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
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已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㈡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最后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机关开。且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亲自提出申请。例如男女双方结婚、离婚登记的,应当前往结婚、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证明材料。㈢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最后办理婚姻状况变更登记的机关开。且需要本人携带相关证件,亲自提出申请。例如男女双方结婚、离婚登记的,应当前往结婚、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开具证明材料。
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根据相关的婚姻登记办法实施后,取消了婚姻状况证明,所以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婚姻证明办理流程:
1、当事人亲自到场提交证件材料并提出申请;
2、当事人填写《档案查询申请书》;
3、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材料过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为其出具证明。
4、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㈣ 杭州公证处有哪些
1、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99号市科协大楼2、3楼。2、杭州市西湖公证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231号广厦锐明大厦南2号。3、杭州市东方公证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538号金祝大厦。4、杭州市之江公证处,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480号滨江大厦6楼。5、杭州市湘湖公证处,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85号商会大厦B座四楼。6、杭州市禹航公证处,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政法街7号。7、杭州市禹航公证处余杭办事处:地址:杭州市余则笑埋杭区余杭塘路2518号。
公正处的作用?
1、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
2、证明继承权。孙蚂
3、证明财产赠与、分割。
4、证明收养关系。
5、证明亲属关系。
6、证明身份、学历。
7、证明出生、婚姻状况、生存、升羡死亡。
8、证明文件上的签名、印鉴属实。
9、证明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10、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认为无疑义的,在该文书上证明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 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㈤ 婚姻状况证明怎么开
婚姻状况证明由当事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等)的书面证明。
开婚姻证明办理有两种情况:
1.本人到场办理:
需要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信息的物品,具体为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2.他人代理办理:
本人无法到场的,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需要提供有效的委托证明。
不同情况的婚姻证明办理流程: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你的离婚证写明某年某月某日离异,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
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开具婚姻状况证明需要哪些材料
开婚姻状况声明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身份证以及居民户口本原件
2、已婚的需要带上结婚证;离异的带上离婚证;丧偶的带上死亡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开
婚姻状况声明根据各地政策不同,可以在以下两个地方开具。
1、当地公安局
婚姻状况证明可以去当地公安局办理,带上要求的相关证件即可,证明上会有红章,一般未婚和离异的人开具婚姻状况声明都是去公安局的。
2、婚姻登记处
个别地区婚姻登记处也可以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前往婚姻登记处开证明的大多是已婚身份,在自己当初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即可。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建立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档案应当长期保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规定。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六十四条
受理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三)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身份证件;
(四)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㈥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一、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1、婚姻证明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婚姻证明其中包括:
(1)未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加盖红章;
(2)离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到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科,让户籍民警在户口册页的背面变更栏中,根据离婚证写明日期,并盖上户籍专用章;
(3)结婚的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拿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当地乡民政所出具婚姻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二、结婚办理证程序分为哪些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申请结婚登记;
2、提交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3、审查通过的,发给结婚证。
㈦ 杭州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信吵神东湖中路229号
工作时间: 08:30-11:30;13:30-17:00
联系方式: (0571)89185211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76号
工作时间: 08:30-11:30 13:30-17:00
联系方式: (0571)86680171,(0571)87381767
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江城路417号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30,14:00-16:30
联系方式: (0571)87922674
地址: 海达南路555号3楼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层D区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571)83587689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富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座三楼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571)63123355
地址: 江南路2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8:30-11:45,13:30-16:15
联系方式: (0571)63722664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迎春南路258号桐庐县行政服务中心3层D厅
工作时间: 夏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14:00-17:30,冬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1:00,13:30-16:00
联系方式: (0571)64219779
地址: 杭州市淳安县新安北路63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兴华街278号附近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西街58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结婚登记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符合申请结婚登记要求的持本人登记照片、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共同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现场填写申请登记结婚所需填写的声明。
结婚登记申请准备材料视具体情况而定,如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本人有效的婚检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单滑亏身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无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对于离过婚的当事人,还需持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材料。
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华裔、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内地申请结婚,需持本人有效护照、《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能有效证明自己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提交的结婚申请是否在条件范围之内,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通常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情侣会给予婚姻登记,给当事人发结婚证;对于离婚想再婚的,婚姻登记处会将其离婚证进行注销处理;必要情况下,婚姻登记处还会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说明为什么不给予登记。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程序办理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并且提供以下证件、证明材料:
1、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2、办理离婚登记碰大所需的身份证件,如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通行证、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等;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离婚申请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给予离婚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持本人的身份证明以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回执单找不到的可书面说明情况),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按照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相关规定来填写好《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给当事人发放《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书》,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如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护照、通行证、身份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规定来执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给予办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并发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㈧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结婚登记如果出现问题,发现自己的信息并没有被录进系统,这时候婚姻状况的证明应该在哪里开呢?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
一、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1.户籍地公安局
想要开婚姻状态的证明首先我们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的当地派出所去开证明,这些当地公安局是可以办理的,办理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一般未婚于离异的人会选择去公安局开婚姻状态证明。
2.婚姻登记处
婚姻证明当然婚姻登记处是可以开具的,但是个别地区也是不支持的,看当地登记处。一般去婚姻登记处开婚姻状态证明的都是已婚人士。
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1.未成年
如果是未成年人那么在婚姻登记处的结果肯定是未婚的状况,如果需要出示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而婚姻登记处是肯定无法出具的,这时候需要申请人到公证机关申请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证书。
2.成年人
(1)成年人想要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那么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开,或者是当地的公安局开具证明即可。
(2)当然如果是开具证明的当事人死亡情况,这时候需要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由其利益当事人代理办理证明的,需要提供代理人关系证明和当事人死亡证明,还应提供婚姻登记处开具的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小结:
对于想要开具婚姻状态究竟在哪里可以办理的问题,上诉内容已经帮大家很好的解决了问题,希望看完能够帮助到大家。
㈨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需要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原件、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一张一寸照片。
㈩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需要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一个人的婚姻状况影响力还是比较大的,特别是在买房还有贷款的时候,必须要提供两人婚姻状况。如果要开具婚姻状况,那必须要到相关部门找工作人员帮忙的。
【法律分析】
1、可以到当地公安局去开具这份婚姻状况证明,不过要开证明必须要带上相关证件。当然还没有结婚的或者离过婚的人,去公安机关比较适合。2、还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如果已经结婚,比较适合到婚姻登记处申请,当然也要带上相关材料和证件,如果当时就是在这家婚姻登记处登记婚姻的,那么现场调查出信息之后就能够开具证明,也很方便。
1、如果是还没有结婚的人,那么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时候,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还有户口本,直接到当地派出所那边申请就可以。2、如果是已经结婚了的人那么去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时候,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还有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了,那么需要提前补办一下,接下来再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找工作人员开具证明就可以。3、如果是离过婚的人,那么想开具婚姻状况证明的话,这时候就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另外要准备离婚证,如果没有离婚证,那也可以提供法院给予的判决书,接下来再到当地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