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如果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如果不涉及财产纠纷,双方协议滑腊拆离婚,可以不提起诉讼直接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能代办。
中国公民同外局桐国人离婚登记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3)双方当事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信枣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3)双方当事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⑵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的手续和证件如下:
1、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的证明材料有户口簿、护照、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
2、诉讼离婚的,应当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明材料,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在国内无住所地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⑶ 国外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中国公民可以在外国的中国领事馆申请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当事人是在中国内地民政部门或者中国驻外领事馆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才可以在中国内地民政部门或者中国驻外领事馆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乎肆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丛野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渗顷喊的有效身份证件。
⑷ 外国人和中国人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中国人和外国人离婚需要的手碰蚂续: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的结婚证;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中国边民与毗邻国边民婚姻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结婚证;(二)双方笑竖埋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除上述材料外,办理离婚登记的中国边民还需要提供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毗邻国边民还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边民身份的有效护照、国际旅行证件或者边境地区出入境通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纤衡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⑸ 和外国人离婚需要哪些证件
和外国人 离婚 需要: 1、本人的户口本和 身份证 。 2、本人的 结婚证 。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等证件。 和外国人 协议离婚 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隐卜情况: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 自愿离婚 ; 双方当事人必须已对 子女抚养 、财产、 债务 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2、原 结婚登记 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为内地 婚姻登记 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 3、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登记机构办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 离婚登记 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 管辖权 ;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大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 至第三十五条 规定的有效身份灶仿穗证件。
⑹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涉外婚姻离婚有以下证件: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然后男女双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书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⑺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涉外婚姻离婚资料:诉讼离婚的,需要准备一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起诉书等;协议离婚的,需要准备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外国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涉外婚姻,是指婚姻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国籍的婚姻。涉外婚姻法律问题主要涉及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哗氏问题。
涉外结婚法律适用
中国公民与外国人要求在我国内地结婚的,其结婚程序应遵守“婚姻缔结地、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的法律规定,一般应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包括我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规范;其结婚条件(实质条件)应遵守“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优先,共同国籍国为次,没有共同国籍国的且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的法律规定。但在遵循其他国家、地区法律规定时,必须不能违背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和《民法通则》规定的基本原则。
涉外离婚法律适用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在我国内地的涉外离婚纠纷,涉及诉讼程序的应适用法院所在地法律;涉及协议离婚的,以当事人选择为先,当事人可以选择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国籍国法律,若当事人没有选择,则优先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乱伏散无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无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厅激
除此之外,人民法院审理涉外离婚案件,应根据我国《婚姻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判决,包括因离婚而引起的子女抚养归属、抚养费的负担、共同财产的分割、债务清偿等等问题。学者认为,通常涉外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的给付原则上应当一次性进行,这是因为我国目前尚未同所有国家签订司法协助协议,若不一次性进行则可能带来新的纠纷。
⑻ 涉外婚姻离婚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法律分析:备镇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4、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5、照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卜滚卖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型逗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