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涉外婚姻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涉外结婚是指我国公民与外国人或者外国人与外国人在我国境外结婚和复婚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㈡ 涉外婚姻指什么
法律分析: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㈢ 涉外婚姻登记处
涉外婚姻登记即为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持准备齐全的证件和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了解,符合我国婚姻法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准予登记,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一、涉外婚姻登记处的相关规定㈣ 涉外婚姻就是跨国婚姻么涉及到什么东西呢,如果我想嫁到英国需要怎样做
涉外婚姻,就是和外籍的人结婚,不一定是跨国,香港,澳门和内地人结婚也涉及到涉外婚姻法的。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
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
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
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美心心涉外婚介说:嫁到英国的方法很多其中包括:
1.自己到国外居住一段时间,多去认识当地人,很多国人出国了还在华人圈里混,这个是找不到外国人的,最后也只能认识海外华人。
2.通过网络交友,像facebook,twitter这些大众平台,也有一些国外的交友婚恋的平台(都是收费的多,按发信收费的,费用不低),都能认识到外国人有意向结婚的,慢慢聊一般都能成功的,前提条件外语要很好,熟悉外国人开玩笑的技巧,不然很吃亏,国外骗子不少而且很聪明。
3.通过婚介了,国内也有很多婚介是做跨国婚姻服务的,其实也是通过第二种的网络交友方式,不过她们直接和多个国外平台联系,也是收费的几万块肯定要(中美心心就是代表)。国内现在都很多人通过这种方式的,特别是年龄到40多的有孩子的妇女,外语也不行。就可以找婚姻服务了,毕竟她们提供了翻译服务,经验丰富的公司一般都能防住国外骗子,成功率相对来说比较高,值得考虑。
4.同样是网络,国内有种和3类似的自助型的网站,她们方式都是一样的,只是不提供翻译服务,完全是自己的书信翻译,但是不用自己找,里面的男士都是国外平台的男士,小心骗子就行了!
你现在的状况还是不错的,当然不是说在国内,呵呵!
㈤ 涉外婚姻适用的主要特点(概念)
一、什么是涉外婚姻:
涉外婚姻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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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文书送达问题:
1、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
2、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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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情况是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法院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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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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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是国内一方不知道在国外一方的准确地址的,这时候在国内起诉离婚的一方最好在起诉时明确告知法院,以免耽误诉讼时间。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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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管辖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离婚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审理时,均适用我国婚姻法。具体总结如下: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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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如上海静安区法院就受理一对法国籍在法国结婚的的夫妇离婚案件。(法院受理的理由是他们两人都在上海居住生活超过一年,因此上海已成为他们两人的经常居住地。为此,静安法院可作为当事人的经常居住地法院享有管辖权。此外,二人都书面同意通过静安法院离婚。) Beijing Corporate Lawyers
四、婚姻效力及证书认证问题:
一般来说婚姻效力应以符合婚姻缔结地的法律为前提条件,只要在婚姻缔结地合法,我国法院一般认定其合法性。但我国的法院要求对国外登记结婚的结婚证书进行认证。
1、国外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当事人对在国外登记注册的结婚证书在该国进行公证(该国的公证机关或有公证权的律师行),然后到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进行认证。
2、台湾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首先由台湾地区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台湾公证机关将公证书副本寄交上海公证员协会,大陆一方将公证书副本带到上海公证员协会核证。
3、香港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我国司法部指定的公证律师做公证,然后至中国法律服务香港公司敲转递章。
4、澳门地区结婚证书的认证程序:
由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做公证即可。 Beijing Corporate Lawyers
五、涉外离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和外国人或双方均为中国公民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对双方均为外国公民,一方或双方常住中国的可以适用中国法律。 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www.cnbjlawyers.com
六、涉外离婚子女的抚养问题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我国和国外法律规定差异较大,一般来说未成年子女在国外的,一般由国外一方抚养,如果相反在国内的也是一般由在国内和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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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涉外离婚财产分割问题
这种情况一般是协议解决,在国内的财产分割不是问题可以适用中国的法律予以分割,但对一些在国外的财产主要是证实问题,如果无法查证或证实的法院是不予处理。 www.cnbjlawyers.com
八、涉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的效力问题
1、国外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
对国外的离婚判决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办理。
2、我国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
对中国和外国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请求外国司法部门确认其域外效力,和中国没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或外国司法部门不确认其效力的,必须在境外重新进入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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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律师的代理权限问题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
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特别授权代理离婚。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㈥ 在国外结婚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快,很多人也追求别样的浪漫,最近几年在国外结婚是比较流行的,不过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在国外结婚是一种遥不可及的事,事实上在国外结婚还是比较麻烦的,如果说仅仅是在外国领结婚证,那就算不上是涉外婚姻,这样的话结婚回到国内还是要承认的,但如果两人都有外国的国籍,那么这时候结婚就比较麻烦,还需要到大使馆去领证,回国之后才能被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