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撤销婚姻法条是什么
法律分析:即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八百三十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f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八百三十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 家暴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吗
《民法典》第1052条和第1053条分别规定了申请取消婚姻的两个法律理由。当出现规定的原因时,当事人有权申请取消婚姻。1.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方有权申请取消婚姻。《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取消婚姻的请求应在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要求取消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该条规定,一方因受胁迫与另一方结婚的,受胁迫方有权在婚后申请撤销该婚姻。这里要明确“胁迫”的含义:胁迫通常是指以对他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名誉造成损害为威胁,强迫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被胁迫人可以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或其近亲属,被胁迫人可以是另一方或他人。被胁迫者因被胁迫而产生恐惧,无奈与对方勉强结婚,违背了双方婚姻自由的原则。因此,双方结婚后,受胁迫的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2.一方违反重大疾病告知义务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取消婚姻的请求应在取消原因已知或应当已知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该条规定,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必须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让对方清楚自己的病情,以便充分考虑是否同意结婚。如果患病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没有告知对方,那么“被骗一方”在婚后知道自己患病的情况下,有权申请解除婚姻关系。面对第一次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注意不要向民政局申请。而且,必须在解除胁迫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或者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过了这一年就丧失取消婚姻的权利。面对第二种可撤销婚姻,当事人要求撤销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样,一旦一年过去,取消婚姻的权利也将丧失。
《民法典》第1052条和第1053条分别规定了申请取消婚姻的两个法律理由。当出现规定的原因时,当事人有权申请取消婚姻。1.因胁迫结婚的,被胁迫方有权申请取消婚姻。《民法典》第1052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取消婚姻的请求应在胁迫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要求取消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该条规定,一方因受胁迫与另一方结婚的,受胁迫方有权在婚后申请撤销该婚姻。这里要明确“胁迫”的含义:胁迫通常是指以对他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名誉造成损害为威胁,强迫对方作出不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被胁迫人可以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或其近亲属,被胁迫人可以是另一方或他人。被胁迫者因被胁迫而产生恐惧,无奈与对方勉强结婚,违背了双方婚姻自由的原则。因此,双方结婚后,受胁迫的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2.一方违反重大疾病告知义务的,另一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取消婚姻的请求应在取消原因已知或应当已知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该条规定,如果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必须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让对方清楚自己的病情,以便充分考虑是否同意结婚。如果患病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没有告知对方,那么“被骗一方”在婚后知道自己患病的情况下,有权申请解除婚姻关系。面对第一次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注意不要向民政局申请。而且,必须在解除胁迫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或者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否则,过了这一年就丧失取消婚姻的权利。面对第二种可撤销婚姻,当事人要求撤销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同样,一旦一年过去,取消婚姻的权利也将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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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婚姻都是幸福的。有人会问,婚姻可以作废吗?需要哪些程序?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只有一种婚姻是可以撤销的,那就是胁迫婚姻。所谓胁迫,是指非法威胁对他人造成伤害或者直接伤害他人,是某人因受到伤害而受到惊吓或者结婚。有两种方法可以取消婚姻。一种是婚姻登记机关宣布婚姻无效。被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并出具下列证件: (一)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2)能够证明被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被胁迫结婚情况属实,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婚姻,宣布结婚证无效。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二是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受胁迫的一方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婚姻。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婚姻是胁迫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请求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要求解除婚姻的,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离婚案件中,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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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在婚姻登记处办理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和结婚证。取消婚姻的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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