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怀二胎了,老公对我不好,我想离婚怎么办
婚姻法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并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不是说离就离,准予离婚是有原则的,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在审判实践中,既要保障离婚自由,又要反对轻率离婚,其目的就是要求双方当事人慎重对待离婚自由,夫妻间发生矛盾是难免的,双方都应该珍惜夫妻间的感情,就应该对家庭、对社会负责任。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❷ 老公对于和我结婚,还有我生个女儿不满意,结婚后日子过得总走下坡路,老公说我是颗灾星,他就要和我离婚
1、我国实行的是婚姻自由制度,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
2、合法的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同时也是有条件的,结婚、离婚都是如此,所以说婚姻不是儿戏。
3、日子过得不好说你是灾星,从法律角度上说不是离婚的条件。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上述意见供参考
❸ 我想离婚,可是男方一直不肯,在一起又对我不好,
我认为,这种情况,您可以不离婚,继续共同生活。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包括协议离婚、起诉离婚两种形式。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
相关法律规定: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❹ 老公对我不好,我想离婚,可我怀孕了我该怎么办
老公对你不好,那就不要继续下去了,果断的去离婚吧,这样对你,对他都是有好处的。不幸福的婚姻就没有必要去维持下去。
怀孕了那你就只能把孩子打掉了,如果你生下了孩子,那么你就不能和他离婚了,你还要继续和他过的。这个你一定要想清楚的,如果你能忍受那种日子,那么你就把孩子生下来。
所以说你在找对象的时候就应该擦亮眼睛的,这个人是什么样的,人品怎么样,对你好不好,这个是十分重要的。
我是觉得还是把孩子打掉比较好一些,因为和这种男人生活在一起肯定是非常痛苦的事情。谁都希望自己这一辈子过得快快乐乐的,不要把自己束缚在这片阴影之下。
❺ 我老公对我不好 我外面有人了 我还有俩孩子 我想离婚他不离我该怎么办
您好!离婚有两条途径:法院诉讼离婚和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民政部门协议离婚程序便捷。 协议离婚过程中离婚协议的起草过程,应十分慎重,决不能草率行事,必要时最好请律师把关。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能够达成协议,自2003年10月1日《婚姻登记条例》修改实施后,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十分便捷。 二、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章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夫妻一方坚持不离或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离婚。另外,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经法院调解程序而离婚。 谢谢阅读!
❻ 如果婚姻不幸福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如果婚姻不幸福想离婚,但是男方不同意,可以依据《婚姻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❼ 我老公一直对我不好,我要不要和他离婚,在同一个城市再找一个
其实如果说你老公一直对你不好的话,这是你自己感觉感觉到的。如果说你自己感觉到和他过不下去了,那么其实你用你自己的心去感受。也不需要去问别人什么,因为这毕竟是你们两口子之间的事情,这是你们夫妻之间的事情。这直接会影响到你们两个后半辈子的事情,因为如果说真的离婚了,那么你们两个就是很难再复合的,如果说就轻易的听信了别人的话,那么其实就是对你们两个不负责任的,也是对你不负责任的。所以说这种情况下就是需要考虑一下你老公是不是真的一无是处,真的对你不好。然后如果说真的是这种情况下的话,你自己也觉得和他过不下去了,那么我觉得完全就是可以重新再找一个的。毕竟天下的好男人多的是,没有必要就一直在他身上挂着,在同一个城市再找一个,其实也是非常合适的。毕竟在同一个城市,也不至于自己在跑什么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