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合肥在哪里领结婚证 合肥领结婚证流程
合肥在哪里领结婚证
一般来说领结婚证是在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
一、合肥居民户口所在地民政局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30
二、安徽省民政厅涉外婚姻登记处
地址:合肥市濉溪路99号省民政厅7楼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双休日、法定节日期间不受理登记业务。
电话:0551—5606091
三、合肥市婚姻登记机构一览表
1、蜀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2楼
电话:65118622
2、庐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濉溪路287号
电话:65699323
3、瑶海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江东路1070号
电话:64688168
4、包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3357147
5、巢湖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巢湖市官圩路
电话:82625147
6、肥东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店端口镇撮镇路35号
电话:67748262
7、肥西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上派镇三河南路
电话:68856789
8、长丰县水湖婚姻登记处
地址:水家湖镇双墩路
电话:66679299
9、长丰县双墩婚姻登记处
地址:双墩镇鹤翔湖路
电话:66975668
10、庐江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7306781
11、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翡翠路398号
电话:63679200
12、高新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望江西路860号
电话:65310012
13、新站试验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文忠路999号新站管委会B5区行政服务大厅
电话:65777248
合肥领结婚证流程
一、办理条件
1.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办理材料
1.男女双方携带符合规定的近期2寸合影照片3张(可现场拍照);
2.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及复印件(现场提供复印);
3.现役军人带军官证、文职证、士兵证;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可以在登记处当场填写)。
三、办理流程
初审(当事人提交证件、证明材料)→受理(当事人填写声明书)→审查(登记员填写审查表,男女双方在签名栏中按指纹)→登记(交纳工本费、发证)。(整个程序约30分钟)
合肥居民涉外婚姻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合肥市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现在大家知道在合肥领结婚证去哪里了吧?对于结婚证领取流程也了解了吧。那就新婚快乐,快去领证吧。
② 肥西民政局电话多少
肥西县民政局
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三河西路2号
电话:0551-68841067
③ 合肥结婚登记地点
看你属于哪个区,都要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注意的是,假如你属于新站区,即使你身份证上是瑶海区,也必须要新站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1
蜀山区婚姻登记处
肥西路一环路交口
5118622
周一至周五全天
2
庐阳区婚姻登记处
濉溪路287号
5699323
周一至周五全天
3
瑶海区婚姻登记处
明光路1号
4492068
周一至周五全天
4
包河区婚姻登记处
包河行政服务中心
3357147
周一至周五全天
5
经济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莲花路1240号
3849070
周一至周五全天
6
高新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天柱路9号楼
5310012
周一至周五全天
7
新站试验区婚姻登记处
新胜利路88号
4252623
周一至周五全天
8
肥东县婚姻登记处
撮镇路34号
7748262
周一至周五全天
9
肥西县婚姻登记处
三河路
8856789
周一至周五全天
10
长丰县水湖婚姻登记处
县政务中心一楼
6679299
周一至周五全天
11
长丰县双墩婚姻登记处
双墩镇
6374654
周一至周五全天
④ 合肥离婚手续在哪儿办
法律分析:1、合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
地址:合肥市潜山南路550号
电话:62755560
2、蜀山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蜀山区行政服务中心12楼
电话:65118622
3、庐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庐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5699323
4、瑶海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郎溪路与长临河路交口瑶海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4688168、64490233
5、包河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电话:63357147
6、巢湖市婚姻登记处
地址:巢湖市东风西路(城西菜市场向西约300米台肥八院城西分院对面)
电话:82625147
7、肥东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肥东县包公大道与合蚌路交叉口向北300米县妇幼保健院内
电话:67748262
8、肥西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巢湖中路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66856789
9、长丰县水湖婚姻登记处
地址:县新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县城南一环路与吴山南路交口)
电话:66679299
10、长丰县双墩婚姻登记处
地址:长丰县双凤工业区蒙城北路润地呈城小区西门
电话:66975668
11、庐江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庐江县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87306781
12、经济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翡率路398号经开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话:63679200
13、高新技术开发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口北200米)
电话:65310012
14、新站试验区婚姻登记处
地址:兴淮西路99号新站高新区政务服务中一心A区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电话:62333099、62333066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