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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应退还彩礼的情形包括: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因为彩礼的给付本质上是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现实结婚为条件,然而双方并没有结婚,致使男方给付彩礼的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当然应当返还。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并离婚的。
虽然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实质性的夫妻生活并没有开始,双方没有建立起夫妻间的权利与义务,此时应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实践中,有的女方还存在利用彩礼骗婚的情况,比如在收到彩礼,办完结婚登记不久即要求离婚,若不允许返还彩礼,对给付彩礼一方极为不利。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并离婚的。
即因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生活水平为前提。司法实践中,一般以低保线以上,中低收入线以下作为“生活困难”的标准。
因此,订立了婚约但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女方悔婚,应该退还男方给付的彩礼。
拒退彩礼怎么办?
1、协商解决
双方当事人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退彩礼的问题,或者可以同第三方的介入进行协商。
2、法院起诉
由于彩礼纠纷的特殊性,法院在受理这类型案件之后,会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配合考虑当地的民风民俗,会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再进行审理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应该退还彩礼的情形,只要符合条件的,法院都会支持退还彩礼。
法治中国新闻网提供
㈡ 关于婚姻财产 请婚姻专业律师帮我看看
你这个问题很简单。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赠与财产,明确表示赠与夫妻一方,属于个人财产。 也就是说,你现在买房子,别写你名字,你母亲来买,你母亲还贷,房屋以后你母亲可以转赠于你,并且赠与时明确表示是赠与你,而不是赠与你们夫妇二人,这样的话到时候这套房子就属于你的个人财产了。一旦不幸离婚的话,你丈夫无权瓜分。
另外要注意了,如果你和你母亲现在买房子,是以你母亲名义买,但是你出资了,你出的这部分钱属于婚后财产,一旦不幸婚变,你丈夫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的出资,他有权要求分到这部分房款中的一部分。
说通俗点,举个例子,假如这房子100万,你出20万,你母亲出20万,首付40万买下来,房子写你母亲名字属于你母亲,剩下的60万贷款你母亲来还。 。 。 一旦不幸婚变,你丈夫有有利证据能证明这房子里有你出的20万,这20万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打官司的话他有权利要求得到部分经济补偿,也就是说房子没他的份,但是你出的20万房款他可以要求得到一部分作为补偿。
这样说很清楚吧,不清楚欢迎追问。祝你愉快。
㈢ 漳州市那里有离婚律师事务所
您好,你您可以登入当地的司法局官方网站查询,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在司法局都能查询到。或者询问当地的律师协会。
㈣ 婚姻纠纷中涉及的问题有哪些
婚姻纠纷中涉及到的问题,很多男女因为夫妻感情破裂,也有人是因为与公婆或者是岳母岳父不能处理好关系,也有的人是因为有第三者插足。如果两个人要离婚,会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儿女的抚养问题。我认为,主要涉及到的问题就这些。
㈤ 婚姻财产律师咨询
既然写了两个人的名字,那此房就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个是平分的。如果只是写的个人,那就是个人财产,婚后贷款部分,离婚时可以补偿相应部分给对方。
㈥ 婚姻财产问题
如果不结婚,肯定是没有的,结婚了以后再发生的属于婚后财产,好好的过日子,怎么想离婚,你这想法多不好
㈦ 向李启来婚姻律师李启来咨询婚姻财产问题
李启来给您解答: 我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必须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所为的行为,也就是该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被一方侵占。(2)在主观上,当事人须为故意,即通过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伪造债务等行为,达到自己侵占财产的目的。(3)规定中的少分或不分,应指夫妻共同财产中被一方所侵占而涉及到的部分,而不是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有权向法院提起起诉,要求再次分割。起诉前应收集前夫离婚时隐瞒两处房产的证据,打有把握的官司;同时要提醒你,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诉的权利行使时效为两年,即自发现之日起两年内提出。
㈧ 婚姻财产律师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㈨ 律师朋友请进!关于婚姻中的财产问题。
您好!关于婚姻财产的具体分割需要遵循具体的情况区别对待:
(1)对约定财产的分割。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对财产约定合法有效的条件是:①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责任能力人。②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③约定内容必须合法。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④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2)对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
夫妻双方无约定、有约定但双方有争议或约定内容不合法的,按法定的共同财产制来处理。对夫妻法定共同财产的分割,首先应由当事人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协议解决。协议不成时,再诉讼解决。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首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时,再进行判决。无论是协议、调解还是判决都必须遵循夫妻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一般进行均等分割,但也要考虑结婚时间的长短,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以及财产的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对动产的具体分割方法包括:
①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的所有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其差额部分,由多得一方以货币的形式给予补偿。
②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③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财产可归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④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生产资料一半价值的补偿。
⑤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的角度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⑥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7、离婚时如何确认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1)任何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
(2)婚后夫妻一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
(3)婚后夫妻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如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转业费和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婚后一方在社会贡献中所得的荣誉奖品、奖金等。
(4)婚后夫妻一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这个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各人财产。就实际情况来看,房子明确由男方父母赠予男方结婚所用,女方并没有共同偿贷或者参与支付房款。就形式上来看女方也没有在房产证上写有女方的名字。所以,如果提起诉讼的话,这个房子仅属于男方各人,女方不能进行分割。但是建议您从男女的感情、家庭中承担的责任以及离婚的责任、经济能力的大小等考量因素出发,更好的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
㈩ 婚姻方面的律师请来一下,
如果你在上海办理结婚证,在四川是没办法查询的。但是如果你去四川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证书,那么你犯了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
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而且你这个属于明知已经结婚还和另一个人办理结婚,我暂时不知道你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也不知道你问这个问题的目的。至少你问这个问题,证明你还是有法律意识,但是必须的给你一个忠告,如果你两处婚姻中都涉及到财产和金钱的来往,那你就的注意诈骗罪与重婚罪数罪并罚的可能!好好的想一想吧!回头是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