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在哪里开具
如果滑者想开证明,比如说你的父母只能去迅让卖他的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那里开证明,如果你的子女在别的城市,那么他只能去他的户口所在地亩逗开这个证明就可以的
② 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法律分析:法定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亏迅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此外在继承父母等相关人员的遗产的时候还需要继承公证。一般情况下如果第一继承顺序只有当事人一个人,就可以证明其是唯一的财产继承人。反之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还存在多个的,就不是唯一继承人,这时要想成为唯一的继承人,必须有书面平等的继承人的承诺放弃继承权利才行。合法继承人证明销悄此,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运肢,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③ 合法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一、合法继承人证明怎么开
1、开具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等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法定继承人,又称无嘱继承人,继承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办理继承公证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
身份证明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注销户口;
3、已故继承人的注销户口。
死亡证明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由死者死亡时的医院或疾病防治中心〈原卫生防疫站〉出具);
2、已故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遗产证明
被继承人生前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凭证。
婚姻证明
1、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2、已故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证明。
其他证明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2、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 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怎么开
法定继承人开证明: 1、需要继承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搏升证等身份证明原件,到被继承人的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到慎银滑被继承人生前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材料原件; 3、再到公证机关申请继承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中华人宽腊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⑤ 继承人证明去哪里开
继承人证明去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开。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盖派出所户籍管理公章。
房产继承的流程是什么:
1、继承人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碧液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3、携带相关材料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罩慧穗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物卜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