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破坏家庭婚姻罪法条
妨害婚姻、家庭罪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一类犯罪,指违反婚姻法的规定,妨害婚姻、家庭制度,危害社会的行为。
《刑法》中关于破坏家庭婚姻方面的罪名有两个:
1、重婚罪:第二百五十八条:州野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破坏军婚罪:第二百五十瞎铅九条磨迹好: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⑵ 破坏婚姻家庭罪怎么认定
涉嫌三类罪:第一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类,重婚罪,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类, 破坏军婚罪 ,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裤猛以宏侍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胡绝桥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⑶ 故意破坏他人婚姻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用暴力手段强行干涉他人结婚和离婚自由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婚姻、家庭罪的一种。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⑷ 破坏家庭婚姻罪法条
破坏家庭婚姻罪法条有两个:
1、重婚罪;
2、破坏军婚罪。
破坏婚姻家庭罪法条具体规定如下: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重婚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在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所构成的犯罪。重婚罪构成要件:构成要件的内容为,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
1、行为主体分为两种人:一是重婚者,即已有配偶并且没有解除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结婚的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子有妻、女子有夫,而且夫妻关系处于存续期间。这种夫妻关系既包括经过合法的登记结婚而形成的夫妻关系,也包括事实上形成的夫妻关系。二是相婚者,即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后一种主体就其本身而言,并没有“重婚”,但从重婚关系的整体来看,这种主体仍然是重婚的一方,在性质上与重婚者的行为完全相同,故我国明文规定这种主体构成重婚罪;
2、实施重婚行为。
军婚是指行为人与我国现役军人缔结的婚姻关系,受到国家的重点法律保护。破坏军婚罪,是指行为人在明知行为相对人是现役军人配偶的情况下,与其同居或结婚,从而构成的犯罪。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至于行为人原来有无配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的,也应以本罪论处。如果现役军人与有配偶的现役军人同居或结婚,而双方配偶均不是军人的,应以一般的重婚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⑸ 故意破坏他人婚姻是什么罪
法律分析:故意破坏他人婚姻是什么罪:可能构成重婚罪。不管男女,影响或者导致别人家庭的破裂,看得看他(她)所用的方式与方法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而不仅仅只看结果: 一、若某人采取诬蔑、造谣等方式恶意中伤某家庭中某成员,而导致了其家庭的破裂,你可以取证后告其诬陷,不过,此类行为大都属违法行为,教育、要求停止侵害,或者治安拘留等处罚; 二、若是某人只不过是勾引了某家庭成员中的一位,与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而导致了其家庭的破裂,应该不构成违法犯罪,他(她)只不过是不道德的婚外情,只能谴责其道德行为;当然,他(她)同样以婚,并与某成家员以夫妻名义同居,这倒造成了违法,可以告他(她)重婚罪; 三、以上两类,若某家庭成员之一是现役军人,那就构成了破坏军婚罪,可以追究他(她)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⑹ 破坏家庭婚姻罪
第三者破坏家庭一般不会构成刑事犯罪。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其结婚,构成重婚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陪早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圆脊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橘乱渗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⑺ 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罪怎么认定
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罪怎么认定
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罪怎么认定,在生活当中,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或多或少了解过犯罪,犯罪可以分为轻罪,重罪,重罪与轻罪是最经典的一种分类法,下面我整理了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罪怎么认定。
一、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有哪几种?
首先是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例如我国婚姻法中明令禁止的包办、买卖婚姻、借婚姻索取财物等,婚姻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应当受到保护。
其次是侵犯家庭成员的人身或财产性权利的行为,例如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不知支付抚养费、赡养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
每个家庭成员在作为家庭的一份子的同时也是独立的个体,其合法权益也在家庭当中需要得到充分的保障。
最后是针对公法益的,主要是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例如重婚、有配偶但与他人同居的;还包括破坏我国规定的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为,例如同时登记两段婚姻关系、逃避计划生育、弄虚作假进行婚姻登记等。
当然一个行为可能同时侵犯多个法益,造成不同的法律后果,行为模式是多样化的,主要可以通过行为侵犯的法益来进行判断。
二、破坏婚姻家庭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是以重婚的方式破坏婚姻家庭的,符合以下三种行为模式就构成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
如果是夫妻一方侵犯另一方的财产性权利或婚外第三者因婚外情得到财产性利益的,需要对不当得利进行返还,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过错方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的。
婚外第三者接受了大额财产赠与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被视为具有一定的共同共有的法律性质,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是善意的且支付了相应对价的除外。
同时,无处分权人或处分权存在瑕疵的人处分他人财产且在订立合同后未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也是无效的。
因此在这样的前提下,由于婚外情本身就违反公序良俗甚至是法律法规的,因此是无法受到保护的,需要为相应的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付出代价。
三、如何在婚姻家庭被破坏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自己的婚姻家庭被破坏时,需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如果对方涉嫌重婚罪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对刑事案件进行处理之后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进行离婚诉讼。
其次,如果对方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包含重婚、有配偶但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并因该过错导致离婚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离婚诉讼中的原告,损害赔偿请求须在离婚诉讼中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如果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单独提起诉讼。
而且,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主要是需要遵循几个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生活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给予补偿原则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无过错方可以据此主张对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是每个人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社会秩序的重要体现,破坏婚姻家庭的行为会受到惩罚、需要付出代价,受害者也要学会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力量保护自己。
一、破坏他人婚姻罪会判几年?
破坏他人婚姻法律上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照《刑法》规定该情形下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另一种则是我国为保护军人婚姻而特别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外人也以为他们是夫妻的,亦构成重婚。重婚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配偶权的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破坏。
对于重婚责任的追究,在实践中往往有一种误区,以为重婚罪的追究只能是自诉,即只有受害者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才会受理,其实不然。仍有相当的重婚责任的追究是在公安机关介人侦查下的结果。当然,在民事活动,特别是离婚案件中,对于重婚责任的追究,不以重婚罪的认定为前提。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对于偶尔、隐蔽的婚外性行为,不在此列。也即虽有可能影响夫妻关系,甚至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不能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容易引发的争议是,何为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也即什么样的时间段才能认为是持续、稳定的。在实践中,一般以3个月以上共同居住情形,会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若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受害者可以追究过错方的重婚责任。
3、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由此,夫妻间日常生活中的偶尔打闹、争吵不构成家庭暴力。并且,对于家庭暴力的责任追究,需要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中并没有破坏婚姻家庭罪这一罪名,但是破坏他人婚姻,与有配偶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会构成刑法上的重婚罪,会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
明知对方已经有配偶还故意破坏他人婚姻的,故意与对方结婚,登记结婚或者有事实同居关系的,都属于破坏他人婚姻行为,会构成重婚罪。
不管男女,影响或者导致别人家庭的破裂,看得看他(她)所用的方式与方法是否构成违法犯罪,而不仅仅只看结果:
一、若某人采取诬蔑、造谣等方式恶意中伤某家庭中某成员,而导致了其家庭的破裂,你可以取证后告其诬陷,不过,此类行为大都属违法行为,教育、要求停止侵害,或者治安拘留等处罚;
二、若是某人只不过是勾引了某家庭成员中的一位,与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而导致了其家庭的破裂,应该不构成违法犯罪,他(她)只不过是不道德的婚外情,只能谴责其道德行为;当然,他(她)同样以婚,并与某成家员以夫妻名义同居,这倒造成了违法,可以告他(她)重婚罪;
三、以上两类,若某家庭成员之一是现役军人,那就构成了破坏军婚罪,可以追究他(她)的法律责任。
⑻ 破坏婚姻家庭罪怎么判
涉嫌三类罪:第一类,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类,重婚罪,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类, 破坏军婚罪 ,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樱虚刑 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乱雀,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68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68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68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脊陪燃,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⑼ 破坏他人家庭婚姻触犯了什么法律
现在目前刑法上没有破坏家庭罪这样的规定,只有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破坏他人家庭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1、侵犯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如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干涉寡妇再婚、强迫或干涉离婚等。
2、侵犯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如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3、侵害家庭成员间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如拒不履行赡养、扶养、扶养义务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
4、破坏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拐骗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擅自泄露收养秘密等。
5、破坏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民英雄同居、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登记出具虚假证件、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