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去民政局办结婚登记要带什么东西
相关文件:
1、带上户口和身份证,值得注意的是,户口本必须有关于整个家庭的信息,并且里面的印章和文字清晰有效。
2、需要将单一证书的原件和两者之间没有直接亲属关系的原始证明带到民政局。
3、如果再婚人员需要持有特别证明书 - 离婚证书(或夫妻关系解散证明书)(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注意:如果您持有初级法院的判决,您需要提供法院裁决有效的证据。
4、最近两张2寸彩色照片的照片可提前拍或由民政局拍摄。
《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1)婚姻登记要带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的流程
1、申请,男女双方必须亲自相应的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作出审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以便查明当事人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3、登记,经过全面审查了解,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⑵ 结婚登记需携带哪些材料
请您参考【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双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握)
2、结婚龄:男满22周岁.满20周岁
3、双均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没直系血亲三代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证件
1、本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配偶
3、事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男双持所需证件共同住户口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申请
2、双事亲自婚姻登记机关提申请各填写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事必须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声明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双提交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限、收费标准
1、登记限:证件材料齐全场予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内结婚登记每9元加及其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意见
事具居民户口簿婚姻登记机关凭公安部门或关户籍管理机构具加盖印章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事属于集体户口婚姻登记机关凭集体户口簿内本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记载其户籍情况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⑶ 婚姻登记要带哪些材料
婚姻登记需要归档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如果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出国人员、华侨以及外国人,还需要提交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等。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⑷ 登记结婚要带什么资料
结婚登记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户口簿上需有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应到户
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
更正并加盖印章。现役军人按部队文件规定须持军人证件和由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双方无配偶以及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照片:双方大二寸(规格为裁去边框后5.1cm×3.8cm)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证件照三张。(不
得使用婚纱照、艺术照)。
4、钱: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
5、喜糖(可带可不带,我当时就没带,遇到别人祝福时,没有喜糖挺遗憾的)
6、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
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祝爱情甜蜜!天天快乐!一生幸福!
⑸ 结婚登记要拿什么证件
一般结婚登记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还有各自的身份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就可以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
⑹ 结婚登记需要带哪些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要携带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签字声明,离异的还要携带离婚证明。
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婚姻关系。但是办理结婚登记时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居民、华侨需要携带的材料并非完全相同。港澳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华侨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居住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并且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或者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⑺ 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以广州市白云区为例,登记结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1、内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现役军人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6、华侨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7、外国人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二、婚姻登记证照片: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要带什么资料扩展阅读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婚姻登记员受理结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
(二)查验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相应证件和材料;
(三)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
(四)当事人现场复述声明书内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第三十七条 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
第四十一条 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向当事人双方询问核对姓名、结婚意愿;
(二)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结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夫妻权利、义务;
(三)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并按指纹;
“当事人领证签名并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四)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五)祝贺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