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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结束原因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3 11:13:47

⑴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什么原因导致婚姻终止

法律分析:婚姻终止的原因有:(一)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二)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⑵ 婚姻的终结的情况有哪些呢

婚姻终止的原因具体有哪些

婚姻终止只能以两种法律事实为发生原因:

(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

⑶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法律分析:1、婚姻终止的原因一:配偶一方死亡。2、婚姻终止的原因二: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致使婚姻终止。离婚是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⑷ 婚姻为何会走向灭亡

第一种情况是因为夫妻双方性格不合,导致家庭琐事所引起的。
这种情况导致婚姻家庭最终走向终结的情况还是比较多的。夫妻双方往往因为一些家庭的琐事,导致很多的矛盾,而又没能很好的沟和调节,日积月累矛盾越来越多,最后导致双方产生了一种厌恶感,影响了夫妻的感情,导致最终破灭。这种矛盾都是因为经济状况的影响,家庭利益的矛盾不能调和最终导致了夫妻感情完全破裂走向婚姻终结。所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应当多加强一些沟通和理解防止感情恶化到不能调和的地步。
第二种情况导致婚姻终结的就是有第三者插足。
因为婚内出轨行为是导致婚姻家庭破裂最重要的原因之一,也是普遍夫妻感情破裂最多的,最常见的一种。而这种导致的婚姻家庭破裂也是最残酷和最惨烈的一种形式,往往双方或者某一方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不可挽回的,甚至会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往往伴随着暴力一同发生的,这种婚姻家庭破裂的方式,对社会的危害最大。甚至互有暴力,犯罪的行为。一旦夫妻双方某一方发生了这种情况,那么必须克制冷静的处理,既然不相爱了,能够快速的解决这种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也是对双方的解脱,减少痛苦的一种方式。
第三种情况就是夫妻之间性生活不协调导致夫妻关系终结。
其实夫妻之间的所有问题就是爱与不爱的问题,那么男女关系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关系就是性的关系。如果夫妻双方性生活不协调,或者都没有了性的需求,不能相互满足对方的需要,慢慢的就会变得越来越冷淡,这种感情就变得微不足道,夫妻之间一旦没有了性的需求,也就没有了任何激情,往往就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开始,时间一长彼此就互不依赖,也互不需要,也没有了默契感和信任感。
总之,影响婚姻家庭的原因有很多,总结起来主要还是这几个方面的因素。婚姻不易,希望大家且行且珍惜,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实在没有办法生活夏季的话,那也可以双方协议,或者是说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男女双能够走在一起经营一个家庭也不容易,其实人生的幸福,婚姻幸福是最主要的,我们不要轻易破坏家庭的和谐稳定,人生的幸福,只有婚姻幸福,家庭幸福,是我们生存的根本。所以希望大家一定要珍惜婚姻家庭,大家都要尽力的去维护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家和才能万事兴!

⑸ 夫妻关系因哪些原因而终止

法律分析:夫妻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2、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因法律事件终止婚姻关系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四十一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时间自其失去音讯之日起计算。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自战争结束之日或者有关机关确定的下落不明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⑹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

1、婚姻终止的原因一:配偶一方死亡

(1)自然死亡,婚姻关系的主体之一已不复存在,必定引起夫妻关系的消灭,并且发生遗产继承等法律后果。在立法上,有的国家明文规定,配偶一方的死亡引起婚姻关系的终止。有的国家在法律上未作出明文规定,认为主体死亡必然引起婚姻终止的结果。

(2)宣告死亡,宣告失踪人死亡的判决凳乱运宣告之日,为被宣告死亡人死亡的日期。被宣告死亡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消灭。这也是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规定。但个别国家规定,自生存一方再婚之日起,其原有婚姻关系始告消灭,婚姻终止。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以后确知失踪人并未死亡时,须经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撤销原宣告死亡的判决。

如果被宣告死枣梁亡人的配偶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有些国家则规定,在此情况下,须经夫妻双方同意并须重新登记结婚,其婚姻关系才能恢复。

如果其配偶已与他人登记结婚,后一婚姻关系具有法律效力,其原来的婚姻关系不再恢复。这是鉴于人身关系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多数国家对此作了明文规定。

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原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2、婚姻终止的原因二: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致使婚姻终止。

离婚是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离婚

亦称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在陪搜我国,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依法登记离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待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或判决的一种离婚制度。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⑺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什么原因导致婚姻终止

婚姻终止有两种情形:一种是配偶一方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 提起离婚诉讼 的,应当准予离婚。;另一种是双方离婚的,离婚之后,双方不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婚姻关系终止。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袜笑情不和分袜睁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告好岁。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⑻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婚姻关系终止的原因主要是:1、因法律行为而终止,一般情况下是双方选择协议离尘茄婚或者老兄销是诉讼离婚结束婚姻关系,但是能离婚的依据一般在于夫妻感情侍游确已破裂,比如双方感情不和,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涉嫌吸毒赌博等恶习,一方被判处刑罚再或者有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行为,经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2、因一方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如配偶自然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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