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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怎么证明男方是困难户

发布时间:2023-02-04 07:09:31

㈠ 因离婚案件村委会开虚假困难户证明

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在法院审理离婚案是否应于支持的问题是这样的。如果经过法庭调查,查明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不能证明一方生活困难的,人民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如果经过法庭调查,查明村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能够证明一方生活困难,情况属实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下面是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㈡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但男方没有财产,是低保人员怎么办

婚姻法中没有关于离婚时男方应当给女方补助的规定,离婚时,如女方生活困难,男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㈢ 婚姻法的一方生活困难是指的什么情形

方生活困难是指的是下列情形:
1、仅仅依靠自己个人的财产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的;
2、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或者局方比较困难的;
3、无劳动能力或者劳动能力有缺失的。另一方需要给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的帮助,具体的办法双方可以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㈣ 男方残疾了 女方起诉离婚 法院如何判决

答:法院不一定会判决离婚。解读:因为你们双方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的法定可以离婚的情形:男方有身体缺陷或者存在疾病(婚前隐瞒不说),所以我们初步预测法院会判决你们双方离婚,当然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上述事实。
综合建议:相关证据
(一)医院开出的相关证明,证明中要写明该身体缺陷或疾病是难以治愈的。
(二)提交男方治疗的相关资料,证明久治不愈的情况,即这些资料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性。
(三)男方亲口承认的录音或是书面凭证。
(四)双方往来的书信、电子邮件等可以证明男方有身体缺陷或是疾病,且无法进行正常夫妻生活的资料。
(五)其他准备诉讼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审查->裁定是否受理->法院受理->组织双方调解->调解失败->进入审判->作出判决->判决离婚(离婚完成)能够证明男方有身体缺陷或疾病的证据。
(一)先冷静考虑清楚你是否一定要离婚,最好是与亲朋好友沟通一下。

(二)确定要离婚的话建议你尽量与男方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程序简单,省时又省力,必要的时候可以请家人从中调解。

(三)积极收集诉讼材料、收集男方婚内存在过错的证据(如:男方出轨的照片、视频等),做好诉讼的准备。

(四)尽快了解你们双方具有哪些共同财产,防止男方转移、隐藏或者毁坏。

(五)在诉讼中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向法院申请调查(查询男方的财产情况)、申请不公开审理(没有旁听人员)、申请延长举证期限(收集证据有困难的)、申请证据保全(证据难以保存的)。

(六)假如你不幸离婚,可以大哭几场,把心中的郁闷气息释放,然后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全部讲给家人听,如果不愿意讲给家人听,可以讲给朋友、同学、老师,这样可以使你的心情放松,然后慢慢做到真正的放下。

(七)假如你不幸离婚,将离婚当作人生的一次经历,告诉自己已经对这段婚姻尽力了,可以无遗憾的换一个新的生活方式,所以,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工作的时候工作,爱干什么就干什么,回归到现实生活中来,勇敢的面对现实。

(八)假如你不幸离婚请向前看,结婚只是代表这段感情的开始,经历过风风雨雨的婚姻也有缘分到头的一天,缘分到头的那天,离婚只代表这段感情的终结,也可以说又有了追求真爱的权利。离婚了之后还要结婚,不断向前生活。不回头看过去的恋爱,结婚,家庭的过程,一直往前看,过自己的生活。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三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㈤ 婚姻法中的生活困难如何界定

1、婚姻法中的生活困难是指离婚时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包括离婚后没有住处的情形。
2、如果其本人有一定的生活能力而故意制造生活困难的,你可以要求法院裁定是否是生活困难。

㈥ 贫困户没有结婚证户口没迁还是贫困户吗

贫困户没有结婚证户口没迁不是贫困户。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婚姻关系的确立是以登记为要件,领结婚证了,当然确立了夫妻关系,户口不在一起不影响。

㈦ 我是贫困户我跟我老婆没有结婚证但是她的信息都在我家算是合法了么

有的时候两口子处对象生孩子一气呵成,两人可能忘记或者是实在忙没有去办理登记结婚,认为不领结婚证生活也没有差别,但可能后来出现了婚姻纠纷,但由于没有结婚证可能造成一些麻烦,有的网友想知道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一、没有结婚证的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二、同居期间的财产怎样分割

在我国,婚姻关系的成立是以“登记”为法定要件的。未办理结婚登记在一起共同生活,系一种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不享有基于配偶身份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不适用婚姻法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2001年实行的《婚姻法解释(一)》已将“非法”二字删除,称为“同居关系”。据此,司法实践中,法院审理分割同居财产案件时,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成为对于同居财产分割的惯例。

三、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

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第103条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该条规定,虽然不是针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作出的规定,但是,《物权法》的颁布实施,使司法实践中对于同居财产的分割惯例受到了否定。

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我国关于婚姻关系,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的,对于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形,则认为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也即没有离婚一说。那么,无结婚证离婚财产纠纷怎么处理?过完年就现行法,虽同居财产采取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存在分歧。唉司法实践中采取的是共同共有处理原则。

㈧ 新婚姻法结婚户口规定

新婚姻法结婚户口规定

新婚姻法结婚户口规定,很多结婚的时候,户口问题是困扰着的,大家都知道,结婚后的夫妻都会有自己的小家庭,所以一般结婚后,两人都会上同一本户口的,一般就是女方的户口迁到男方家的户口本上,下面是新婚姻法结婚户口规定。

新婚姻法结婚户口规定1

一 、关于户口的规定包括哪些?

离婚与户口再迁出并无直接关联户口不因双方的离异有所变化,二者之间无直接的牵连关系,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出于自愿,任何人或者机构都无权强制公民迁走户口。

离婚后的户口迁出主要是涉及女方的户口,但是在双方离婚时,女方的户口不一定要迁出,仍然可以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时,户口薄上会加盖“离婚”公章,男方不得要求女方迁出户口,但是夫妻有判决书裁决或者有迁出约定或者调解书要求等情况除外。

因离婚后再婚所导致的户口变更的情况,当然是可以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的户口所在地,一般情况而言,另一方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才能办理。当然了还要遵守当地的户籍政策和细则。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不以婚前哪一方的收入高低为标准,夫妻双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均属于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离婚时应当平均分配;除非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外遇、家庭暴力等。存在房产的情况下,还要考虑到房产的购买时间,登记在谁名下,还贷情况等。

二、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离婚证据。

共同财产证据的范围(如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证据。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新婚姻法结婚户口规定2

一、夫妻双方的户口问题4大处理方式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对于离婚夫妻双方的户口问题,提出了以下4种处理方法,关于子女的户口问题,也做出了相应的解答。

1、留着原地

其实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我国的法律在离婚与户口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为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纠纷,一般来说是建议迁走户口的。

2、迁回原籍

不管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需要凭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相关手续,只要原户籍地同意,是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的。(也就是说,农村的出嫁女在离婚后,还是可以迁回原籍,属于集体成员可以获得土地)

3、再婚后迁走

如果获得离婚另一方同意,在离婚时将户口留在原地,再婚时直接迁去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也是可以的。如果短期内没有再婚的打算,为避免可能产生的麻烦,不建议采取这种处理方式。

4、另立门户

即离婚后其中一方既不把户口留在原处,也不把户口迁出所在地。因各地区规定不同,自行立户的条件也是有所区别。一般来说,个人名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且符合当地户籍管理规定。

二、离婚后子女的'户口2种处理方式

1、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跟着监护人走,也就是说谁获得抚养权,子女户口就跟谁。

2、若子女已经年满18周岁,即可单独立户。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

三、关于户口的法律规定

由于各地户籍政策的不同,关于当事人在离婚后的户口问题,没有准确和细化的规定。当事人,应该根据自己的状况结合当地的户籍政策想办法。

也就是说,从原则上讲双方在离婚后,户口在一个户口本上会有很多不便,当事人有权利选择分户或者将户口迁出。但是,这种权利并不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必须符合迁入地的户籍政策。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

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

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离婚,双方就没有了法律关系,双方就要分开了。离婚,不仅仅要考虑到财产的分割问题,还要考虑到双方的家庭等很多的情况,所以,双方在恋爱时就应该考虑清楚,这个人是不是值得自己付出一切去结婚的人。

新婚姻法结婚户口规定3

婚姻迁户口政策是怎样的

一、结婚后迁户口办理手续程序

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同省不同市)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二、结婚后迁户口(夫妻户口不同省)

1、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持男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审批后,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户口迁移证”;

4、持男方户口簿,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5、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三、结婚后迁户口:市内户口迁入

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结婚后迁户口条件

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市、县辖区)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

结婚后迁户口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申请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或有关下岗证明(指非农业人口)。

五、户口迁移

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㈨ 婚姻法的一方生活困难指的是什么情形

法律分析:在婚姻法中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形:

(一)依靠自己个人的财产和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无法维持当地的基本生活水平;

(二)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㈩ 婚姻法中离婚法案中所规定的造成生活困难指的是什么,前提是领证五个月,在一起生活只有20天左右还不

你们结婚一直没同床,现在女方又要离婚,存属骗婚。法院会公证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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