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的婚姻法关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以下财产属于婚前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棚锋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法嫌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
1、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2、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3、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4、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5、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6、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链者晌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