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婚姻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发生婚姻纠纷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可以找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调解,因为村委会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解决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如果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Ⅱ 婚姻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协商处理双方的共同财产,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处理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Ⅲ 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可以采用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方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Ⅳ 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婚姻纠纷处理。婚姻纠纷是指发生在夫妻双方间,因为日常生活或夫妻关系,出现矛盾而产生的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婚姻产生纠纷,夫妻双方应当好好沟通,夫妻双方属于最亲密的关系,沟通能解决问题就通过沟通解决;2、婚姻纠纷,可以申请居委会或村委会,介入调解处理,由第三方劝解来化解矛盾纠纷;3、婚姻纠纷可以通过家族会议方式解决,由两方家长主持调解,化解矛盾纠纷;4、若调解不成的,夫妻双方可通过诉讼方式处理婚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Ⅳ 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根据婚姻家庭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关系的特殊性,坚持引导当事人走执行和解之路。这一做法不仅能促使被执行人自觉自愿履行其应尽的义务,而且能够很大程度上挽救已有裂缝的亲情。
2、执行婚姻家庭案件,思想疏导工作是关键,思想工作做通了,问题就会迎刃而解。而要做好思想工作,就要首先深入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争议的焦点、难以执行的真正原因。
3、围绕亲情做文章,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有的被执行人不愿赡养、抚养被执行人,追究过错的根源往往在申请人自身,或者是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无力履行,而申请人的条件优于被执行人。对这样的案件,可以围绕亲情做文章,采取以情讲法的方式做申请人的工作,或者是动员被执行人与申请人主动沟通,以缓和矛盾,消除隔阂。
4、抓住典型案件,扩大执行宣传,以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去年年底,笔者所在的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针对申请赡养案件明显增多的情况,选取典型执行案件通过电台、电视台进行了多次报道大造社会舆论,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在群众中树立了“孝敬老人是美德,不赡养老人遭唾弃”的家庭美德观念,这从间接上也促进了赡养案件执行工作的开展。
5、针对婚姻家庭案件容易重复申请执行,从而造成当事人诉累和司法资源浪费的问题,执行人员可以在对当事人的第一次申请执行完毕后,对被执行人进行再教育,劝其今后自觉按照判决或调解书履行义务,并让其向申请执行人作出书面保证,同时,还积极联系好被执行人所在村调解主任或者是本案审判人员,协助被执行人将来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Ⅵ 婚姻家庭纠纷包括什么,这些纠纷这么解决
婚姻纠纷包括婚姻矛盾,家庭争吵,夫妻感情不和谐,夫妻感情减淡,出轨外遇等面临离婚、婆媳关系、丈母娘女婿关系不和谐等情况,现在面对这些纠纷,可以找一些情感咨询服务,比方说小麦倾诉这类的情感咨询平台,咨询下情感专家,获取相关的解决问题办法。
Ⅶ 婚姻经济纠纷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Ⅷ 婚姻纠纷处理原则是怎么样的
婚姻纠纷处理原则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来登记离婚,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判决离婚等,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婚姻情况来进行认定。
婚姻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可以起诉处理。
1.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2.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归属等问题。
Ⅸ 婚姻纠纷怎么处理
婚姻纠纷应该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也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夫妻感情破裂要离婚的,协议离婚的只要夫妻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就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或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