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无婚姻证明在民政局开吗
无婚姻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但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佛山无婚姻证明在哪里开扩展阅读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B. 婚姻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1、首先办理该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
2、户口本需要复印户主和申请人两张单页,这里一定要注意户口本的准备工作,里面的单页一定要带齐,然后户主那页一定要两个章才行,如果少一个章要提前去户籍科补盖,有很多老户口本都漏盖了一个章。
3、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几分钟后就办理好了单身证明,该证明的时效性按当地的规定执行。去户籍所在派出所开证明之前,好先电话确认一下,因为各地派出所除了要求重要文件之外,其他的文件可能会有所差异。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C.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要怎么开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开证明,然后到计生办办理。无婚姻登记证明要申请的话是要本人亲自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民政局去做申请,填写申请书,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现场的话,也可以委托他人代理去申请,但是代理人要提供经过公证后的当事人授权申请书和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还有代理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查阅婚姻登记系统中也就是内部电脑保存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查询结果符合当事人的申请信息的,就可以为当事人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对于当事人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是不予出具证明的,只能申请未达到法定婚龄公证书,对于当事人死亡的,还要提供与亲属的关系证明、死亡证明材料和当事人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的材料。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作用:1、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2、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3、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D. 未婚证明去哪里开
未婚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但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1、参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2、涉外领域需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国家有: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波兰。
(4)佛山无婚姻证明在哪里开扩展阅读
办理未婚证明所需要携带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E.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结婚登记如果出现问题,发现自己的信息并没有被录进系统,这时候婚姻状况的证明应该在哪里开呢?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
一、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1.户籍地公安局
想要开婚姻状态的证明首先我们可以在自己的户籍地的当地派出所去开证明,这些当地公安局是可以办理的,办理前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一般未婚于离异的人会选择去公安局开婚姻状态证明。
2.婚姻登记处
婚姻证明当然婚姻登记处是可以开具的,但是个别地区也是不支持的,看当地登记处。一般去婚姻登记处开婚姻状态证明的都是已婚人士。
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1.未成年
如果是未成年人那么在婚姻登记处的结果肯定是未婚的状况,如果需要出示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而婚姻登记处是肯定无法出具的,这时候需要申请人到公证机关申请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证书。
2.成年人
(1)成年人想要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那么可以直接到当地的婚姻登记处开,或者是当地的公安局开具证明即可。
(2)当然如果是开具证明的当事人死亡情况,这时候需要无婚姻登记证明记录,由其利益当事人代理办理证明的,需要提供代理人关系证明和当事人死亡证明,还应提供婚姻登记处开具的无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小结:
对于想要开具婚姻状态究竟在哪里可以办理的问题,上诉内容已经帮大家很好的解决了问题,希望看完能够帮助到大家。
F.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法律分析:需要在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申请书。申请人应亲自申请,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必须提供经过公证机关授权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基本身份证件,还有办事代理人的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其申请进行审查,查阅婚姻登记系统中也就是内部电脑保存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查询结果符合当事人的申请信息的,就可以为当事人开《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G. 无婚姻证明在民政局开吗
无婚姻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但按照民政部2015年《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7)佛山无婚姻证明在哪里开扩展阅读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截至2015年10月29日,全国已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内蒙古等省份停开单身证明,江西等省份部分城市也不再出具。
H. 无婚姻证明去哪里开
问题一:未婚证明到底在哪里开? 看你做什么用的了,在国内用的话就在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那开。城里是居委会, 村里是村委会;开出来是一个蓝色的小本,上面有写“流动人口婚姻及生育证明”什么的, 里面有计生办的公章;
如果是出国用的话就只能在民政局开,开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一张纸,上面盖的是民政局的公章;
涉外用途的证件不能带有计生局的章或者字样(外交部不给批的)
希望这些能帮到你,本人走了很多冤枉路和冤枉钱才学到的宝贵知识……orz
问题二:无婚姻证明在哪民政局开有区别么? 是要回本地开的~我记得我那是开还要村委会和镇 *** 给开个证明才可以开~因为民政局网络是不联网的,你在这个地方结婚,其他地方是查不到的
问题三:无婚姻证明在民政局开吗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为解决我市居民在办理房产交易、贷款、出国结婚等事宜中所需婚姻状况证明问题,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答复》v民办函〔2004〕32号w精神,现将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人应具备条件
1、 户籍在本辖区;
2、 达到法定婚龄;
3、 目前婚姻状况为未婚、离婚或丧偶;
4、 持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v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w;
5、 当事人提交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 当事人亲自办理。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可以委托他人律师港湾办理。
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v离婚或丧偶的,同时持生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w、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申请人填写《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声明书》,婚姻登记机关依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申请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处现存 年 月至 年 月婚姻登记档案资料,未发 现 在本婚姻登记处有婚姻登记记录。
申请人照片:出证机关:年 月 日注:1、本证明并非证明申请人是未婚,而只是证明其在本婚姻登记处无任何婚姻登记。
2、离婚、丧偶后未再婚者应填写:未发现XXX 离婚后、丧偶后在本婚姻登记处有婚姻登记记
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婚姻
问题四: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需要什么手续?到哪里办理? 1、当事人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应当亲自到场。2、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军人要交军人身份证件)。3、婚姻状况为离婚或丧偶的当事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的,应当同时提交有效离婚证件或丧偶证明(户口簿中婚姻状况应为离异或丧偶,未改的请先到户所在派出所更改)。4、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当事人婚姻状况应当是未婚、离婚或丧偶。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和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委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5、当事人提交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依据婚姻登记档案出具。
问题五:请问现在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在哪里开? 户籍地的婚姻登记处 本人就是婚姻登记处的,可以办理,带上你的户口和身份证就好啦 ,如果离婚过,带上离婚证或者民事判决书和2寸照片
问题六:未生育证明在哪里开 未生育证明哪里开
1:首先拿我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登记本,到我户口所在地社区取一张初婚未生育证明,表格是固定格式的,需加盖社区的公章.
2:同样你老公也得拿他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登记证到他的户口所在地社区申请一张初婚未生育表格加盖公章.
以上不收费
3:拿你们两个的表,身份证,户口本,结婚登记证到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生育办公室申请准生证就可以了.如果登记时间超过一年,则也可以到男方的生育办公室办准生证.费用2.5无元.
备注:当地生育办公室地点你可以问你的社区,他们都知道,也可以打114询问.
在你家这边办理准生证,只需要你老婆的未生育证明就可以。去你老婆身份证上的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街道办事处开证明。一定要带着结婚证和身份证!
到你们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 办理就可以了
带上以下东西啊~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and复印件
2 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原件and复印件
3 结婚证(2本)原件and复印件
4 夫妻双方单位开具的初婚未孕证明(公章)
注:就是让单位写个某某是我处职工 身份证号多少多少
结婚证号多少多少 户口在哪里哪里 系初婚无子女 特此证明 盖个章就好啦 如果她没单位 就伪一个 不然太烦
5 女方一寸照片
首先,你结婚了么,结了就拿结婚证,没结要去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开无婚姻证明,这个可以别人代办,但要你本人写一份委托书,去公证处公证(300元左右),邮寄给朋友让他给你开无婚姻证明。
接着,你有孩子么,有孩子就直接拿户口本就行了,没孩子要开无生育证明,要去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办,办的时候要出示第一步中的材料~
好了,到第三部了,计划生育证明是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小区的计划生育办公室办,你先去人才问小区在哪,再去小区问计划生育办公室在哪,就可以办了,拿上前两步的材料和身份证。这个也可以朋友代办的,但同样需要你的委托书,和代办人的身份正材料,至于这个委托书,你写的感人一点可以不用公证(具体情况还是先打听一下为好,毕竟能少花钱就少花吧)。
全套下来也不少花,你算算,如果比你自己去还贵就自己亲自跑一躺吧,不知道说清楚了么,
拿着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到你的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委办公室开,即昆山这边的计生委办公室,这个可以代办的,你找个熟人,再把需要的证件寄给代办人就OK啦.
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属于婚前户口,结婚时必须将户口迁出,这在毕业生落户时都有明确说明。因此,范女士不可以从该中心开具初婚未生育证明。而据笔者了解,初婚未生育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的社区或乡镇开具。因此,范女士必须先把户口从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中迁出,然后到新落户地开具此证明。
问题七:在哪里开未婚未育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根据法律规未婚未育证明在计划生育管理机关办理,一般在户籍所在地,如果离开户籍所在地满一年以上的,应当在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未育证明。所以,你在深圳居住了两年了,未育证明当然要 在深圳办理。
未育证明首先要在你所在的单位开出未育证明再到你所在偿基层组织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开具未育证明 ,持身份证,户口本和上述证明去计生委办理未育证明。
问题八:未婚证明怎么写,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你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1.本人身份证2.本人户口本原件3.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4.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5.一张一寸照片证明单位填表人:__(签名)证明单位盖章:
问题九:夫妻关系证明去哪开 你先评估一下:1、多年前的留存资料,是否一定能够找到(1、农村地区;2、是否电子资料归档;3、信息是否共享......所有这些都需要考虑到);2、现在开这个证明的目的是什么,有必要向需要这份证明资料的方面咨询:如无法提供所谓的证明,是否可以以其他佐证资料替代......等等变通做法;3、搜索以前父母在单位或向 *** 机关提交的资料中,是否存在可以证明双方关系的材料(留存),这也是非常有用的佐证材料。以上,不妨先尝试努力一下。
问题十:深圳市南山区到哪里开无婚姻登记证明 我办过的。是在南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
地址:南山大道康苑路民政公寓一楼(鸡山医院东对面,河南烩面旁边那条巷子进去),另外一头是从南光路的中加学校对面(东北处)小路进去。
要带身份证和户口本。这个很快的,当场可以拿到证明书。
I. 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婚姻状况证明在当地民政部门开具。
办婚姻状况证明必须本人去,需要个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材料。在办理买房、购车、出国手续时,若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可以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照片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是中国的一种法律文书。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婚姻状况证明指有关组织或单位出具的公民婚姻状况包括已婚、未婚、离异、丧偶、无 配偶、同居等及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性质、住址等的书面证明 。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司法机关和公证机关等颁发的婚姻状况证明具有法律效力。
2015年8月27日,民政部已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