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国古代哲学家如何论述人爱情家庭婚姻问题
古代名人如何看待爱情
爱情原如树叶一样,在人忽视里绿了,在忍耐里露出蓓蕾。 ──何其芳
春天没有花,人生没有爱,那还成个什么世界。──郭沫若
真挚而纯洁的爱情,一定渗有对心爱的人的劳动和职业的尊重。 ──邓颖超
爱情是一个不可缺少的、但它只能是推动我们前进的加速器,而不是工作、学习的绊脚石。 ──张志新
人必须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 ──鲁迅
只有爱给你解开不死之谜。 ──费尔巴哈
爱情只有当它是自由自在时,才会叶茂花繁。认为爱情是某种义务的思想只能置爱情于死地。只消一句话:你应当爱某个人,就足以使你对这个人恨之入骨。──罗素
爱情不会因为理智而变得淡漠,也不会因为雄心壮志而丧失殆尽。它是第二生命;它渗入灵魂,温暖着每一条血管,跳动在每一次脉搏之中。 ──艾迪生
爱情是一片炽热狂迷的痴心,一团无法扑灭的烈火,一种永不满足的欲望,一分如糖似蜜的喜悦,一阵如痴如醉的疯狂,一种没有安宁的劳苦和没有劳苦的安宁。──理查·德·弗尼维尔
那种用美好的感情和思想使我们升华并赋予我们力量的爱情,才能算是一种高尚的热情;而使我们自私自利,胆小怯弱,使我们流于盲目本能的下流行为的爱情,应该算是一种邪恶的热情。──乔治·桑
❷ 怎样认识古代的婚姻
古代的婚姻
婚姻是家族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历代统治者都极为重视。《易·序卦》:“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夫子;与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措)”《礼记·昏义》:“婚礼者,礼之本也”;“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这种观念反映了古代祖先崇拜、生殖崇拜的习俗,婚姻主要被作为可以祭祀祖先、延续后代的手段。
后世儒家经典记载了西周时期贵族的婚姻状况,当然这种状况已经被理想化了,但它仍然对后世的法制和观念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因为西周时期去古不远,许多部族和地区在不同程度上还保留着氏族时期的一些婚姻习惯。《周礼·媒氏》里说,在仲春时候,青年男女的自由恋爱和私奔,国家并不禁止。《诗经》里也有许多反映民间男女自由恋爱的诗篇。近世有学者指出,一直到汉代以前,在燕、赵、中山、政、卫、齐、楚等地区,还盛行着各种非礼制的婚俗。因此,在西周时期的平民生活中,婚姻方式还是相当自由的。我们这里所谈的只是儒家经典所记载的贵族婚姻状况。
据记载,西周时期就有了掌管婚姻事务的机构——媒氏。《周礼·地官·媒氏》:“掌万民之判”。“判”就是判合,男女相匹配。可见,媒氏就是婚姻管理机关。
一、 婚姻关系的缔结
1、 缔结婚姻的限制性条件
(1)西周时,缔结婚姻关系,男女双方都必须严格服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礼记·曲礼》:“男女无媒不交”;“男女非有行媒,不相知名”。
(2)同姓不婚
有学者指出,殷商时期有可能实行族内通婚。这种情况到西周时被完全改变了。按照周礼的规定,“娶妻不娶同姓”(礼记·坊记)。姓原是古代氏族的标志,同姓则同族,血缘关系较近;反之,不同姓则不同族,血缘关系较远。当时的人们可能已经认识到族内婚配不利于后代的繁衍。所谓“男女同姓,其生不繁”;“同姓不婚,惧不殖也”(《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国语·晋语》四)。当然,倡导族外婚还有其政治目的。“取于异姓,所以附远厚别也”(《礼记·郊特牲》)。所谓“附远”,就是通过联姻与血缘关系远的异性贵族建立姻亲关系。通过族外通婚这种频繁的政治联姻,可以用甥舅关系将各异姓贵族紧密联合起来。周族之所以能够控制广大地区,与其积极与各族联姻有一定关系。所谓“厚别”,就是严格别于同宗,以防紊乱伦常。因为既然禁止通行亲族通婚,那么即使血缘关系亲密的男女之间也应当有所回避。“七年,男女不同席,不同食”、“男女不同衣裳”、“男女授受不亲”等等礼的要求即是从此而来。
(3)关于结婚年龄
西周礼制规定,男子二十岁“冠而列丈夫”(将头发全部挽至头顶结为发髻,戴上保护发髻的小帽子“冠”),表示成年。女子则十五岁为“及笄”(也是将头发梳理为垂于脑后的发髻),是为成年(《春秋谷梁传·文公十二年》。男女未达到成年年龄不得成婚。
《周礼》记载:男子三十而娶,女子二十而嫁。女子因故晚嫁的,最多不超过二十三岁。有的史籍说女子十五而嫁。说法不一。但是,后来的结婚年龄显然是大大提前了。《韩非子》:男子二十而室,女子十五而嫁。据杨树达《汉代婚丧礼俗考》记载,汉代结婚年龄是男子十五六岁,女子十三四岁,其后的情况也基本如此。历代法律也大都是提倡早婚的。
(4)其他不宜缔结婚姻的情况
儒家礼制规定,父母死后子女应服丧三年,在此期间不得嫁娶,以示孝道。
二、 缔结婚姻的程序
根据儒家经典的记载,我国传统的婚聘礼仪,最突出、最典型的是“六礼”,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或称纳成、纳币)、请期、亲迎。
六礼是西周时就已确定了的,其内容仪注都比较复杂。但当时有所谓“礼不下庶人”的框框,并未达于民间。至汉代,六礼才开始普遍施用,但违礼之举亦不罕见。元始四年(公元4年),立王莽女王氏为皇后,仅有纳采、问名、卜吉及遣使奉迎等程序。东汉以后,社会动荡,婚姻仪式更大为简化。隋唐以后,六礼被人们有意识地增减,如在宋代,常常是并问名于纳采,并请期于纳征,六礼仅存四礼。南宋时,朱熹又将纳吉并入纳征,实际上六礼只剩下纳采、纳征、亲迎三礼。明初,官方命令士庶都要遵守《朱子家礼》行事。到了清代,又加入了成妇礼、成婿礼等礼节,但这可以看作是亲迎礼的延续。从大的方面着眼,后世婚礼大都未脱周代六礼的大框架,而是在这个框架中有所增减。增减的大体轮廓是,前五礼多有合并、减损,而最后的亲迎则不止是迎妇到家,而是显着地增益,除了成妇礼、成婿礼之外,还有很多仪俗,在时间上甚至延续到亲迎后的第三天。
两千年前制礼作乐的先贤圣哲们就指出:“昏(婚)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一继后世,故君子重之。”又说:“昏(婚)礼者,礼之本也。”婚姻首先是家庭、家族的大事,它关系到家族世系能否延续的大问题,也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大事,所以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
1、 纳采
纳采,也就是男家请人向女家说明缔婚的请求,相当于后世的提亲、说媒。我国传统上盛行包办婚姻,青年男女没有自主权。到了当婚当嫁的时候,男方家长便请媒人向早已物色好的女方家长提亲,表达想和对方联姻的愿望。当然,这种选择是有条件的。比如,《大戴礼记·本命》即有“五不取(娶)的说法:
“遂家子不取”,即行为有违礼教,没有家法的女子不能取。
“乱家子不取”,即家风淫乱、天性冶荡的女子不取。
“世有刑人不取”,即直系亲属中有受过墨、劓、剕、宫、髡等刑罚的女子不取。
“世有恶疾不取”,即直系亲属中有哑、聋、秃疠(瘟疫或恶疮)、伛(驼背)等疾病的女子不取。
“丧妇长子不取”,即母亲去世,和父亲一起长大的大龄女子不取,恐其缺乏生活经验。
后世的婚聘条件是“门当户对”。所谓门当户对,是指除了家族的社会地位外,还有经济条件、家族世系、职业等等。结婚当时人本身的条件也要考虑。
尽管是婚聘的第一个步骤,纳采也要携带礼品。先秦时用雁,所以这个仪注也叫“奠雁”。之所以用雁,是因为雁是候鸟,冬天飞往南方,夏季生活在北方,来去有时。纳采用雁,实际上是告诉女家“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应该像雁那样适时选择其所在。后世纳采的礼物大大丰富了,有时竟多达五十多种,而且具有象征意义,如送羊表示“吉祥”、送鹿表示“福禄”、送胶、漆表示“和谐”……等等。
2、 问名
纳采得到准许,也就是女家收下了礼物,接下来就是六礼重的第二步——问名。问名即双方相互探问男女的姓名、年龄、生辰、籍贯、三代(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名号、官职等,以便对方有一个初步的了解。这一仪注,也就是通常所说的“请八字”。
如果缔结婚姻的意愿是当事的男家或女家提出,再请媒人说合的,他们对对方已经有了一些了解,这个步骤就可有可无。但如果是每人主动来撮合的,问名则是必需的。但无论如何,纳采既准,双方都要主动将这些情况告知对方。
同样,问名也要携带礼物,古礼也用雁。六礼简化以后,纳采和问名便同时进行。
3、 纳吉
六礼的第三步是纳吉。
在问名和纳吉之间,有一个内容并不简单的“地下工作”,即合婚。这也可以看作是纳吉的一部分内容。我国传统的婚姻,不仅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依据,而且也把“天神之兆”作为依据。问名之后的工作,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考察双方缔结婚姻的可能性。这一系列活动就是合婚,后世俗称“批八字”。婚姻能否成立,这是最为要紧的一关。倘若其他方面的条件都比较相符,八字不合,也只好就此拉倒。
先秦的合婚似乎并不像后世那样复杂。当时的纳吉是“归卜于庙”,即用卜筮的方法一锤定音。同时也说明婚姻是承继祖祀的大事,所以要在家庙卜筮。卜得吉兆后,男家便仍以雁作礼物请媒人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
所谓的“八字”,和我国传统的历法相关。我国古代以干支纪年、纪时,天干、地支相配组成的六十组名目及其顺序分别指代着一定的年、月、日、时。每一个人的出生年、月、日、时由四组干支纸袋,共有八个字,这就是“生辰八字”。此外,古人为了便于记忆,又用十二种动物来配十二支,形成了人的十二属相。由生辰八字,一望可知其人的属相,由属相的合与不合就可以判定婚姻是否相宜。关于这方面的合与不合,民间流行有许多俗谣,相合的如“青兔黄狗古来有,红马黄羊寿命长;黑鼠黄牛两兴旺,青牛黑猪喜洋洋;龙鸡更长久;蛇盘兔,必定富。”等等。不合的有“白马怕青牛,羊鼠一旦休;蛇虎如刀错,龙兔泪交流;金鸡怕玉犬,猪猴不到头”。如此等等。如果把各地的俗谚收集到一起,就可以发现矛盾百出,其意义也就不攻自破。
批八字除涉及属相以外,还涉及阴阳五行。五行指金木水火土。每个人的命运都与此有关,或木命,或土命……。五行也有相生、相克两种关系。与此相应,还有命相,也可以根据生辰八字推算出来,从而也就可以判断婚姻的吉凶。
此外,还要考虑面相、手相、骨相等等。
合婚得到吉相后,就要派人把结果告诉对方,并继续婚礼的步骤。这也就是纳吉的主体内容。这一仪注唐代叫做“报婚书”;宋代叫做“过细帖”;晚近则称“定亲”、“换贴”、“小定”,也就是现代所说的“订婚”。
纳吉以后,婚姻关系确定,双方交换的帖子类似于后世的结婚证书。此后,男女双方都要受到社会伦理的约束,婚姻的终止再不是随便的事情,而要经过双方的协商或外人的调解。同时,男方逢年过节都要给女家送礼,还要给女方四季衣服。
4、 请期
纳征之事完结以后,婚姻基本地界,接下来就该迎娶进门了。而此前的准备工作,就是请期。
所谓请期,就是男家占卜择定合婚的吉日良辰,让媒人告知女家,征求女家的同意,相当于后世的“告期”、“夏日子”。
古礼请期用雁,后世用各种物品。请期仪式过程中,进行第二次迷信占卜活动。大体与问名后的占卜相同,主要是选择适当的迎娶吉日、合婚良辰以及合适的迎亲、送亲之人。占卜的选择中心仍然是八字和属相。首先是选择吉日良辰,民间一般选双月双日,如二月二、四月八、六月六等。不过,嫁娶月份一定不能选男女双方的属相忌讳,迎亲、送亲也不能犯属相忌讳。
古时候的请期似乎是口头进行的,后世则口头、书面皆有,尤其是世家大族或小康的耕读人家,大多是以书面进行的,也就是所谓“下婚书”。
晚近以来,请期和过彩礼、过嫁妆基本上是前后进行的。彩礼的数量不一,,有十二扛、十六扛、二十四扛、三十二扛,甚至更多,都是双数。
男家过彩礼之后,迎娶之前(一般是前一天,有时也随新娘子一道进门)女方要过嫁妆。在薄板、买卖婚姻盛行的时代,假装这种外在物也成了女方社会地位以及姑娘身价的标志。
5、 亲迎
亲迎,是六礼中的最后一道程序,相当于后世的婚礼大典。古礼中的婚礼仪式,并不是一天之内完成的,而是要持续两三天,除迎娶当日外,前后各要延展一天。
《礼记》等古籍并未详尽记述亲英前的准备议程,但后是却发展出了一套比较繁杂的准备程序。一般地,请期过后,女家要为女儿“开脸”、“上头”,临近婚期,男家要给女家送“催妆礼”。婚礼前一天,女家要派几位妇女到男家整理新房,称为“铺房”,这意味着娘家对女儿的最后一次照顾,也有在女儿未过门时对女婿的礼仪性的侍奉的意义。所以,铺房也称“暖房”。
新郎到亲戚朋友家行礼,称“行家礼”,男女两家还要向亲友林里发出邀请。平民百姓家婚嫁,不过是递个口信,大户人家则要送请铁、发告示。
古礼亲迎的第一个程序是由新郎迎接新娘。远自先秦,近至当代,上至品官,下至庶民,无不亲迎,只有皇帝因“至尊”而例外。(不过,先秦时似乎帝王也要亲迎。《诗·大雅·大明》就记述说周文王娶太姒“亲迎于渭”。)它是传统社会中一个女子一生中所能享受到的最高礼遇,因此也历来为女性所看重。
古时迎亲在黄昏,婚礼的取义就在于此。《白虎通·嫁娶》:“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 《说文》:“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婚,妇家也。”
先秦时亲迎的程序比较简单。新郎受父之命迎亲,到了女家,女方的人要出门响应,新郎进门要献出礼品雁,这个礼俗叫“奠雁”,是古婚礼中比较重要的议程。然后,新郎要把新娘很礼貌地接到车上,迎往家中。“妇至,主人揖妇以入”(《仪礼·士昏礼》。后世的迎亲之举似乎要复杂得多。亲迎的队伍往往比较壮观,有多至几十人的。新娘在汉代和唐代都是坐车,宋代以后才流行起人们所熟悉的花轿。在迎亲的队伍里,也包括鼓吹的乐队等。清代北京的婚礼,大多有模仿帝王的仪仗的趋向。迎亲的队伍里有许多挑夫拿着“开道”、“回避”的大字木牌和提灯,还举着金瓜、斧钺等兵器。新郎戴官帽,新娘则凤冠霞帔。因为婚姻是人生大事,虽然这些举措逾礼,官府一般也不干涉。
娶亲的队伍回到男家时,也并不马上进门,而是把喜轿关在门外,俗信称此为“憋性子”,意思是指把新娘性格憋得柔顺些。此外,还有很多习俗:
A、 撒谷豆
喜轿进门后,撒谷子、豆子、草节等,用意是避邪。这是一项比较古老的仪俗,宋代以后比较流行。其用意在于避“三煞”(青羊、乌鸡、青牛之神),三煞忙于啄食,就危害不到新娘了。现代新娘子下车撒花红纸屑,或许就由此而来。
B、 跨火盆
喜轿到院子里,要从预先摆好的炭火盆上慢慢跨过,意思是烧去一切不吉利的东西,日后夫妻会越过越红火。
C、 传代
“新妇进门,布袋铺地,碾转更换,令步其上,谓之传袋,犹言传代也”。
D、 拜堂
入洞房以前,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仪式,就是拜堂,俗称“拜天地”。唐代以前就比较流行。一般是“三拜”,即“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有些地区(华东、西北)还要“拜人”,即拜送礼钱的人。只要比新郎辈分大或虽然同辈但年龄比新郎大的人,都要拜。拜人时,司仪按预先拟好的礼单唱名,然后由“接礼的”找所唱者接礼。接来后,司仪唱“×××礼钱×元,磕下啦”,新郎新娘便鞠躬行礼。客人多的时候,这种仪式要进行一二个小时。
拜堂之后,就是大宴宾客,这里也有许多讲究,不赘述。
E、 洞房礼俗
新郎新娘入洞房以后,还有一系列仪俗
a、 坐帐
也称坐福,即新郎新娘双双坐在洞房的炕沿上,新郎把自己的左衣襟压在新娘的右衣襟上,表示男人应该压倒女人一头。
b、 撒帐
是指亲人在新人入洞房后,把喜果等撒向洞房的每一个角落。这一仪俗始于汉代。所撒的物品一般常见的有枣、栗子、花生等,利用其谐音,表示“早立子”、“男孩女孩花搭着生”。
c、子孙饺子
女家包好带来,男家煮熟。吃的时候,一群孩子在窗外问:“生不生?”娶亲太太或新郎答:“生!”或者干脆把饺子煮得半生不熟,让新娘自己说“生”。这叫“讨口彩”,是早生孩子的吉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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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古代婚姻是什么意思
古代婚姻都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若父母不在了,就由兄长作主。要是兄长也无,就由近支伯,叔或族中长辈主持婚嫁。一般情况嫁出女儿对父母的遗产都没有继承权的。(即使父母没有儿子,嫁出女儿也无权继承父母遗产,而只能由指定过继族人继承。)
当然古代也有极少数男女青年私定终身的。这种情况遇到开明的父母,也就依了子女的。若碰到顽固不化的父母,甚至也有男女私奔的。
古时侯,也可说是封建王朝统治时期,婚姻模式腐朽到什么程度?比如,父母指腹为婚;媒妁安排男女相亲,男方只看女方脚大小,脚小为美、为上佳女;还有相亲时,男女双方不得见面,女方"隔帘偷窥";等等,男女双方完全不了彼此的性格修养,兴趣爱好,人格人品;三观是否一致,更谈不上。这些,一,源于社会落后,王朝腐朽;二,源于腐朽的婚姻模式,男权主义风气!
再比如封建社会,男女婚姻不自主,女性绝对是社会弱势群体,女方嫁到男方家,基本是仆人,也是传统接代的工具和角色。更存在不少腐臭的"童养媳"现象!
当夫婿有了新欢,或者是另有原因时,男方可以随时随意,单方面强行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即:一纸休书,便姻缘两隔,把女性咨意无情的抛入感情的荒漠,弃之于茫茫人生旅途中…。用现在的目光看,那时期的女性着实可怜,男方的行径、以及腐朽的婚姻模式,实属令人震惊发指!
❹ 古代文人的婚姻理想是什么
古代,婚姻是指嫁娶之礼。《通鉴外纪》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上古时期,男女之间没有社会关系禁忌,自由交往不谈婚姻,即所谓“无别”。传说三皇之首的太昊(伏羲),“始设嫁娶”制定嫁娶之礼,确定男女互为配偶,规范男女间的交往。(“以俪皮为礼”汉代郑玄注曰:“俪皮,两鹿皮也”,两是偶数之始,象征相互嫁娶的男女,以一夫一妻的形式匹配,所以夫妇又称“伉俪”。)
❺ 对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几点思考
中国古代婚姻制度的特点一、中国古代婚姻非常形式,婚姻必须符合形式要件,才是合法婚姻,否则便是违法婚姻并为社会所不容。按周礼之规定,婚姻关系的成立,首先要满足其三项实质要件:即“一夫一妻”、“同姓不婚”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原则性前提。“一夫一妻”在本文的第二部分将有专门论述。“同姓不婚”即禁止同一姓氏的家族成员之间的通婚行为。此禁忌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是因“男女同姓,其生不蕃”①,认为同姓结婚会影响下一代的健康,从而影响整个家族、民族的发展,说明当时对优生已有较为科学的认识。其二是因多与异姓结婚有利于“附远厚别”②,通过联姻的方式在政治上加强与异姓贵族的结盟,以便于扩充自己的势力、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成员(如未行庙见之礼,该女子去世,则不能葬于男家之祖坟)。 至此婚礼始告完成,婚姻最终成立。 “六礼”的名称和仪式,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发展史上影响十分深远。以后各朝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虽不一定经过六道礼仪程式,但“六礼”的名称却一直相传下来。直至中国近代乃至现代,有一些乡村的结婚仪式仍可见到“婚姻六礼”的明显痕迹。 (二)离婚的形式。在我国古代,解除婚姻关系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称为“七出三不去”。“七出”又称“七去”,是西周时确立的男方家可以休妻的七项条件。 二、中国古代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婚姻制度。原始社会后期,由群婚制变为对偶婚制,即一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择一女为“主妻”即正妻,其余为副妻;而一女子在许多的丈夫中择一男为“主夫”即正夫,余者为副夫。对偶婚仍以女子为中心,女娶男嫁,实行族外婚,夫从妻居,婚制的变化,改变了过去子女“知其母而不知其父”的状况。生父的确定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出现创造了条件。 进入阶级社会后,男子居于绝对统治地位,择妻制度被保留下来,而女子则失去了择夫的“自由”。至夏商时期,一元化的“一夫多妻”的婚姻制度正式形成。然而,夏商二朝国王的多妻使得王子甚多,因其母不分嫡庶,众子均有王位继承权;所以,每当王位交接即王位继承时,就会产生激烈的矛盾冲突;甚至祸起萧墙,在众王子之间出现流血拼争,甚至发生弑父杀兄的惨剧。 周朝则吸取了夏商的教训,通过实行“一夫一妻多妾”的婚姻制度确定王位的归属,成功的解决了王位继承的难题。所谓“一夫一妻”是指按照西周宗法制度的要求,从天子到诸侯、百姓,一男子只能有一个“妻子”,即正妻,也称嫡妻,正妻必须经过聘娶大礼迎娶;“多妾”则指国王与贵族占有的其他女人。
❻ 琴瑟和鸣,中国古代士大夫眼中的完美婚姻,是什么样的呢
婚姻是家庭组成的先决条件,而家庭是中国社会的最基本组成单位。我国古代士大夫作为社会的精英阶层,他们对美好婚姻的向往包含了物质和精神双重层面的需求。受到门第相同的女性关怀体贴,精神层次的深度共鸣。也许再加上有钱有势的老丈人,妻子娘家的显赫门第。未成家的士大夫们饱读圣贤书的闲暇之余,总是会幻想下以后举案齐眉的生活。
古汉语的琴瑟和鸣,将夫妻间水乳交融,和美幸福的状态描写的淋漓尽致。虽然传统文化要求夫妻双方,特别是男性减少在感情上的表达。然而相濡以沫,相敬如宾等汉字的美好,还是将士大夫对完美婚姻热烈的向往表达的淋漓尽致。中华民族是内敛却热情的民族。对美好婚姻的向往是发自内心的迫切。
作为士大夫来说,婚姻是一次大大的提升机会。他们是要好好把握的。其中与皇室联姻成为了一步登天的机会。也是士大夫们心中几种美好的婚姻之一。
公主也是要嫁人的,她反正比你有钱,比你有势。看重你的可能就是一道奏折,一个让皇帝青睐的举措。这么浪漫又务实的婚姻一定是士大夫们向往的。
宋朝时候,河北向家就是娶公主的大户。他家的女儿更是嫁给了宋神宗作为皇后。以后贵为两朝皇太后,皇太太后。这样的皇婚当然可以满足士大夫所有对婚姻的物质向往了。
同年间的子女通婚也是一种特殊的婚姻形式。大家都是读书人的子女。父母情况知根知底,这在消息闭塞的古代可是大大的有利条件。
这样的婚姻在宋代士大夫间也是非常普遍的。一个个利益集团在同年和他们的子女间形成。政治上共同进退。即使以苏轼兄弟之能,在之类的事情上也不能免俗。
二.明清以前,“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还没有普及,士大夫们对于理想婚姻的期待,除了女子要温柔贤惠以外,如果能识文断字,与自己大臣精神上的共鸣,也是非常有加分的
1.精神共鸣,价值共通
古人以琴瑟的共鸣来展示对完美婚姻的渴望,表示虽然大部分婚姻不得不实际点,实际点。精神方面的追求也不是可以完全舍弃的。在男尊女卑的古代,女性受教育的机会不多。以读书人为主的士大夫想找到一个和自己能在精神世界共鸣的女子,某方面比找个物质条件满意的还要难得多了。
琴棋书画是才女才子们取得精神深处共鸣的主要手段了,在公务闲暇之余与心中中意的女子共同演奏一首古曲,或者在流水潺潺的小亭,细雨中手谈一局。产生的灵魂深处的满足感一定让人身心愉悦。
中国人的老祖宗们不像外露的欧美,把情爱随口挂在嘴边,只是用一首首脍炙人口的诗句,来赞颂这样的灵魂共鸣。早知潮有信,嫁与弄潮儿。相见时难别亦难。古代士大夫那充沛的感情,借着诗句表达的一览无余。
2.品质优良,贤德兼备
士大夫们公务繁忙,没有多少时间精力在家庭的操持上。一个贤德的妻子在生活中对丈夫的帮助是显而易见的。士大夫再怎么落魄,家中多少还有些仆妇。那么作为主母的配偶在管理这些仆人时显示的指挥和气度更加的关键了。
在封建社会的古代,家中闹出丑闻的士大夫可不仅仅是落下面子的事情那么简单的了。同僚上级都在观察你的家庭生活。圣贤说的治国齐家。家若不齐,又有什么治国的底气。
娶妻娶德,婚姻生活的真谛早被我们的老祖宗强调了出来。士大夫的家庭和睦在政治上还具有特殊的意义。他们对妻子道德水准的要求也就不言而喻了。
三、由于古代士大夫一般处于社会上层,对于妻子的要求除了贤良淑德以外,还有操持家务,待人接物的需求,也就是要求妻子能够一定程度上管理家族中的内务
1.繁衍责任,子孙满堂
前文说过,古人婚姻的目的之一就是,下以继后世。繁衍后代的责任一直是古代家庭生活重要的组成部分。士大夫的美满婚姻中一定是包含着子孙满堂的内容的。人丁兴旺一直是我国古代品评幸福的标准。
生育后代是夫妻双方的责任,七出中第一条就是无后。一个健康孩子的诞生离不开夫妻双方的努力。这方面对女性的单方面要求不仅仅是古人在医学上的无知,还牵扯到了复杂的伦理问题。
古人在描写幸福的诗句和其他文学作品中,都强调了孩子对一个完整家庭的意义,士大夫眼中的完美婚姻当然也是离不开越多越好的孩子的。
2.孝顺为先,处事得体
古代大部分的情况下,为官的士大夫都是带着自己的父母上任的,孝文化在我国的文化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百善孝为先,古代官员们在经过一天的劳累回到家中后,一定是想看到婆媳间融洽和谐的场面的
士大夫的家和就考验配偶的格局和智慧了。孔孟书中对孝行的作用抬得很高。读书人出身的士大夫很多都超越了家庭的范畴,而以社会的,修德的角度来看待媳妇的孝行。
一个举案齐眉的和睦家庭中,主妇处事的得体,胸怀的大小都是士大夫们宝贵的财富,在妇女高度依附于男方的古代。这样的德行往往具有特殊的温馨。夫妻双方都以读书人治世的要求来经营婚姻。他们高洁的德行就会在精神追求的高层次产生共鸣。这也就是古代的三观相近了,我想,这才是士大夫们最向往的婚姻配偶。
3.容颜美丽,举止端庄
虽然无数士大夫,读书人宣称要找一个丑老婆,仿佛老婆找的漂亮点就对不起孔子孟子似的。然而,男人的心中始终是青睐美丽的异性的。
美丽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性排在以上所有因素的最后,在男性心目中的考量,却一定是靠前的。
士大夫们也不能免俗,不用强迫他们去找无盐,东施来明志。和一个美丽的,门阀高贵或者有钱的,有自己的精神世界的,三观相近的有德女子组成婚姻,才是士大夫心目中完美的婚姻。
结语:
士大夫是古代社会的骨干力量,他们作为知识分子的代表,在道德的意义上有标杆的作用。士大夫们的择偶标准就成了衡量每个时代婚姻观的重要参考。我们不用想的太多,在大部分地方,士大夫的择偶条件和现在的择偶条件并无不同。男性的喜好从古到今,实在是变化不大。
一定要找到古今差异的话,那么政治考量就是最关键的区别了。古代士大夫的婚姻可能是自己一生政治前途的投注。这里面蕴含了太多的意义,反而掩盖了婚姻本身该暗藏的理解,爱和包容。我们应该用客观的态度去看待士大夫们的婚姻。他们作为时代政治的主要参与者,建设者。婚姻在很多时候不由自己决定。
在现在社会爱情婚姻观偏向西方的情况下,对传统封建婚姻并不应该一味的批驳,至少在外语中很难找到琴瑟和谐这样意境和含义都优雅贴切的,形容男女关系的词语。士大夫们对婚姻的理解,对爱情的向往。对新时代男女运营自己的家庭生活是有必要的参考意义的。
❼ 古时婚姻是怎么样的
婚姻是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的主要方式和构成家族、亲族的基础。婚姻风俗主要包括婚姻形态、媒介、礼仪以及离婚、改嫁、夫妇间的地位等种种风俗观念。
《诗·小雅·我行其野》载:“昏姻之故,言就尔居。”
《礼记·昏义叙》曰:“婿曰昏,妻曰姻。”《说文》载:“婚,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姻,婿家也,女子所因,故曰姻。”
上列旨义,似乎婿和妇家称婚,妻和夫家称姻。其实,“男昏女姻,散则通”,可以互称,婚姻即指夫妇。
婚姻之婚为什么也写作“昏”?《白虎通·嫁娶篇》解释说:“婚姻者何谓也?婚者昏时行礼,故曰婚。”现在娶妻以白昼,且挂红彩,古代以迎女为迎阴气至家,必夜行,车服尚黑,执烛前往。故婚礼“不乐不贺。”
《列子·汤问》载,远古时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种乱婚没有特定的约束规范,构不成氏族、家族,也不知道生育的秘密,往往归结为“感神龙”、“践巨人迹”、“吞薏苡”等,还算不上严格的婚姻。
人类最早的婚姻形式是血缘家族,当时已排除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性交关系,是一种同胞兄弟姐妹间的血缘婚。
传说,伏羲氏曾让人兄妹结婚,这种血缘婚即相当伏羲氏时代。
台湾高山族传说,洪水把世上的人都淹死了,只剩兄妹二人。妹妹要和哥哥结婚,哥哥不同意。妹妹说,山洞里有个姑娘,你和她结婚吧。哥哥去山洞,果然见一蒙面姑娘,婚后才知道正是自己的亲妹妹。海南岛的黎族传说,上古天翻地覆,人类尽遭厄运,仅剩兄妹二人。妹妹把脸上刺上花纹,让哥哥认不出来,二人结了婚。从此,黎族姑娘开始纹面。
这时,人类不仅知道了生育的秘密,而且逐渐认识到同一血缘结婚的害处,在古代,叫作“男女同姓,其生不蕃”。
在远古认识愚昧低下的阶段能够认识到近亲结婚的害处似乎难以置信,其实是可以理解的。首先,许多兄妹结婚的传说,都是在各种天灾之后,仅剩下兄妹二人,别无选择,表现了一种万般无奈的心理否定。其次,许多兄妹结婚后,都有生下肉球、肉瓜、葫芦、无四肢五官等怪胎的传说,反映了人们抵制血缘婚的朴素观念。
再次,现代许多婚俗比较落后的民族,不仅对同血缘婚姻有清醒的认识,而且实行的基本上都是族外婚。于是,人们先从禁止父母与子女间的婚姻关系入手,再禁止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远房兄弟姐妹,最后,本氏族内不准通婚,这就产生了族外婚。
族外婚是甲氏族的一群兄弟出嫁到乙氏族,与乙氏族的一群姐妹互相婚姻。
在中国占代,一般是两个氏族结成世代通婚的联盟。如姬姓氏族与姜姓氏族即是长期通婚的联盟。中国的媳妇一直称公婆为“舅姑”。唐朝朱庆余有“洞房昨夜停红烛,待晓堂前拜舅姑”的诗句。这种称谓,就是这种族外婚的残余。由于世代互相通婚,甲氏族的男子嫁到乙氏族,乙氏族的男子嫁到甲氏族。
媳妇的公公实际上是自己母亲的兄弟,婆婆实际是自己父亲的姐妹,就是媳妇的舅舅和姑姑。族外婚在具体通婚形式上有以下三种,这三种形式也显示了向对偶婚发展的线索。
一种形式是野合而婚。古代和现代某些少数民族,都要定期举行祭祀女神的仪式和各种形式的集会,目的之一就是为两氏族青年男女提供建立婚姻关系的机会。商周时代仍有这种旧俗。《周礼·媒氏》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史记·滑稽列传》载:“州闾之会,男女杂坐……履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罗襦襟解,微闻香泽。”另外,《诗经》中反映男女野合调情的例子很多,孔子就是其父叔梁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的。
一种形式是公共房屋。解放初的云南阿细人氏族男女分居,女住“黑衣德”,男住“若衣德”。其中,黑衣德也是女子晚上招待外氏族男子的场所。由于本氏族男子晚上都出去了,若衣德实际成了老人和小孩睡觉的地方。
《三国志·魏志·东夷传》载,高旬丽“女家作小屋于大屋后,名婿屋。婿暮至女家户外,自名跪拜,乞得就女宿,如是者再三,女父母乃节假听使就小屋中宿”。
这种“婿屋”,可为上述公共房屋之佐证。
一种形式是走访婚。随着族外婚的发展,由本氏族一群兄弟的集体拜访,发展到单个人的拜访。
上述高旬丽的婚俗就是典型的走访婚。云南永宁纳西族,对外氏族的异性朋友互称阿注,只要双方合得来,男方即可应约到女方过宿。这种阿注婚就是一种走访婚。
族外婚也是群婚,随着它的发展,双方要求保持相对专一、稳定的婚姻关系,这就是对偶婚。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讲,在对偶婚的情况下,“一个男子在许多个妻子中有一个主妻,而他对女子来说,也是她的许多丈夫中的一个主夫”。上述纳西族的阿注婚有两种情况:一是男方仅仅晚上到女方那儿去,白天的生产、生活是分开的。另一种是不光在女方居住,白天的生产、生活也在一起,就是一种对偶婚。
父权制确立后,中国传统婚姻实行严格而虚伪的一夫一妻制。
它要求妇女严守片面的贞操,绝对不准同时有两个丈夫,男子则可同时拥有众多个媵妾,但“礼无二嫡”,妻子同时只能有一个。后来也出现过双妻,但都是不合法的。
自兄妹血缘婚开始,人类的婚姻生活正式创立,到一夫一妻制为止,传统的婚姻形态最后定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