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的婚姻法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产生要对双方财产来进行分割,通常是由当事人协商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就需要依据法律来进行判决。那么新的婚姻法对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呢?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根据新婚姻法规定,夫妻散携咐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理权。在办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冲纯产可以由双方进行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以及女方权益的原则来进行判决。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所说的照顾是指在财产份额方面给予女方适当多方,也可以是在财产种类方面将某种生活必须的财产,比如住房来分配给女方。另外在夫妻双方在分割财产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隐雹请来将房屋进行拍卖,之后所得的价款再进行分割。
4、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当清算夫妻双方的经济利益,比如夫妻双方对于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等方面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本着公平的原则来进行财产分割。
5、尊重当事人意愿
婚后财产分割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本着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离婚的夫妻双方有权处分属于自己的部分财产,可以以多种方式来处理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非常容易发生纠纷的部分,不论还能不能做夫妻,都要做到彼此尊重互相体谅,近些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升高,也在很大程度上对于社会稳定造成了影响。我国的新婚姻法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做出的详细的规定,婚前房产在离婚时还是必于个人所有,另外还有更多的人选择了婚前财产公证,这样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离婚时由于财产分配而产生的矛盾。
㈡ 新婚姻法怎么规定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怎么分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1、一般均分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同等的权利,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无过错方有权 请求损害赔偿;
4、公平原则:离婚时应当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
5、尊重当事人意愿,约定先于法定原则:如果双方在离婚时达成调解可以自行约定财产如何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尺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困老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拿掘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㈢ 新婚姻法下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的话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赠与房产的要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丛宏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橘州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情况的离婚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六、新婚姻法:以按揭贷款的方式圆郑蔽买的房屋离婚财产分割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一是在婚前,夫妻一方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子肯定是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二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方共同支付的,应当归属于双方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㈣ 最新婚姻法中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最新婚姻法全文财产分割原则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一般有以下几个原则:
1、协商处理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一方的过错导坦轮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财产约定有效吗?有效离婚财产约定应满足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解释(二)》第八条第一款明确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离婚财产约键袭定是夫妻双方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按照法律的规定是不允许随意反悔的。也就是说,离婚财产约定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满足了反悔的条件,否则一方在对离婚财产约定不满时不能反悔。什么时候,离婚财产约定才会生效呢?是不是双方签字后,离婚财产约定就可以生效?有效离婚财产约定应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法律对离婚财产约定的生效并无明确的法条规定,根据司法实践,离婚财产约定在夫妻领取离婚证时才生效。离婚财产约定的有效,应满足的条件有:
1、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不仅仅是为了今后有据可查,避免纠缠不清。更重要的是书面形式是法律规定的要式。不采取书面形式的约定就不符合法律规定大形式要件。就会很难被认定有效。
2、约定者应当是夫妻
进行财产约定的人应当是夫妻,这是双方对财产进行约定的基础。在实践中时常遇到这样的情况:男女双方还没有结婚成为夫妻,出于一些原因,提前于正式结婚便对婚后及婚前财产进行了约定。
3、必须约定明确
约定如果不明确,就等于没有约定。依法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依法是个人所有的仍然会归个人所有。如果真的出现了这样的结果,就失去了约定的意义。同时也可能给今后在处理财产时造成诸多的麻烦。
4、必须领取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
离婚财产约定的要想有效,必须是夫妻双方在法律上结束婚姻。也就是领取离婚证或者获得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否则,夫妻离婚财产约定在办理离婚前都可以进行修改。
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其实都是允许夫妻先就共有财产协商处理的,而在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时候,让亮信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作出判决。当然,法官在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处理的时候,就需要遵循上述几方面的原则,若是当事人双方协商分割的话,其实并不是一定要遵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