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新婚姻法偏向男性
法律分析:不是偏向男性,而是为了更好的保护大家的利益,是保护弱者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敬逗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段稿陆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握顷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B. 婚姻是为了保护男人的“繁殖权”吗
一、婚姻是保护男女爱情的法律证书,是禁止任何一方有伤害另一方的明文规定,也是为两个人排忧解难的合法制度,更是为一个家的未来世界奠定现实利益。
婚姻不是男人的证书,也不是女人的证书,是男女爱情到了最现实的世界应该拥有的态度。
婚姻不是男人的权益,也不是女人的权益,是两个人有了爱情务实的条件一定走向结婚的权益,是两个人珍惜彼此的方式。
婚姻是男女权利的保障,也就是维护一百年世界的值得,也是防止在这年轻到老的经历中会出现背叛给予的讨伐。
C. 新婚姻法保护的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
不是保护弱者,也不是保护强弯凯者,而是平衡保护双方的法律权益,所以,婚姻法并不是要保护男人或帆茄女人,而是对社会关埋轿唤系、财产等进行明确,指导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稳定运行
D. 现行的中国婚姻法是倾向保护男性权益还是女性权益
现行的《婚姻法》,明文规定保护妇女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三条,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 新婚姻法解读(新婚姻法实际上保护了谁)
每到新婚姻法出台了,总有人哭,有人笑。
“婚姻冷静期”石锤一落,很多准备离婚的嗷嗷直叫。这个婚,万不得已,谁冲动去离。
想结婚的依然去领证,不想结婚的还是单身。哭的人里大多数是女人——再也没办法通过婚姻分割财产了。笑的人里大多是男人—— 再也不用担心结婚时“财产公正”的烦恼了。 然而笑的一小部分女人心里更踏实了,不必担心养汉了。哭的一小部分男人不踏实了,娶老婆就看重老婆家里的快要满五年的房改房,现在也跟自己没多大关系了。
新婚姻法,到底保护了谁呢? 和小鞭一起看看律师 对《新婚姻法》的解读:
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不管是结婚前还是结婚后,法院认为房产与配偶无关,属于个人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为自己名下,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与配偶分割财产。
婚前购买的房产,结婚后房子的涨值部分都和另一方没有关系。
婚前购买的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夫妻二人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要考虑另一方还款部分金额进行补偿。
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婚前买了房,婚后房产所有一方私自将房子出售,另一方想处置该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一起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私人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修改了哪些方面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增设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新制度
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更明晰
追究家庭暴力犯罪者的刑事责任
过错赔偿原则写进新婚姻法
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即使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依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家暴,离婚后,被侵害的一方依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过错赔偿原则,简单的理解就是, 情感出轨,经济赔偿。 虽然感情没了,但经济上的实惠也是好的。所以从修订细则上看,女性作为弱势群体,受到了更好的保护。但出轨这种事,过错方也不一定就是男性,如果对分割财产这件事上很在意的话,建议还是把婚离了再找下一任。
新婚姻法保护了男性吗?
这用问吗?这么看,就是保护的是男性啊!社会上,普遍男性在职场和家庭中的地位都高于女性,无论从收入水平还是职位选择上,男性都占有一定优势。那么,在社会财富的分配上,男性都高于女性。从前,女性还能从婚姻中获取房产的一半,作为女性在社会分配中不平等的一部分补偿,但从今往后,妹子,人家婚前的房子就是人家的房子啊!人家父母出资买的房子,也是人家的房子啊!房子涨价,老公出售房屋,人家父母的房改房,都和你没半分钱关系。你能享有的,只是房屋的“联合使用权”。小鞭倒不是劝妹子们结婚就想着离婚,但是人生这么长,变数这么多,没有房子没有青春生了孩子的老妹子,很可能就是: 天赐绝人之路。
法国是一个崇尚单身的国家,在那里,多大年纪的人都可以自由恋爱。嗯,你会法语么?英语怎样?去法国怎么生活的前提是:你怎么去?这些都是问题,张曼玉是明星,40岁息影。但40岁离婚的女人,目测要和20岁的小姑娘“共同奋斗”了。都是从40岁活自己,怎么活,就天上地下了。
乍一看,是在保护男性。实际上,这也是对女性深层和长远的保护:它迫使女人变得更加独立,聪明,是鞭策女性积极投入社会竞争的重要举措。
家庭不再是可靠的温床,得出来跟社会斗一斗了——你牺牲了一切奉养的老公,孩子,公公婆婆,现在,每日精心装扮的,用微薄的工资添置小家具的房子,都可能是别人的。
那么不会再有一个母亲看着自己的分数,劝自己的女儿不去报考一所专业很好,但男性很少的文科或者综合类学校而去报考一所,专业差,但学校男性品质的较高的理工科大学。
不要不相信这样的母亲的存在,小鞭曾在报考时就见过很多这样的母亲(小鞭为自己选择一所综合性大学而自豪)。因为,她们认为,这是一个女孩子镀金的最终目的和最终的归属。
婚姻法,还从长远来看,保护了男性拥有一个独立的妻子,和一个,睿智的丈母娘。
新婚姻法保护了爱情吗?
没有爱的婚姻,丧偶式婚姻,摧残的不是两个人,包括孩子。
婚姻法告诉女人,房子这个在中国婚姻中不可取代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将面临重大的新的划分。房子,只属于有能力购买它的人,不属于其它任何一个人和任何一种事物,包括感情。那么,这种划分正确吗?这种划分,其实是正确的。资产,应该属于有能力掌控它的人,而没有能力获取它的人,则也许可以拥有它的使用权,而不具备拥有它所属权的能力。
世界上美好的事物的特质,都是简单易获取。爱情作为美好事物的一种,本来就是不该参杂太多事物和太多的外界因素。 将男性在婚姻中承诺的房子,车子等等物质条件,作为一种条件的婚姻,看似是对女性的一种保护,实际是对女性的一种剥夺。 而女性长期享受着这种看似的优越,实则在承担着这些物质条件的众多的“无形代偿”——放弃争取忙碌而晋升空间的职业,职位;沉浸在商品琳琅满目的小情绪小欢喜中;日益丧失的交际圈子。很多女人并不承认这一点,说我也有自己的圈子,自己的事业。但现实的情况是:一个结了婚的女人,少有靠自己的能力获取另外一套房产的能力。
是天资不够吗?不,只是无形中,放弃这种争取的资质。《我的前半生》中子君放弃了工作的前提是,在那个时候,她潜意识中知道:即使离婚,我也不会流落街头。如果没有当时这种法律保护,而是现在的婚姻法,子君谈不上结婚,不会在婚姻中如此放松对财务警惕,也许她会转移一部分俊生的财产,更谈不上离婚。
这不是女性除了独立就要变成心机婊,这是人的本能——生存。
原来的婚姻法,只从短期上保护了女性。而新的婚姻法,从长远来看是在保护女性。 它保护了女人的尊严,能力,价值不受侵犯,就保护了爱情。
因为,也没有几个男人真心愿意自己娶的女人,除了爱自己也爱自己的房子吧!虽然促成婚姻的元素众多:他怎么能分清,女人更爱哪一个呢?除了这个女人与自己差不多,才能放心吧!
婚姻法保卫了爱情。
新婚姻法还说,夫妻隔经常争吵感情不合,或分居满两年,就意味着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一方提出离婚,法院会开绿灯;配偶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新婚姻法规定是准许离婚;夫妻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如对子女或父母遗弃,若诉讼离婚时法院不会不批准。恭喜,终于可以终结一部分人的“丧偶式”婚姻了。
那些不赡养你父母的,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感情不和被拖住不能自由的,都可以离婚了!有评论说,婚姻法让离婚更难了——真的吗? 新婚姻法,让离婚成本更加低廉。但今年的补充,让低廉不廉价。
婚姻法又给了爱情自由。不远的将来,一个渣男,或者渣女即使更容易离婚,想再婚,也不那么容易,因为谁和谁都差不多,你这么渣,我干嘛要娶/嫁给你?
我们看看上一部婚姻法就坐实的事情。
不管是婚前婚后,只要是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的,就认定为个人财产,与配偶无关。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为自己名下的房产,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用分配。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结婚后房子的涨值部分与另一方无关。
结婚前购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两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的时候就要考虑另一方还款部分金额进行补偿。
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私自将房子出售,妻子想讨回该房屋,法院不予受理。
结婚后夫妻双方以共同财产一起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私人财产,不进行财产分割。
新婚姻法保护了谁?新婚姻法保护了,独立,自尊,永不言弃的你自己。
小鞭先干为敬, 敬有情人终成眷属,无情者终成房奴。
F. 新婚姻法貌似对女生一点好处都没有 维护的全是男人的利益。
错了,新《婚姻法》从本质上来说,维护的是整个家庭的利益,维护的是整个社会的和谐。从侧重上来说,维护的是女性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十四条,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封建社会女人有权使用自己的姓名吗?)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这样的事情,封建社会除了入赘,有吗?)
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G. 新民法典对男性的保护
新民法典对男性的保护:结婚可以不用给彩礼了,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结婚不是卖女儿,禁止结婚索取财物。当然如果是自愿给,也是可以的。老公出门喝酒、应酬、打牌,妻子无权干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限制和干涉。
1.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确认,避免一方“被负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外,事后还款=事后追认,因此只要你为对方偿还了不明债务,即使不知情,就等于你承认了这部分债务,剩下的需要共同偿还。
2.离婚财产分割照顾优先无过错方。在以往的情况下,一方出轨,另外一方即使为家庭付出了很多,也是很难要求赔偿的,更别说多分财产。2021年的民法典增加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间接地增加了婚内过错的成本,对婚姻中处在弱势一方的女性有了一定的保障。
3.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
(1)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游蚂,须经军人同意;
(2)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
(3)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神闷埋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其他法律中对男性权益的保护
1、离婚经济补偿制度。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需要说明的是,这个“负担较多义务”不单指全职太太,一方又工作又照顾家庭、孩子,而另一方对于家庭不管不顾,也就是说的“丧偶式婚姻”,也属于此种情况。
2、彩礼
(1)婚姻法对恋爱前的彩礼规定
恋爱阶段送的东西,一般是被列为赠送关系,不能要求对方返还。
(2)婚姻法对彩礼返还的额度规定
两人在一起之后,没有登记结婚,这种要视双方过错以及生活时间的长短来定返还多少比例彩礼。
(3)婚姻法对男方出给女方的婚宴彩礼的规定
女方邀请宾客的婚宴费用要是全部由男方支出,这种费用不能返还,因为不是真正的金钱实物。
(4)“禁止包办婚姻,紧止靠婚姻索取财物”。关于返还彩礼,只要是以结婚为目的索要的彩礼,一般不予退还,除非有这三种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三罩宏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第一千零五十七条 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限制和干涉。
H. 结婚证在法律上来说是在保护男人还是女人
[编辑本段]结婚证概念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相关法条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洞猛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第十一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即时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应当注销其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 结婚证起,确立夫妻关系。
第十二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自愿的;
(三)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埋颤闷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弯弯暂缓结婚的疾病的
第二十条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I. 你觉得,婚姻是不是为了保护男人的“繁殖权”
我并不这样认为。因为繁殖后代是两个异性双方的事情,是基于自愿而产生的行为。婚姻不是保护哪一方的繁殖权利,而是赋予两个人共同承担家庭以及孕育后代的一种契约精神。
所以说,婚姻是保护男人的繁殖权利,这样的说法有点把女性摆在了生育链的弱势地位。女性并不是婚姻当中的生育工具,或者说是生育载体。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自愿和情感基础而愿意共建家庭,携手前行的一种契约。
J. 婚姻保护了男人的“繁殖权”,婆家催儿媳妇生孩子合理吗
我认为是不合理的,并且婚姻保护男人的“繁殖权”,是体现在保护“妻子生出的孩子为丈夫亲生桐渗”这一权利,而不是“妻子生孩子可以让婆家干涉”这一权利,具体我以下说说:
一、婚姻保护的是男人的繁殖权,也保护了女性的生育权。婚姻法对于男人的生育相关的没有说,但是有提到出轨相关的处理内容,还有夫妻相关要不要孩子的自主权问题,这方面是权利是对等的。比如说,如果一个男人,因为娶了一个不孕不育的,并且不愿意领养经过调解无效,可以算感情破裂离婚;而女人也同样,虽然已经没有什么“七出之条”,但是“感情破裂”是离婚的先决条件。
所以说,婆家催儿媳妇生孩子是不合理的,同样的,岳父母催女婿要孩子也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