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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的婚姻怎么样

发布时间:2023-01-12 16:41:56

㈠ 中华民国的时候是一夫多妻制度吗

虽然民国法律也装模作样地规定要实行一夫一妻制,但对于已经纳妾的人并没有什么惩罚措施,所谓的一夫一妻只不过一纸空文。
民国名人如康有为、唐绍仪、严复、马寅初等都纳了妾。北洋军阀中,张作霖纳妾六人,山东军阀张宗昌有十几位姨太太。民间的情况也一如旧例。
针对这一情况,后来民国法律中索性承认了妾的法律地位,比如上海等经济发达的地带,有钱人养妾并不和正妻放在一处,而是另开一处宅院,另以钱财赡养。民国法律规定,另开的宅院,其财产拥有权和子女继承权,都等同于正妻。
到了1930年,南京国民政府的国民政府颁布了《中华民国民法·亲属编》,并于1931年的5月起开始施行,其针对的就是婚姻家庭。当时,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的立法原则是“妾之问题,毋庸规定”,并认为“妾之制度,亟应废止,虽事实上尚有存在者,而法律上不容其承认,其地位毋庸以法典及单行特别法规定”。法律也随之配套规定,如果再有纳妾的,将等同于通奸罪。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废除纳妾制度。但由于民国政府的社会控制力不高,而且纳妾制度历史惯性太大,民间的纳妾现象仍然存在。
真正将这个婚姻陋习铲除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
1928年,中共六大通过的《妇女运动决议案》中明确提到反对多妻制。但由于当时我党尚未掌握政权,这个主张只是作为一个原则,没有得到推行。1931年,苏维埃政权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婚姻条例》,明确禁止一夫多妻。
但是也有人钻空子,有的人说,我只明媒正娶了一个妻子,另外的是妾,不是妻。针对这一情况,1939年陕甘守边区政府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婚姻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纳妾。彻底封死了法律空子。

㈡ 中华民国 婚姻体制

其实我国历史上都是号称实行一夫一妻制度的,如《唐律疏议·户婚》规定:“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女家减一等;若欺妄而娶者,徒一年半,女家不坐,各离之。”,但这都是名义上的,因为不禁止纳妾,实系一夫一妻多妾制。中华民国时期1930年的民法亲属编虽禁止重婚,但国民党政府司法院1931年院字第647号解释却声称:“取妾并非婚姻,自无所谓重婚。” 所以中华民国的一夫一妻制是名义上的一夫一妻制,其实质亦系一夫一妻多妾制。

㈢ 20个民国爱情故事,告诉你美满婚姻的真相

曾经认为好的爱情是这样的: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等到我们老得哪也去不了,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相知相守直到永远的爱情,总是被我们渴望。在时局动荡的民国时期,文人雅士、才女名媛个性鲜明,各具风采,他们的爱情有昙花一现的,有半路结缘的,还有一生只爱一个人的。

爱尔兰诗人罗伊.克里夫特在诗歌《爱》中这样写到:

“我爱你,因为你能唤出,我最真的那部分。

我爱你,因为你穿越我心灵的旷野,如同阳光穿透水晶般容易,我的傻气,我的弱点,在你的目光里几乎不存在。

而我心里最美丽的地方,却被你的光芒照得通亮,别人都不曾费心走那么远,别人都觉得寻找太麻烦,所以没人发现过我的美丽。”

理想中最好的爱情是你爱的那个人,在你的面前会不自觉放下一切戒备,做最真实的自己。你的好,你的坏,全部照单全收。

每提到最好的爱情,便不得不提钱钟书与杨绛。

有时候,人和人之间的缘分,仅一面就注定要牵手一生。在清华大学工字厅,两人第二次见面,钱钟书说:“我没有订婚。”杨绛答:“我也没有男朋友。”

从那一刻起,他们认定彼此就是那个让自己心动的人,两个新时代的年轻人开始了每日一封的书信往来。思念被化作笔下的文字,他们互诉衷肠,信中还有不少情诗,现在读来仍觉情意绵绵。

钱钟书曾评价杨绛为“最贤的妻,最才的女”,她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钱钟书带着杨绛一同去英国游学的那段时间,钱钟书吃不惯房东做的的饭菜,杨绛就重新找房子,置办厨具,亲自下厨做羹汤。

生活中的钱钟书像个不懂事的孩子,他常常给家中添乱,台灯坏了、墨水弄脏桌布,杨绛只是说一句“不要紧”便开始收拾。

杨绛说:“作为钟书的妻子,他看的书我都沾染些,因为两人免不了要交流思想,我们文学上的交流是我们友谊的基础,彼此有心得,交流是乐事、趣事。”

因女子学院研修文学的名额已满,杨绛常跑到图书馆自学西方文学,还与钱钟书比赛谁看的书多,书读完以后还要互相点评一番。

1942年底,钱钟书说想写一部长篇小说,杨绛当即表示支持,钱钟书每写完一章,杨绛就拿来读,然后催着他继续写,这部小说就是广为人知的《围城》。

容你的生活技能为零,懂你的鸿鹄之志,无条件支持你的事业,又不忘追随你的脚步,共同成长,相互成就,这就是他们爱情保鲜的秘诀吧!

特立独行的猪先生所着的《世事如书,我只爱你这一句》向我们展现了时局动荡、新思潮涌现的民国时期二十对眷侣的爱情故事。甜蜜的、美满的、淡雅的、心酸的、苦涩的、狼狈的、轰轰烈烈的爱情与婚姻,都是人生的表现形式。一封情书,一份情思,纸已泛黄,情意犹存。

书中有甜蜜得羡煞旁人的爱情,如钱钟书与杨绛;

有如荷塘清风般淡雅的爱情,如朱自清与陈竹隐;

有今生今世要在一起的吴文藻与冰心,林语堂与廖翠凤;

有平生伴侣亦友亦妻的梁实秋与程季淑;

有彪悍婚姻之称的胡适与江冬秀;

有无情无爱的鲁迅与朱安……

并非所有爱情都如钱钟书与杨绛般美满,琐碎与平淡乃是生活的常态,他们的婚姻美满只是更多了一份与人相处的智慧,一份各自成长的动力,一份相互体谅的包容,以及思想的高度同步,各自成长,互相成就更好的彼此。

愿你能从书中看懂爱、明白爱、得到爱。

㈣ 民国名人们的原配夫人们,为何全都遇到始乱终弃的命运

民国时期,是个动荡的时代,无论是社会环境还是思想信仰都是处在剧变之中,受西方传入的新思想影响,民国时期的人们思想上更为开放,更向往自由,尤其是在婚姻问题上,讲究自由恋爱,你情我愿,对于老式包办婚更是不屑一顾。

民国闻人们大多出过国喝过洋墨水,思想境界上比之普通人更为高上一筹,封建式的老旧婚姻更是他们强烈抨击、厌恶的对象,然而非常遗憾的处在大时代变革中的他们中的大多数因种种原因往往成为了封建婚姻的受害者。为了冲破家庭束缚,解开封建枷锁,他们或者逃避婚姻,或者冷漠新妻,总是以极端方式表示与旧社会的决裂,这也从而造就了一大批生活极其不幸的所谓的“原配夫人”。

她们在极好的青春年华,将一生奉献给了一个陌生的男人,然而除了得到一个貌似光鲜的“名份”外,其他就如浮云般不可触及。这是她们自身的悲哀,也是时代的悲哀。

于氏

1876年,17岁的袁世凯在河南老家成亲,妻子是沈丘于氏。

据说于氏的祖父是淮阳首富,于家是典型的家长式封建家族,对于女子的教育,遵循的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因而于氏知识修养欠缺,对新生思想新生事物也比较抵触。

对于这样一位元配夫人,袁世凯自然是不满意的,两人唯一的成果也就只有长子袁克定了。在一次接见公使过程中,于氏在面对外国人的握手礼时根本不知道手往哪里摆,这使得袁世凯对她越是看不惯,也就逐渐冷落了。

卢慕贞

卢慕贞是孙中山的原配夫人,出生于广东香山的书香门第之家,十七岁时与当时十八岁的孙中山结婚,生下了三名子女:孙科、孙?约八锿瘛?/p>

卢慕贞的父亲卢耀显曾经在海外经商,家里条件优越,卢慕贞是中国传统的“贤妻良母”型女性,当孙中山在外奔波革命事业时,他在家里尽心尽力操持家务,让孙中山少了很多的后顾之忧。

辛亥革命成功后,孙中山成为中华民国大总统,卢慕贞携子女赶到南京伴随在孙中山身边。1913年,孙中山赴日本考察,卢慕贞也是一同前往。

“二次革命”失败后,孙中山流亡日本,在日本期间,宋庆龄开始担任中山的英文秘书。1915年两人相爱,正是在同年9月,孙中山与卢慕贞摊牌提出离婚。面对同盟会元老们的强势支持,卢慕贞却很是理解地同意了离婚。当年10月,孙中山与宋庆龄在东京成婚。

离婚后,卢慕贞几经转折居住在澳门,直到1952年去世。

赵春桂

张作霖的原配夫人赵春桂,是曾经救过张作霖的富户赵占元的女儿,她嫁给张作霖时张作霖还没有发迹,可以说是“患难夫妻”,两人生有一女二男:张首芳、张学铭、张学良。

赵春桂在人际关系处理上很是到位,是个不可多得贤内助,她常常为张作霖排忧解难,处理张作霖与兄弟间的关系。然而等到张作霖功成名就,赵春桂已经人老珠黄,不可避免地喜新厌旧戏码上演,随着矛盾加深,两人越行越远,赵春桂终在郁郁寡欢中于1912年去世。

朱安

朱安是浙江绍兴人,她与鲁迅的婚事,完全是由鲁迅的母亲一手包办,并未征求鲁迅的同意。鲁迅也是在1906年被老太太从日本骗回老家才完成的婚事。

鲁迅曾多次对人说,朱安是他母亲的太太,不是他的太太,那只是母亲送给他的一件礼物。因而他很是不愿意和朱安在一起,也不愿意和朱安同房,他也曾想到过离婚,但又顾虑到那个年代离婚对一个女人产生的重大影响,而无法痛下狠心。

朱安对鲁迅很敬重,称之为“大先生”,她尽心尽力地服侍着老太太,希望有一天大先生能够回心转意。朱安曾经认为,自己就像一只蜗牛,即使大先生不喜欢她,她只要肯努力,慢慢地往上爬,总是能够爬上去的。然而,许广平的出现,把她的所有幻想给打破。

绝望过后,朱安有些死心了,把全部精力放到了侍奉老太太身上,对于鲁迅的原配夫人身份,她也始终难以释怀,临终前还希望葬在鲁迅坟墓旁,而她最终未能如愿,被葬在了西直门外保福寺。

张琼华

郭沫若早在十岁那年就订过婚,女方后来夭折了。过了几年后,父母又给他定下了一门亲事,乐山苏稽镇张家的女儿张琼华。

张琼华读过书,认识字,家庭出身与郭沫若属于门当户对。郭沫若对这桩婚事却是很不满意,无奈之下,被迫举行了婚礼,但他坚决不与张琼华同房,结婚后第五天就跑去了成都求学。

从1912年结婚到1980年去世,长达六十八年的人生生涯里,张琼华一直过着守活寡的日子,但本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封建理念,她孝敬公婆,恪守妇道,而不敢有任何的想法,封建制度吃人从来不吐骨头,在她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张幼仪

张幼仪算不上是封建式女性,她曾就读江苏省立第二女子师范学校,接受过先进教育,而她与徐志摩的婚姻却是“媒妁之命,受之于父母。”

徐志摩对于这段婚姻很是反感,在1918年生了长子徐积锴后,就出国留学去了。之后,虽然也把张幼仪接到了身边,徐志摩也是很不愿意,只是把张幼仪当成是家里人强加给他的陌路人。等到徐志摩爱上了林徽因,不顾一切地追求,就连张幼仪有着二个月身孕也不管,非得要离婚。1922年生下次子彼得后,张幼仪在与徐志摩的离婚协议上签了字,两人也就此正式离婚。

张幼仪之后独力扶养两个儿子,彼得不幸早夭,徐积锴成年后在美国做了土木工程师,有着家庭的财力支持,她的生活倒不凄惨,还曾出任了上海女子商业银行副总裁,显示出超高的经商头脑。后来,张幼仪去了香港,与医生苏纪之结了婚,晚年生活过得还是不错。

王明华

看过陈凯歌导演的电影《梅兰芳》的人,对梅兰芳的妻子福芝芳以及曾经的爱人孟小冬应该不会陌生,然而福芝芳之前,梅兰芳还有一位原配夫人王明华。

王明华是旦角王顺福的女儿,比起梅兰芳还大上两岁,王明华与梅兰芳的感情还是很好的,两人生下了一儿一女,大永和五十。为了更好地照顾与支持梅兰芳的事业,王明华去做了绝育手术。没想到,儿女相继不幸去世,为了梅家传宗接代着想,在王明华的坚持下,才有了后来梅兰芳与福芝芳的姻缘。

之后,王明华、梅兰芳、福芝芳三人相处得不错,生活过得还好,只是没有福芝芳那么常被人提起。

毛福梅

毛福梅与蒋介石是同乡,于1901年嫁给了蒋介石。两人的结合,也是很具封建传统的“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因而感情基础极为薄弱,外加上两人无论是年龄学识以及思想文化都具有着很大的差距,这只能使两人在感情上越行越远。

1905年,蒋介石即远赴日本求学,聚少离多下,两人感情也逐渐转淡。1910年,两人的儿子蒋经国出生,依然未能改善两人感情。到了1913年,蒋介石身边已经多了一位妾姚冶诚,两人的婚姻实质上已经难以修复。

1921年,蒋介石的母亲病逝,办完丧礼后,蒋介石召开家庭会议,宣读了对毛福梅的休书。也就在同年12月,蒋介石在上海迎娶了陈洁如。然而,两人的离婚手续直到1927年,才正式办妥,因为当时蒋介石要娶宋美龄。

在“离婚不离家”的原则下,毛福梅最终同意了与蒋介石的离婚,走完了法律上的程序。至此后,她虽然不再是蒋介石的妻子,仍然住在蒋家,蒋家的族谱上也依然写有她的名字。

按照这样下去,毛福梅的生活应该是不差的,可是没想到1939年日军飞轰炸了溪口,毛福梅不幸遇难,享年57岁。

《夜狼文史工作室》特约撰稿人:菊花茶/文

菊花茶,本名郑良,网名菊花茶163,天涯新浪论坛知名历史作家,资深三国控。曾发表过《华山论剑》、《历史原来是这样的》、《三国往事越千年之建安十三年》、《快意恩仇的人生》、《祸起萧墙》等文集。

㈤ 为什么说民国爱情十有九悲

因为当时的时代背景,在爱情的道路上,相爱双方总是有太多不得已的理由

1、爱情的表达不同。

民国时期的爱情,可以用扑朔迷离来形容。但总体来说还是很传统的,在爱情的表达上比较委婉,我们在看那些民国时期的爱情的时候,很多都是用眼神交流,可谓是无声的爱情。

可以找到一个种猜不到结局的表白。很多人觉得民国事情的爱情好看大概也是因为如此吧。让敏姑欧子琪的爱情爱情懂了几分妖娆。民国事情的爱情,不仅仅在表达上不容易,在见面或是走上婚姻的殿堂也是不容易的。

2、束缚太多,不自由

张学良的爱情就是一个例子。张作霖因为早就为他定好了婚姻,所以张学良是没有太多的权力去选择自己的婚姻的,而这些大军阀往往都有着很强的实力,让这些婚姻成为了他们的实力的附属品。

一个没有独立性的婚姻,是何等的卑微,他成了很多家族的工具或是手段。当时还是父母包办婚姻的比较多,不像现在,自由恋爱,当时可不是自由恋爱。

3、离不开纷扰的爱情

民国时期,任何一种细节都可能成为争吵的理由,而女人是大多喜欢争吵善于争吵的,争风吃醋是女人的天性。而迫于无奈,有些人的爱情,以隐忍为条件才能够保全自己的地位,或是自己的生活。

(5)民国的婚姻怎么样扩展阅读:

民国时期着名的爱情

1、钱钟书和杨绛

钱钟书在清华大学古月堂前结识无锡名门才女杨绛,他们一见钟情,风雨同舟,相知相守65年。《圣经》有言:“有的时候,人和人的缘分,一面就足够了。因为,他就是你前世的人。”文坛伉俪钱钟书和杨绛的爱情便应了这句话。

钱钟书称杨绛“最贤的妻,最才的女”,而杨绛则回答:我一生是钱钟书生命中的杨绛。他们的爱情真的令我们所有人羡慕。

2、林徽因和梁思成

林徽因父亲和梁思成父亲是世交,两个地位显赫,门当户对。他们的婚姻是互补的,林徽因要强,而梁思成温和;林徽因感性,而梁思成理性。他们都热爱建筑事业,有共同的理想和追求。

梁思成是历史上的绝佳好男人,他的一生都谦让着林徽因,即使林徽因之前和徐志摩有一段爱情故事。婚前,梁思成问林徽因“为什么是我”时,林徽因俏皮的回答:“我会用一生来回答,你准备好了吗”

㈥ 民国时期中国的婚姻有何变化

民国时期是指1912(民国元年)—1949年,这段时间,是一个承前启后的历史发展时期,各种社会因素都在向近代化方向发展。中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转型,随着封建专制制度结束、民国建立,政治制度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剧变,社会经济相应发展,人们的价值观念也发生变化,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迁。这些冲击着城市传统社会结构,传统婚姻制度也受到挑战并开始出现了变动。本文试图对民国时期婚姻制度的变迁,从而揭示民国社会的变迁。
在经历了清末维新、辛亥革命到民国成立等长期社会演变之后,民国社会恰好处在“破坏告成,建设伊始”的时间段。
众所周知,中国的传统婚姻是附于家庭的,婚姻纯粹是为家庭和宗族传宗接代的需要而存在,“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因此,婚姻带有宗族主义色彩。包办买卖婚姻,男女毫无婚姻自由。按照封建礼法的规定,婚姻缔结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①主婚权操与父母、祖父母等尊长手中,实际上是由男性家长行使的。青年男女结婚之前很多都没有见过面,结婚之后才开始培养感情。有的夫妻之间长年累月没有产生感情,却也因为受到封建但由于受封家长制、孝道等伦理观念的支配,两千年来人们无法摆脱而只能牺牲自我,以维系家族,根本不可能期待从婚姻中得到爱和快乐。这是一种牺牲个人利益服从家庭和家族利益的婚姻制度,它和传统封建家庭制度共同维护着宗法一体化的封建统治。
此时的婚姻是公开的一夫一妻制、男尊女卑、实行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此时的婚姻弊端重重,使青年男女没有婚姻的自由,更谈不上自由恋爱。
人类自古至今,所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个体婚制(一夫一妻制)是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特别是经济基础相联系的,是以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社会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②
中国传统的家庭与中国的小农社会是密不可分的。在封建社会,小农经济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很少。而到了19世纪20年代,中国近代化进程加快,人们的活动空间不断扩展。人们离开土地,进入工厂,经济开始独立,使青年男女脱离了父母的支配,此时人们之间的接触,为自由恋爱提供了条件。传统的父母包办婚姻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经济的发展,是青年男女更为独立,使婚姻的变革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政治上的宗族理论思想的束缚也是一方面。1911年,中华民国成立,封建专制政体崩解,传统社会关系开始松动,旧式婚姻家庭制度也受到影响,尤其是民国新法律的制定,加速了传统婚姻制度的解体。新《民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男女经济地位平等、离婚自由,传统婚姻制度正逐步失却以往的政治基础与法律保障。这给了传统婚姻制度一个重大的打击。
此外此时人们的婚姻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人们不仅提出了“婚姻自由”的口号,而且提出了“废除婚制”、“婚姻革命”的主张;婚姻制度发生了重大变化,纳妾制受到猛烈批判,一夫一妻制逐渐成为主要的婚姻制度和家庭制度;婚姻日益自由,包办婚姻逐渐减少,自主婚姻增多,离婚更加自由,离婚案件增多。
这段时间又有许多青年奋起开始思想大解放。梁启超猛烈抨击封建婚姻制度,主张婚恋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反对纳妾;③谭嗣同则以自己的婚姻生活实践一夫一妻制原则。二十世纪留学生知识分子群体形成,他们有西方社会生活体验,更加痛恨传统婚姻制度,对其批判更为彻底。1920年,上海《民国日报》曾开展“关于废除婚制问题”讨论,不少人主张废除婚姻制度,我们要有“自由的人格”,而“自由结婚,是一种彼此相互专利的结婚,是不合于‘自由的人格’的,所以我们要反对之。”④无政府主义者易家钺曾借“社会主义”的标签攻击一夫一妻制,鼓吹“无家”、“无婚姻”;⑤还有一些人把“爱情自由”与“通奸自由”、“性的解放”、“肉欲的解放”混为一谈,造成旧道德的否定与道德的虚无主义之间的混沌与朦胧。1926年自命激进的长虹发表《论杂交》一文,否认一切婚姻制度,侈谈“性”自由。⑥这些过于激进的改革主张否定了一切社会伦理道德,缺乏足够的现实感和严密的科学性,无法正确指导婚姻变革。
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纳妾制度,使女性的地位处于被掌控的地位,女性永远只能听从男性的指挥。在爱情上,由于丈夫的多妻,使的这些妻也好妾也罢,都得不到一份唯一的真爱。即使有爱,也不能使唯一的专属与自己,这是对女性爱情的不公平和践踏。多少妻妾,为了争宠,发生明争暗斗,搞得家庭生活不和睦,有的家庭甚至因此而家破人亡。这些负面影响不在少数。
民国建立后社会舆论和妇女团体均发出强烈呼吁,“禁止蓄婢纳妾”,“纳妾者以重婚罪论”坚决要求取消一夫多妻制,传统婚姻的一夫多妻制遭到社会的普遍反对。此时的妇女也不再永远处于受压迫地位,他们会为自己的权利而战。妇女已经开绐觉醒,她们已向不平等的一夫多妻制发起冲击,畸形的婚姻形态正受到人们的挑战。社会上的婚姻也开始提倡一夫一妻制度,使得夫妻之间的感情更加融洽,家庭和睦。同时,这种观念也受到了社会的支持。这样更加有利于家庭的稳定,感情的牢固。
同样,这一时期,父母对儿女婚姻的主动权渐渐消失。离开土地,进入工厂;离开家庭,进入学校等等,以及西方自由平等的思想的传入,使得青年的经济地位独立了,不再要依靠家里的支持,能够主导自己的一切。与此同时,接受了良好的教育。种种条件,使得青年开始交流频繁。男女结婚不再建立在相亲或者父母的要求,青年男女之间又了更多的选择空间。结婚的基础从互不相识,到此时的自由恋爱,相爱而结为夫妇。父母的强求也减少,婚姻的自主权增强。家庭的成立不仅是为了传宗接代,同时也是为了维系爱情,因此,夫妻关系也日趋平等,传统婚姻中夫为妻纲的观念已在淡化,越来越多的人追求正常的夫妻爱情生活,夫妻感情日臻浓厚。
传统婚姻的目的完全是为了生儿育女,传宗接代,侍奉父母,而民国时期的青年男女的婚姻目的却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此时的知识青年更多是我了浪漫,希望彼此一起生活,走过人生的日子。与此同时,离婚率也提高了。这时男女双方不再为了家族、为了礼教等束缚自己。男女双方认为没有感情或者失去了在一起生活的意义,就会选择和平地离婚。这也是一种告别彼此痛苦的方法。
在这个社会变迁的时期,婚姻制度在各个方面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大程度上来说,从婚姻制度的变迁折射出了民国时期社会的巨大变迁,这一时期,人们在思想、生活习惯、处世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婚姻变革从根本上否定封建家长制和男尊女卑、妇女节烈等传统纲常伦理,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思想观念的现代化,间接导致传统统治基础的初步削弱与分解,推助了民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㈦ 民国时期 婚姻自由吗

倒也未必。给你举几个例子:
1、徐志摩的原配是张幼仪,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徐志摩不喜欢张幼仪,后来更是直接离婚。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有一部剧叫《人间四月天》,让人认识到了徐志摩生命中另外两个他曾爱过的女人——林徽因和陆小曼。后来徐志摩和陆小曼,就是自由恋爱结的婚。
2、孙中山的原配是其兄长为其娶的。俗话说长兄如父,也算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后来孙氏家谱中的妾室,以及后来甚至没有进入孙氏家谱中的宋庆龄,都是自由恋爱的结的婚。
3、张学良的原配是于凤至,是张作霖和于凤至父亲定下的娃娃亲,也可看作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之后广为传颂的,却是张学良和赵四小姐赵一荻至死不渝的爱情。这也是自由恋爱,虽然赵四小姐直到50多岁才真正成为张学良的夫人。

㈧ 民国时期女性的婚姻状况

民国时期的女性婚姻状况是男主外女主内,女人没有外事权,民国时代的女性地位比较低,比较破的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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