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婚姻平等是指哪方面
民法典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并贯穿在婚姻家庭编的各章具体条款之中。其内容包括:(1)概括规定夫妻的家庭地位和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平等。(2)规定男女在结婚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3)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父母在抚养教育子女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等等。(4)规定男女在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B.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男女平等指男女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同等的义务,妇女不因性别受到歧视,其实质是性别平等,而不是男女两种人群之间机械的平等。男女平等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他基本法、部门法也做了具体的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权利平等;经济上同工同酬;文化教育权利平等;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男女一样;男女家庭地位平等,等等,总之要将性别意识纳入法律制定、政策决策,坚决反对性别歧视。
婚姻法将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并贯穿在各章具体条款之中。其内容包括:(1)概括规定夫妻的家庭地位和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利义务平等。第13条规定:“夫妻在家庭地位平等。”(2)规定男女在结婚问题上权利义务平等。结婚后根据双方的约定,男女双方可以互相成为双方的家庭成员。(3)规定夫妻在人身关系、财产关系、以及父母在抚养教育子女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平等。父母对子女均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等等。(4)规定男女在离婚问题上的权利义务平等。新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男女双方如果一方构成法定的离婚情形,均可视为感情确已破裂,准允离婚。
上述规定在婚姻法中前后呼应,条款明确具体,彻底否定了男尊女卑、夫权至上等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及其思想观念,进一步倡导和确定了男女平等的两性关系,使这一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更新的内容,是男女平等这一基本国策在婚姻家庭领域的体现。
C. 婚姻平等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婚姻平等原则体现在哪些方面平等原则是民法首要的、核心的基本原则,它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性质所决定的。平等原则最集中地反映了民事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本质特征,是市场经济的最基本要求,也是民事法律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在司法实践中关于平等的理解要注意两个不同的层面,即一种是实质平等,此一层面上的平等要求结果上的平等;另一种是形式平等,此一层面上的平等只要求参与民事活动的机会平等,不要求参与结果的平等。民法平等原则所弘扬的只能是形式平等、机会平等,而不能是实质平等、结果平等。理解平等原则的含义要注意如下四个方面:1_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从抽象性看,民事主体的主体资格即民事权利能力平等,从具体性看,在现实的各类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各自独立,互不隶属。2_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对等。民事主体在民事领域内享有的权利和依法承担的义务应是对等的。民事主体从其他民事主体处得到的利益,除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可以无偿的以外,均应支付一定的代价。3_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4_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任何一方不法损害他人的利益,都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具有补偿性,这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具有惩罚性不同。任何民事主体承担的民事责任范围都应以损害的范围为准,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相互间不存在惩罚和制裁的关系。目前惩罚性损害赔偿问题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在立法实践中也有所体现,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着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在赔偿范围的确定上都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惩罚性。在司法实践中,基于民法的平等原则,除非法律有明确的 惩罚性赔偿 规定,或当事人有惩罚性赔偿的约定,法官不能适用惩罚性赔偿。二、婚姻自由权的内容有哪些婚姻自由权,又称婚姻自主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按照自己的意志自主自愿的结婚或离婚,不受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婚姻自由权是涉及公民婚姻关系的一项重要人格权。我国民事法律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或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因此,婚姻自由既是公民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一种重要的法律制度。婚姻自由权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方面的权利内容。结婚自由是指公民有权自己作主,决定是否结婚、和谁结婚及何时结婚,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制和干涉。婚姻自由权必须依法享有,否则是滥用婚姻自由。离婚自由是男女任何一方基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提出 解除婚姻关系 的权利。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项重要内容。
D. 婚姻法中的男女平等原则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政治地位平等,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都享有姓名权。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男女双方有共同抚养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2、经济地位平等,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由夫妻共同所有,有共同的处理权。女子与男子,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3、文化权利平等,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等等。
E. 什么才是平等的婚姻公平的婚姻
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平等权利表现为:
1、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
2、家庭生活事务的平等协商权;
3、平等参与社会活动、获得个人发展和经济收入的权利;
4、人身自由、人身权利不受侵害的权利。
至于你说的双方父母愿意赠与你们多少财产,那是父母的自由,跟你们并没有关系,也不是靠父母给多少财产体现你们的婚姻有多平等。
F. 男女平等的现代,婚姻中如何做到双方平等呢
男女平等的现代,婚姻中如何做到双方平等呢?婚姻家庭中的夫妻平等,必须有结果和利益上的平等,也就是在形式平等基础上追求实质上的平等。
G. 婚姻平等指的是哪方面
嗯,婚姻平等的话,讲究的是好多的方面,第一个就是经济方面,第二个的话就是人权方面,第三个的话,那就是感情方面,对于各方面的话,都需要是平衡,这才是那个婚姻行动
H. 男女平等在婚姻家庭法中有哪些体现
对男女平等原则的解释至少包含了四个依次递进的逻辑层面:人格平等、机会平等、权利平等、结果平等。理论上男女平等是一个具有多维结构的复合概念,实践中男女平等的实现是一个历史过程。1、人格平等人格平等指的是平等地展示和实现人的价值,平等地享有人的尊严和自由。人格平等是一切平等的基础,消除一切基于性别而产生的歧视,是男女平等的第一步。人格平等要求作为相同民事主体的女性和男性,基于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而享有的基本权利完全相同。(1)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本质,就是要求男性和女性在人格上一律平等。在法律面前,任何男性和女性都享有平等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近现代各国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2)人格自由人格自由是指人格不受约束、不受控制的状态。比如一个妇女的身体受到丈夫的拘束,其具体的身体自由受到了限制,但她作为享有人格自由权的主体,仍不丧失其为自由人的身份,可以依其自由的人格寻求司法上的保护,救济其具体的自由权。(3)人格尊严人格尊严是指女性作为一个“人”所应有的最起码的社会地位并且受到他人和社会最起码的尊重。在配偶关系中的丈夫更应该尊重自己的妻子,不仅要采纳合理的意见表示,而且应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如此才是充分的。2、机会平等机会平等是指男女在占有和运用自然资源和社会资源的机会是均等的。机会直接影响利益分配的结果。机会是均等的,结果才有可能平等;机会的缺失、不平等,必然导致结果的不平等。要实现男女由法律意义上的平等到事实上的真正平等,就要为广大妇女创造平等竞争、公平参与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