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政局能查到婚姻状况吗 婚姻状况如何查询
民政局不能查询婚姻状况,只能查询婚姻是否存续。查询婚姻状况的方法有:1、本人查询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委托他人查询携带受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3、查询档案馆查询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档案馆或者是婚姻登记处查询即可。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根据以上规定,可知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㈡ 集体户口 可以 进行婚姻状况更改 么
1、未婚改已婚的,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登记机关会在户口卡上“婚姻状况”栏盖上“已婚”字样;
2、结婚后离婚的,由个人带备离婚证与户口卡到户籍地派出所要求户籍民警更改婚姻状况,无需单位办理。
也就是说,户口本不需要跟单位申请(也不用单位开什么证明)直接自己去改成已婚就行了?。
是的,无须单位证明,自己带身份证和户口卡到派出所办理即可
请问集体户口更改婚姻状况需要提供户口首页吗?只提供集体户口自己那页可以不?
需要集体户口簿首页并加盖分章及自己页。
1 、办理条件:实际婚姻状况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婚姻状况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婚姻状况
2 、办理手续:(1)书面申请报告;(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3)在国内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民政、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结婚 证》或者《离婚证》或者法院判决书;(4)在国外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驻外使馆认证的翻译件;(5)在 香港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认证;(6)在澳门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结婚证》或者《离婚证》 ;(7)在台湾结婚或者离婚的,提交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的公证书;(8)丧偶的,提交配偶死亡证明。
3 、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集体户口户籍卡婚姻状态更改
你好,我在深圳有办过。
自己办理:持您有效的身份证件,户籍卡原件,结婚证原件到户籍派出所户籍市办理即可。
集体户口变更婚姻状况
没有那么简单!要先去登记地方民政部门变更档案!再到单位开证明,最后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处办理婚姻状况变更
户口本更改婚姻状况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根据你相应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
你从未婚变更成已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
你从已婚变成未婚的话,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原件。
如果从已婚变成丧偶的话,就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及配偶的死亡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改 会给新户口本么?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更改,会给新户口本的;
将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作出更改,需要携带结婚证(离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只需要更改方到场即可,不需要双方到场;
当场就可以修改完成,修改结束即可申领变更后的新户口本。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2)集体户口婚姻状况如何扩展阅读
使用
一、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二、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三、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四、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五、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填写说明
一、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应使用国务院公布的汉字简化字填写,民族自治地区可使用本民族的文字或选用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填写。
二、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可用计算机填写,也可用手工填写。凡用手工填写的,应使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三、填写内容相同的,要将内容都写上,不得以“同上”或其他符号代替。
四、有关登记项目的填写
常住人口登记表的填写
1.户别——分“家庭户”和“集体户”。以家庭关系为主的公民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或单身居住独立生活的填“家庭户”;相互之间不存在家庭关系的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寺庙等单位集体宿舍的公民,填“集体户”。
2.户主姓名----填写户口登记立户的户主姓名。户主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担任。
3.与户主关系——本人是户主的,填写“户主”。户内其他人员按本人与户主的血亲或姻亲关系等写明具体称谓。具体排列顺序为:户主,户主的配偶,户主的子女,户主的孙女,户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主的兄弟、姊妹,户主的旁系亲属和其他亲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