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法院开庭被告怎么陈述自己
被告人在开庭时进行陈述的,陈述的内容应该对原告的诉讼主张进行辩驳,并且说明自反驳的原因、事实、理由等。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四)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⑵ 起诉离婚开庭被告陈述技巧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如没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同时,当事人必须了解一点,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陵闹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渣汪纳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⑶ 起诉离婚案开庭时被告如何陈述
原告起诉离婚后,作为被告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陈述;
第一,是否同意离婚,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说一下夫妻感情很好的情况,这是审理离婚案件的关键;
第二,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额,以及个人财产的数额种类等;
第三,子女相关的身份资讯,如果想抚养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抚养的证据。
需要说明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结婚时间,有无子女,现因何感情破裂,坚决要求离婚等等。
有条件可以委托当地律师协助。
原告可以首先宣读起诉状,然后在法庭调查阶段,可以向法庭出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以及能够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在法庭辩论阶段,详细说明要求离婚的事实和理由。
如果有必要,可以委托当地律师代理诉讼。
民事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依法裁判的法律文书,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的依据。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会先行调解,开庭启碰时原告陈述无须和起诉状一样,可以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
一旦确定要离婚,应有意识地进行证据的收集,以便在离婚诉讼中更好的维护自己及子女的合法权益。离婚证据的收集主要包括感情破裂证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三方面。
当事人陈述得借助于证据
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对方有过错的证据: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2、其它感情破裂证据: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原告要列举一些足以判决离婚的感情破裂的事例,一般都是请相关律师写好规范的离婚陈述书后,在法庭上直接按离婚陈述书的内容读一下而已。
既然是去法院起诉离婚,说明婚姻基本已经走到尽头了,陈述女方的强势无非就是想说她是婚姻的过错方,推卸导致离婚的责任,求得心理上的安慰而已。男人嘛,大度一点好吧,决定不在一起过了,何必!
把离婚的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离婚的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几方面的情况写清楚就行了。
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不需要准备专门的材料。
同时,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可以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如果您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联络我们
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悄郑谈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⑷ 被告在法庭上说话技巧
法庭上说话技巧如下:
第一,言简意赅。一定要说关键,避免无效沟通。
第二,提前准备,做好证据整理。法庭上说话思路清晰,这样法官更容易判。
第三,法官在法庭上提问时,问什么答什么,不要答非所问,同时也可以积极反映对您有利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