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期间男方债务女方需要承担吗
您好!
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存有债务的情况下,根据该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为标准来判定非举债配偶方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概念。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而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一般包括三种:第一,一方的婚前债务;第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的,比如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中需要所负的债务。
综上所述,尽管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发生的,但因存在上述应当被认定为个人债务诸多情形的债务也不当然导致非举债方配偶承担偿还债务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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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34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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