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法律咨询
1.按照你所述情形,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你的同事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属于非法同居。
2.如果解除之间的关系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3.孩子通常是随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抚养,双方共同承担抚养费。
4.财产属于共同共有财产分配。
‘贰’ 婚姻法律咨询
双方自愿同居,不构成法律关系,没有法律后果。毕竟生活了那么长时间,感情多少会有吧,能复原还是复原吧。
‘叁’ 在线法律咨询—关于婚姻方面
1、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分割存款只管银行卡里的现金。房产则比较复杂,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转移可以去房管局查房产交易档案;存款可以委托人民法院去银行调查银行流水。
2、如果主张对方离婚损害赔偿,则需要证明对方存在过错。微信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但是能否实现证明目的就不一定了。
搜集证据的手段有很多,包括但不限于对微信聊天内容进行公证或者截屏打印出来,录音刻录光盘,或者要求你父亲写保证书等等。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手段就是委托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肆’ 婚姻法律咨询
虽然妻子精神有问题,但其婚姻是合法的,应当受法律保护。相反,丈夫拒绝给其妻子治疗,且与其他女人同居,违反了我国《婚姻法》。如果要离婚,财产应当适当多分给妻子。丈夫属于有过错方。
‘伍’ 关于婚姻方面的法律咨询
1、首先,我个人观点如果不到万不得以最好不离婚。
2、实在无法生活下去,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的。首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
3、要有心理准备,第一次去法院,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作好离不掉的准备,除非对方同意。
4、分居一年不是感情破裂的一个衡量标准,是分居两年才是。
5、即便分居两年第一次起诉还是不一定会离成功。
6、你说的捉奸在床我估计真的很难有证据,也就是你取不到这证据的,只一个人说是没有用的。因此没有证据证明与他人同居的过错,你朋友是得不到赔偿的。
7、对孩子不存在赔偿,只是抚养费,一般不超过对方收入的30%。
最好别离婚。
‘陆’ 婚姻法律咨询事务所有哪些
经常有民众不远千里从全国各地到北京,来寻求律师的帮助。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数千个,律师人数更有好几万人,如何选择律师,怎么找到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就成了困扰大家心目中的一个难题。为了方便大家找律师,方便的联系到一家靠谱的律师事务所,法制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名单,以及他们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供大家参考。
名单中提到的律师事务所都是在综合了各大机构发布的律师事务所排名,法律网的小编分别从专业程度、胜诉率、客户服务满意度进行了综合得出来的最值得找的十家律师事务所,现在就带大家看看他们的具体联系方式吧!
第一、恒略律师事务所
恒略律师事务的作为一家专业的诉讼服务律师事务所,其诉讼团队的内部分工非常明确,分为婚姻家事、房产继承、合同纠纷、医疗纠纷等团队,刑事诉讼领域有刑事辩护律师团,行政诉讼领域分为征地拆迁律师团、和普通行政诉讼律师团。恒略律师事务所由于胜诉率和客户满意度的排名比较靠前,被广大客户誉为:“法律界的必胜客”。
恒略律所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号数码大厦A座6层。
第二、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在中国大陆拥有45家办公室,服务范围几乎覆盖了中国境内全部省级行政区。作为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大成成立于1992年,秉承“志存高远,海纳百川,跬步千里,共铸大成”的核心文化理念,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专业、全面、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大成连续六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所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D座7层。
第三、盈科律师事务所
盈科的目标是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法律服务,其坚持"以客户为导向",专门成立"客户服务中心"和"投融资中心",始终以客户的需求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工作目标。其充分发挥盈科全球化法律服务体系的优势,整合全球各地办公室、各专业部门和全体律师的资源,不仅为客户解决法律问题,还为客户提供商业机会、促进客户合作,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盈科律所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层。
第四、金杜律师事务所
金杜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全球法律服务领域,其也是国内律师事务所中领先的全球化律师事务所。金杜律师事务所秉承“为客户发掘和开启机遇,协助客户在亚洲市场释放全部潜能”的方向。凭借卓越的专业知识,致力于让亚洲走向世界,让世界联通亚洲。
金杜律所总部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渣打大厦19层。
第五、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在商业与诉讼领域提供一流的法律服务,在中国律师业重建和发展过程中的先锋作用业内共知。术业有专攻。君合以律师执业领域为横、客户项目所需为纵,构建精细分工的律师团队和按需配置的项目小组,努力满足客户对专业化和综合性高端法律服务的需求。君合对精品服务的锲而不舍,为其赢得了优质高效的口碑。
‘柒’ 婚姻法律咨询
很遗憾,我国法律已经不承认事实婚。结婚登记是婚姻合法有效的依据。你们不存在离婚,只存在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因为你们的婚典法律不承认是缔结婚姻。你们的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原则上各自归各自。可适当照顾女方。
‘捌’ 关于婚姻法的法律咨询
你7岁的时候是几几年?94年以后光办酒席不领证的话,婚姻关系不成立。你的这个案件涉嫌侵占,属于自诉案件,可以到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告她侵占,要求返还欠款,如果数额较大的话,有可能成立侵占罪。
如果是94年以前办的酒席(94年以前国家承认事实婚姻),那就不是违法了.....是道德的范畴
‘玖’ 婚姻法律咨询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因你姐和你姐夫有一个六个月大的女儿,所以你姐处在分娩后一年内,所以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你姐夫是不能提出离婚的。但是你姐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你姐夫的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拾’ 婚姻法律咨询!
法院是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和过错情况来判定经济赔偿额的数额,在这个案例当中,很显然,男方过错在先,因此,在上法庭的时候,法院考虑到这一情况,会着令男方对女方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
就这个收据本身而言:我觉得并不能影响到女方的法律权力,也就是说女方收了钱之后依然去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会因此就认为女方违约,因为婚姻关系是人身关系,而不是合同关系,起诉之后,男方的一万块钱也并不一定就非得还回去,具体还要看法庭对双方经济状况的认定。
我觉得这个欠条不妨这样写:这一万块钱做为“男方”因为在外面与他人同居、长期对女方生活不闻不问而向女方支付的“生活费”,(这是一笔合理的费用)。而女方一旦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可以要求男方(因为与他人同居导致夫妻关系破裂,存在明显过错)进行相应的赔偿,到时就看这个赔偿金额怎么认定了,如果大于一万,男方就无权要求女方返还这一万块钱,就算法院判定的赔偿金额小于一万,这一笔钱也是当初男方给女方的生活费,合法且合理,男方也没有什么理由就要求女方收回去。当然,最后还是要看法官怎么认定,以及双方律师的辩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