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结婚后异地户口迁移流程
一,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 办理身份证 。 二,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工本费,每证4元。 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 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 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 非直系亲属 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 户口迁移手续 。
② 结婚后异地户口迁移手续
结婚迁移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并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2)异地婚姻户口迁回原籍怎么办扩展阅读:
市外迁入
外端口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8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③ 异地离婚户口怎么迁回老家
迁移户口的程序:1、只要原籍居民或村民委员会同意接纳你入户,并且与你签订接收协议或出具接收证明;2、持接收协议(证明)与本人身份证到原籍派出所开具同意接受户口的准迁证;3、持准迁证到你现在户籍派出所办理准予迁出户口的迁移证;4、持迁移证、身份证再回到原籍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④ 嫁外省离婚后户口迁回怎么办
如果你亲属的户籍还在原籍,你可以以投靠亲属的理由迁回原籍。1、投靠亲属落户情形。2、夫妻投靠。所需材料:户口薄、结婚证,非农业户口的出具无业证明。3、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材料:户口薄、出生证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等,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必须出具未婚证明。4、父母投靠子女。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身边无子女,可投靠子女。所需材料:户口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身边无子女证明。5、父母双亡,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所需材料:户口薄、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民政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或孤儿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6、经民政部门依法批准被收养的非直系亲属以及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儿和孤儿。所需材料:户口薄、收养证,寄养的须出具寄养协议和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⑤ 嫁到外地想把户口迁回家
嫁到外地离婚了户口迁回,根据《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因离婚引起户口变动,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