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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峰县婚姻登记处在哪里个位置

发布时间:2023-01-26 19:07:30

1. 恩施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信息

利川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清江大道312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宣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址: 珠山镇兴隆大道福利中心一楼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巴东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 北京大道158号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咸丰县婚姻登记处

地址: 红旗路69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来凤县民政局三胡婚姻登记处

地址: 大坝路与武昌路交叉口东北5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建始县民政局红岩寺婚姻登记处

地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沪聂线与青青街交叉路口往东约100米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鹤峰县民政局燕子婚姻登记处

地址: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鹤峰县十字街与燕欣路交叉路口往东北约100米(燕子镇民族中心学校西侧)

工作时间:

联系方式:


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和材料

申请、审查和登记领证是结婚登记流程的三个环节。

(一)申请

符合结婚登记要求的情侣,可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登记照片,共同到一方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结婚登记,根据工作人员的指引填写申请登记声明。

申请结婚登记的证件、证明材料不同人有不同要求,如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检证明、本人单身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声明(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等材料,若离过婚的申请再婚,还需携带离婚证件。

外国人,如常驻我国的外国人、外籍华人等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登记,需持有本人有效护照或国籍证件、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

(二)审查

婚姻登记处会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对与审查,查明提交的结婚申请是否在条件范围之内,如有不明之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通常会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材料。

(三)登记、领证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会予以登记,然后发放结婚证;对离过婚的,婚姻登记处会将其离婚证进行注销处理;必要情况下,婚姻登记处还会出具《不予办理结婚登记告知书》,解释不予登记的缘由。

离婚办理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离婚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一)申请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要离婚的双方根据要求签订离婚协议书,一同到相关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结婚证;

2、办理离婚登记所需的身份证件,如户口本、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护照等;

3、现场填写的与离婚登记有关的申请书。

(二)受理

婚姻登记员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次审核。离婚申请初审无误后,给当事人发关于离婚登记申请受理的回执单。如果与离婚登记申请条件不符,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当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

(三)冷静期

从婚姻登记处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一天起三十日之内,当事人的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相关材料,如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待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双方没有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当事人不愿离婚,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30天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属于节假日的话,则以节假日后第一日作冷静期期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按规定携带相关的证件、材料,如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双方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护照、通行证、身份证等,共同到婚姻登记处申请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不予办理,若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的离婚登记告知书,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出具。

(五)登记(发证)

婚姻登记处依据《婚姻登记工作和规范》规定,予以相关登记并给当事人发离婚证。

2. 结婚证去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结婚证在双方户口所在地之一的民政局办理,举个例子就是说,假设新人一方是杭州市西湖区的户口,一方是上海市静安区的户口,那么这对新人可以去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或者静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是县城,那么就去县的民政局领取,婚姻登记处具体到区或者县,个别地区乡镇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可以咨询一下。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或者任何组织、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 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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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请问 湖北鹤峰县民政局在什么地方(具体位置)要去办结婚证!婚姻登记处的电话是多少

鹤峰县民政局

地址:溇水大道88

电话:0717-5282182

4. 我是湖北省鹤峰县铁路乡的,我们离婚应该在哪里去办手续

离婚的话,最好是通过法院协议离婚,那样子各方面的权力、义务都整的清楚明白。当然,最简单的话就去民政办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但是那样子以后要是还有纠纷的话仍然需要去法院起诉。

5.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结婚是很多年轻人现在都很憧憬的事情,但是他们却对结婚的知识一无所知,根本不知道结婚的要求,那么大家知道办结婚证在什么部门进行办理,下面跟着我一起来看看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1

一、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因而,新人们去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县的民政部婚姻登记处领证即可。

二、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公时间

正常情况下,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例外。

三、新人办结婚证须知事项

1、新人领证需要携带的最佳:双方户口本和身份证,3张结婚证件照。

3、拍照时最好是穿比较正式的衣服且要自己满意的,因为结婚证照片是会跟随自己一生的。而结婚证照片的底色一般都是红色的,所以,为了让自己的结婚证照片拍摄得更加好看,就可以选择浅色系列的颜色,比如白色就非常合适。

4、现在结婚登记是已经取消了强制性的'婚检了,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婚检。

5、复印一份两个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要注意的是,要把身份证和户口本都复印在一起。

办结婚证在哪个部门2

补办结婚证的步骤

一、补办结婚证的前提

1、双方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婚姻状况;

2、前往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3、双方证件携带完整。

二、补办结婚证所需证件

1、当事人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结婚证丢失证明:当事人亲自书写并签字;

3、3张2寸近期结婚登记照;

4、婚龄时间较长需提供查档证明(结婚证人为撕毁但是能看出原貌的,可以不出具查档证明);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当事人书写委托书,委托人需提供自己的身份证。

三、补办结婚证步骤详解

1、婚龄比较长,超过两年的需要先去户口处的档案馆调出自己的婚姻档案证明并复印。婚龄比较短的可以直接携带上文提到的证件前往原婚姻登记处进行受理;

2、在登记处写一张结婚证丢失证明以及填写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的申请书;

3、将所有资料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很快就可以拿到新的结婚证,审核未通过需要重新提交资料。整个办理手续免费。

在外地工作的夫妻来说,回去办理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想要交给他人委托办理的需要提前向登记处咨询是否可以委托,委托人需要携带什么证件,做好提前规划。

6. 你好,我想查湖北省省民政厅离婚办公室电话号码是多少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工作时间

咨询电话

湖北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涉外)

卓刀泉南路特1号5楼

周一至五8:30-12:00
14:30-17:30

027-87582092

武汉市

江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江岸区绿缘路28号1楼

同上

027-82414472

江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江汉区发展大道234号C区3楼

同上

027-83952798

硚口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硚口区集贤路特1号
华通花园2号民政局3楼

同上

027-83792740

汉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汉阳区墨水湖北路170号105号附属楼

同上

027-84635473

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武昌区中山路312号凤凰大厦2楼

同上

027-88938919

青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青山区友谊大道112街
南侧青山区民政局3楼

同上

027-68865250

洪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洪山区珞狮南路文治街499号二楼

周一至五9:00-12:00 13:30-17:00

027-87678568

东西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东西湖区二雅路
海景大厦政务中心2楼

周一至五8:30-12:00 14:30-17:30

027-83081079

汉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汉南区薇湖西路
400号汉南区民政局1楼

同上

027-84758055

蔡甸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蔡甸区蔡甸大街
981号蔡甸区民政局2楼

同上

027-69844765

江夏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江夏区纸坊街
文化路江夏区民政局1楼

同上

027-81819015

黄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黄陂区前川百秀街
183号民政局大楼3楼

周一至五8:30-12:00 14:00-17:00

027-61004200

新洲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26号社区服务大楼4楼

周一至五8:30-12:00 14:30-17:30

027-86925551

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

市经济开发区珠山湖大道振华路47号

同上

027-84896561

东湖风景风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

东湖风景区中北路东路25栋1楼

同上

027-86773376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

武汉市珞喻路546号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A馆1楼

同上

027-67880551

黄石市

大冶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大冶市东岳街道湖滨路棋盘山巷11号

周一至五8:30-17:30

0714-8719391

阳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46号

周一至五8:00-17:00

0714-7336702
0714-7313700

黄石港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黄石市黄石港区民政局内

周一至五8:00-11:30
14:30-17:30

0714-6286639

西塞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黄石市西塞山区黄石大道352-81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0714-3083507

下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黄石市下陆区下陆大道46号

周一至五8:00-11:30,
14:30-17:30

0714-5319607

铁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铁山区胜利路6-12号

周一至五8:30-11:30
14:30-17:30

0714-5418446

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婚姻登记处

大冶市金山大道189号

周一至六8:00-12:00
14:30-17:30

0714-6398097

十堰市

郧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郧县城关镇东岭街27号

周一至周五

0719-7221510

郧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郧西县社会福利中心一楼(东侧)

周一至周五

0719-6238469 0719-6240619

房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城关镇房陵东大道19号

周一至周五

0719-3249977

竹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城关镇北大街508号

周一至周五

0719-4231860

竹溪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城关镇建设路民政局办公大楼一楼

周一至周五

0719-2724366

丹江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丹江口市水都大道中段

周一至周五

0719-5222689

武当山特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武当山特区永乐路

周一至周五

0719-5666204

十堰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十堰市广州路27号

周一至周五

0719-8319915

张湾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张湾区公园路21号

周一至周五

0719-8693160

茅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茅箭区武当路71号

周一至周五

0719-8787180

荆州市

荆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通会桥路24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0716—8457665

沙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长港路98号

同上

0716—8563239

江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江陵大道

同上

0716—4730935

松滋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乐乡大道110号

同上

0716—6239437

公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荆江河路72号

同上

0716—5228966

石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绣林大道149号

同上

0716—7299699

监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容城大道22号

同上

0716—3266900

洪湖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茅江大道

同上

0716—2202597

宜昌市

西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得胜街85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0717-6918299

伍家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东山大道339号

同上

0717-6355809

点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江南大道161号

同上

0717-6673372

猇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商业一街2号

同上

0717-6511148

夷陵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黄金路10号

同上

0717-7839446

宜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工农路82号

同上

0717-4900778

枝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迎宾大道81号

同上

0717-4220186

当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友谊路6号

同上

0717-3231948

远安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嫘祖路3号

同上

0717-3812950

兴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香溪大道29(行政服务中心)

同上

0717-2587102

秭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屈原路1号

同上

0717-2880933

五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万马池16号

同上

0717-5826114

长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秋潭路41号

同上

0717-5100289

襄阳市

襄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郑家巷20号

周一至五8:30-12:00 14:30-17:30

15717855118

樊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高庄街8号

同上

0710-3270018

襄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航空路139号

同上

0710-2815178

枣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书院街79号-5-6

同上

0710-6314557-814

宜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望江路108号

同上

0710-4226128

南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苗圃路6号

同上

0710-5230166

保康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清溪路375号

同上

0710-5819612

谷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筑阳路11号

同上

0710-7167874

老河口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航空路225-1号

同上

0710-8222710

高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东风汽车大道15号管委会8406房间

同上

0710-3755611

鄂州市

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鄂州市凤凰路21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0711-3896857

鄂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梁子湖区)

鄂州市梁子湖区区政府大院

同上

0711-2412279

荆门市

京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京山县小中路农贸大厦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0724-7239170

沙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沙洋县平湖大道45号(沙洋县福利院大门口)

周一至五8:00-11:30
14:30-17:30

0724-8557688

钟祥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钟祥市石城东路39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0724-4221288

东宝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荆门市东宝区象山大道2号

周一至五8:00-11:30
14:30-17:30

0724-2353178

掇刀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掇刀区龙井大道99号

同上

0724-2492293

屈家岭管理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屈家岭管理区五三中路

同上

0724- 7412161

孝感市

孝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槐荫大道393号

周一至五8:30-12:00 14:30-17:30

0712-2859763

汉川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大兴路6-2号

周一至五8:30-17:30

0712-8291948

应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育才路22号

周一至五8:30-12:00 14:30-17:30

0712-3222110

云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梦泽大道64号

同上

0712-4334588

安陆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碧云路2号

同上

0712-5232358

大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长征中路19号

同上

0712-7233960

孝昌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平安大道22号

同上

0712-4773735

黄冈市

黄州区婚姻登记处

黄州区赤壁大道27号

周一至周五8:00—6:00

0713-8369228

团风县婚姻登记处

团风县团风镇罗家窑小区95号

同上

0713-6157488

红安县婚姻登记处

红安县宏泰路5号

同上

0713-5279779

麻城市婚姻登记处

麻城市金桥大道

同上

0713-2993266

英山县婚姻登记处

英山县鸡鸣路22号

同上

0713-7012980

罗田县婚姻登记处

罗田县城南大道

同上

0713-5895713

浠水县婚姻登记处

清泉镇民政路1号

同上

0713-4261675

蕲春县婚姻登记处

蕲春县漕河镇一路26号

同上

0713-7235873

武穴市婚姻登记处

武穴市青林路24号

同上

0713-6212428

黄梅县婚姻登记处

黄梅县晋梅大道

同上

0713-3369237

龙感湖婚姻登记处

友谊大道6号

同上

0713-3951529

咸宁市

咸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咸安区长安大道108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8:00

0715-8340032

通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政府便民服务大厅(银山广场旁)

同上

0715-4338437

赤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陆水湖大道418号

同上

0715-5331505

嘉鱼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考棚村92号

同上

0715-6333568

崇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天城镇桃溪大道4号

同上

0715-3396084

通山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通羊镇迎宾大道民政局二楼

同上

0715-2358822

恩施州

恩施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恩施市大桥路68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0718-8244558

利川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清江大道312 号

同上

0718-7283688-81

建始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业州镇朝阳大道117号

同上

0718-3718850

巴东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信陵镇北京大道158号

同上

0718-4337050

宣恩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民族路20号

同上

0718-5831801

咸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高乐山镇政府

同上

0718-6822571

来凤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来凤县民政局

同上

0718-6282339

鹤峰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鹤峰县容美镇政府

同上

0718-5282182

随州市

曾都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沿河大道139号

周一至周五
夏季:8:00-11:30 15:00-18:00
冬季: 8:00-11:30 14:30-17:30

0722-7097506

随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厉山镇大同街257号

同上

0722-3339165

广水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广安路35号

同上

0722-6242588

仙桃市

仙桃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仙桃大道东段15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0728-3210131

潜江市

潜江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潜江市江汉路28号

周一至周五
夏季:8:00-11:30 15:00-18:00
冬季: 8:00-11:30 14:30-17:30

0728-6251606

天门市

天门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钟惺大道18号

周一至五8:00-12:00
14:30-17:30
节假日9:00-11:00
14:00-16:00

0728—5341345

神农架林区

神农架林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神农大道8号

周一至五8:00-11:30
14:30-17:30

0719-3337479

7. 恩施自治州鹤峰县离婚在那办理

办理离婚证,协议离婚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协议离婚办理:
一、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地辖区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二、办理材料: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三、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四、领取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
五、发放步骤: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8. 结婚登记处在哪里

婚姻登记处是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
《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9. 鹤峰县走马镇现在民政局叫什么名字

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鹤峰县走马镇民政局叫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处又称婚姻登记机关,即各地的婚姻登记处,是同一级民政局的下属单位。婚姻登记包括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结婚登记包括初婚登记、再婚登记。

10. 领结婚证在哪个地方的民政局领

法律分析:领结婚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领。内地居民结婚,应当由双方共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经审查后确认符合登记要求的,则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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