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洛龙区办离婚手续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办理
洛龙区办离婚手续在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40号
办理时间:周一 到周六 上午09:00 -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咨询电话:0379-63945640
监督投诉电话:0379-63935093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1)洛阳婚姻证明怎么开扩展阅读: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
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B. 洛阳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与芳林南路交叉口居然之家5号门5层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0379)63285607
地址: 洛阳市涧西区周山路与银川路交叉路口向东北约50米(和顺园)
工作时间: 夏季 15:00-18:30;冬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
地址: 洛阳市老城区状元红路(建业住总定鼎府南侧约25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洛阳市栾川县幸福路与八一路交叉路口西北侧(栾川县中医院西南侧约50米)
工作时间: 夏季 15:00-18:30;冬季 周一至周五 08:30-12:00,14:30-18:00
联系方式:
地址: 文化路35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09:00-17:00
联系方式:
地址: 朝阳大道文博艺术中心东北区便民中心3层D区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永宁大道278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吉利区中原路333号区政府3层307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文化路35号附近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是结婚登记流程的三个环节。
(一)申请
符合申请结婚登记要求的持本人登记照片、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登记的申请,双方在现场填写好申请结婚登记的文件。
申请结婚登记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同人有不同要求,例如,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检证明、本人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声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材料,若离过婚的申请再婚,还应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包括华裔、常驻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定居中国的外国侨民),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与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无误,如有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要求当事人提供与结婚登记申请相关的材料。
(三)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情侣会给予婚姻登记,然后发放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当事人,婚姻登记机关通常会注销离婚证;必要时,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会出具书面声明,说明不能给他们进行结婚登记的理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的办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请
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应当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的),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男女双方的结婚证;
2、符合规定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户口本、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受理
工作人员会按照规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离婚申请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的受理回执单。如果与离婚登记申请条件不符,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三)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出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有不愿离婚的想法,可以持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回执单可书面说明情况),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好相关文件,如《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对资料核实无误后,发给关于撤销离婚登记申请的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当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处理。
(四)审查
从离婚冷静期期满后三十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属于节假日的话,以节假日后第一天作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离婚夫妻应当按相关规定携带有效证件及材料,如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身份证或护照、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处按规来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给予离婚登记办理,必要时婚姻登记机关可按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五)登记并发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给予登记,发给离婚证。
C. 洛阳西工区在哪办离婚证
到洛阳市西工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电话:63193938。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