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干部信息表离异的婚姻状态怎么填写
如果干部信息表中有婚姻状况这个选项你就填写离异,如果没有这个选项,你就没有必要填写你的婚姻状况。
2. 领导干部个人 离异状态 如何写配偶从业情况
根据规定,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如实填写自己的婚姻情况。
配偶从业情况。
3. 婚姻状况怎么填写
婚姻状况有四种填写方式,分别如下:
1、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还没有结婚,即使是订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或者说是没有领取到结婚证的,婚姻状况都是未婚;
2、已婚,这种就是指进行了婚姻登记的人,即使没有办婚礼仪式,但是法律上已经承认。具体还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
3、离异,这种是指办理了离婚登记的人,即使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应该写离异。而不是未婚;
4、丧偶,这种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为某种原因死亡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4. 婚姻状况怎么填写
婚姻状况包括四种:未婚、已婚、离异以及丧偶。根据法律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在婚姻状况需要变更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去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
1、未婚情况的填写:因出生报户口时,户口本中的婚姻状况一般是不填写的,但是成年之后如果有户口迁移情况的,则婚姻状况一栏一般会填写未婚。
2、已婚情况的填写:领取结婚证后,本人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
3、离异情况的填写:双方离婚后,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调解离婚或者判决离婚,本人均可以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去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5. 干部履历表的主要社会关系怎么填
主要社会关系主要填写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情况。
一般情况是这样: 未婚的,填父母、兄弟姐妹; 已婚的,填配偶、子女。
社会关系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活诸方面的各种复杂的关系,它包含亲属关系和人际关系。中文在描述人物的社会关系时常用“政治背景”、“来头”来说明其复杂的社会关系。
审查发展对象的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对上述的每一个人逐个调查,而是要对那些与发展对象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密切交往的人进行审查。
(5)县处级干部婚姻关系怎么填写扩展阅读
1.人际关系隶属于社会关系
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是两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人际关系作为角色间的一种社会关系和其他任何一种社会关系一样,不但受生产关系的制约,还要受其他社会关系的影响。
2.人际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产物
第一,任何一种人际关系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产生的。例如,夫妻关系,就是婚姻关系的产物;犯人和法官的关系,是法律关系的产物。
第二,人际关系的根本性质是由该社会形态的社会生产关系的性质所决定。
第三,人际关系的变化是由社会关系的变化所决定的。
第四,个人人际关系的复杂性也是由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决定的。
6. 请教:政审婚否该怎么填写
有以下两种方法:
1、表格填写:填写政审的表格中的【婚否】婚姻状况一栏,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已婚”或“未婚”。
2、婚姻状况证明格式
如果是单位给需要政审的人写一个婚姻状况的证明,应按一下格式来写:
X X X X X 单位证明
XXX(姓名),X(性别),XXXX年XX月XX日出生。该同志系我单位职工,未婚(或已婚、或“再婚”、或“离异”、或独身)。特此证明。
X X X X X 单位
XXXX年XX月XX日(盖章)
第XXXX号
(说明:此联应为正联,单位的证明文件一般都要有正副两联,中间有手写的中文大写数字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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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的考核程序:
1、组织准备。有关政府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任务,组成考核工作班子,研究制定考核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人员,组织若干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必须有两名以上人员组成,并须经必要的培训。
2、考察。各考核小组分赴有关单位对被考核人进行考察。考察一般采取查阅档案、听取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情况介绍、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考核小组根据考察情况,按照考核标准进行测评,并写出考察报告,提出考察结果意见。考察报告要求全面客观地反映被考核人的情况,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有证明人签字或加盖有关单位公章。
3、审核。考核工作班子审核考核小组提出的考察报告和考核结果意见,集体研究后确定考核结果,并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并作为决定是否录用的重要依据。
7. 公务员婚姻选项只有未婚和已婚这两项 但是我是离异的 需要怎么填写
一般直接填写未婚就可以了。
未婚指一个人成年以后仍然是一个人生活而没有配偶的婚姻状态,它与单身的区别在于未婚必须是没有结婚经历的,而单身可以是从没结婚的,也可是已经离异的,还可以指丧偶的。
婚姻状况是一国或一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年满15岁及15岁以上的人口在婚居方面所处的状态。
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有配偶)、丧偶、离婚四类。
未婚指15岁以上的人口尚未结过婚的状况。
在一个人口总体中,未婚人口所占比重的大小或未婚率的高低,取决于多种社会经济因素和生理及心理因素,包括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政府的法令和政策规定、风俗习惯以及人们的伦理道德观和人生价值观等因素。
婚姻定义:
我 国1980年《婚姻法》、1994年《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涉及婚姻家庭的法律法规,均无明确的规定。目前通行的几种教材给婚姻下的定义不尽相同,但有一点却为各家所采纳,即都认为:婚姻是男女两性的合法结合,强调婚姻须合法,换言之,即只有合法才能成其为婚姻。比如: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婚姻法学教程》认为:“婚姻,是人与人之间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以感情为基础的两性关系,婚姻是男女两性在爱情基础上合法的自然结合。”
[1]这一概念强调婚姻是“合法”的结合。法律出版社1995年版《婚姻家庭法教程》给婚姻下的定义是:“婚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两性结合。”
[2]这一定义也强调婚姻是“依法缔结”的。法律出版社1987年版《婚姻法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婚姻法学》、人民法院出版社1992年版《中国婚姻法》在给婚姻下定义时均认为婚姻是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确认的”
[3]男女两性的结合,在定义中没有直接限定“合法”为其内涵,但是,在下文中解释“当时的社会制度”时,都认为:当时的社会制度,“在原始社会”为“当时的习惯”,“阶级社会产生后”则为“当时社会的法律制度”。
[4]经这样一解释,事实上“婚姻”也必须是“合法”结合
8. 干部履历表离婚了还填原配偶
法律分析:如果你离婚后再婚的话,个人档案肯定是填写现任配偶,而不是原配偶,毕竟上面的信息要如实汇报,只有跟你有结婚证的才是你的配偶。离婚后的婚姻状况填离异,家庭成员就只填现在和你有关系的人。都已经离婚了,你俩就不存在任何的身份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