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❷ 结婚证明怎么开 结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结婚证明顾名思义就是婚姻状况证明,在2003年10月1日之前,准备结婚的男女需要开具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现在已经由强制改为自愿,那么 结婚证明怎么开 呢?接下来我就跟大家讲讲 结婚证明怎么开 以及结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一、结婚证明怎么开
1、个人单位或公司
首先,需要证明当事人是某某单位或公司的员工,在社会结构中,当事人属于这个单位或公司,也就是为了证明这个人的身份是合法的,然后,单位或公司还需要证明自己有同意员工与他们结婚的资格。
2、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或政府民政部门
政府民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并不是未婚证明,而是无婚姻登记证明,无婚姻登记证明的内容包括了未婚证明,虽然现在结婚已不再强制要求单位开具介绍信了,但是婚姻状况证明是必不可少的,你只需到你所在的乡、镇、街道的计划生育处办理证明即可。
二、结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
2、如果当事人无法亲自前来办理结婚证明,并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结婚证明,受托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和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委托书中需写清楚具体委托事项,若受托人无法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可以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过的委托书。
3、如果是在外地结婚想迁移回来的人,当事人需亲自到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原始登记档案,然后原婚姻登记机关会为当事人提供查询证明。
4、证明本人无配偶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书。
5、港澳台的居民开具结婚证明,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原件和有效通行证,以及居住地公证本人无配偶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书。
6、办理结婚证明的华侨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该国的大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声明书。
我总结:以上就是 结婚证明怎么开 和结婚证明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看到这里已经对结婚证明有了基本了解。最后,我建议大家提前将结婚公证所需的材料准备好,以免临时整理而将一些材料遗落。
❸ 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婚姻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如今婚姻证明的用途也比较多,比如买房,贷款,出国等等。那么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婚姻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书面内容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等。如今婚姻证明的用途也比较多,比如买房,贷款,出国等等。那么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对于重庆已婚的 婚姻状况证明 ,只需要出具结婚证即可。未婚证明又叫做“ 单身证明 ”,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 户口所在地 的民政部门开具。需要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者 户籍证明 ;
2、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的人应该带上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的人要带上重庆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重庆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一定要注意委托书的格式不能有错误哦,要件一定要齐耐前拍全。
6、代办未婚证明一般需要:公正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两张照片,当事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等。办理 按揭贷款 的未婚证明必须由民政部门开具。去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之前,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重庆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
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流程是什么
1、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昌羡重庆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重庆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
由以上内容可知婚姻证明的用途还是很多的,大家在办理婚姻证明时,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了解一下具体情况,避免在办理悔斗过程中发生不必要的麻烦。关于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重庆外地人开婚姻证明流程是什么?的内容就这么多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❹ 婚姻关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原始档案复印件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3、户口证明4、居民身份证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❺ 婚姻证明材料有哪些
结婚需要的证明材料:《旁缓庆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办理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运握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哪姿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 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❻ 结婚证明在哪里开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分析:婚姻状况声明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可以在当地公安局、婚姻登记处两个地方开具。
需要本人身份证,一般来说,民政部门有记录,可以直接查询得到的。在核实是本人后,即可开具。
婚姻证明包括:出具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❼ 开婚姻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当事人需要如下材料证明未婚:
1、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如果当事人已经离异的,则可以提供离婚协议书码者或者离婚证等文件;
3、如果当事人已丧偶,则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丧偶证明等文件。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冲模陆的有效通散顷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