护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地位,发挥妇女作用,关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而且妇女的社会地位如何,是衡量现代社会文明的一个尺度。
㈣ 女职工主要享有哪些财产和婚姻家庭权利
作为合法的公民,女职工享有
1、我国有那些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权益作了明确规定?
我国《宪法》第19条、第42条、第46条、第48条、第49条等均对妇女权益作了原则性规定。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女职工保健规定》等专项法律、法规亦对此作了具体的规定。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法》、《企业法》、《义务教育法》、《劳动法》、《继承法》、《民法通则》、《监狱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均有保护妇女权益的
2、我国《宪法》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有那些规定?
妇女的地位,直接反映着一个国家的进步和文明程度。新中国的成立,使首卜我们妇女翻身作了主人,国家历来关心妇女权益,重视通过立法予以保障。1982年公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陵早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第49 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尺芹雀人、妇女和儿童。“
㈤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享有六大权益是什么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我国妇女享有六大权益:
1、政治权利;
2、文化教育权益;
3、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 ;
4、财产权益 ;
5、人身权利;
6、婚姻家庭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十条 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除因疾病或者其他特殊情况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对不送适龄女性少年儿童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令送适龄女性少年儿童入学。
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少年儿童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适龄女性少年儿童完成义务教育。
㈥ 妇女婚姻家庭权益是怎样的
《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于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作了如下规定: 第四十条、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婚姻家庭权利。 第四十一条、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 ,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三条、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 夫妻共同财产 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第四十四条、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 房屋所有权 。 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宽核约定的除外。 夫妻共同租用的房屋,离婚时,女方的住房慎和掘应当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协议解决。 夫妻居住男方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女方无房居住的,男方有条件的应当帮助其解决。 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丧失行为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七条、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棚橡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㈦ 女职工的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什么等
物权和债权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物饥拿权和债权等。女职工的婚姻手燃家庭权益是指女职工在婚姻、家庭中所享有的法律所规定的权利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财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都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益。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结婚、离婚自由。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的影响毕肢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