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跨国婚姻怎么办结婚证
跨国婚姻办结婚证流程如下:
1、申请,可持相关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双方都是外国人的,还需提供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
3、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⑵ 跨国婚姻怎么办结婚证
需要双方一起到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⑶ 涉外婚姻怎样办理结婚证
在我国境内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手续,一般需要到大陆居民一方 户口所在地 的省民政厅 婚姻登记处 办理。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齐全后,经受理、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即予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进行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 的,应当补办登记。
⑷ 跨国婚姻怎么办结婚证
一、跨国婚姻怎么办结婚证
1、跨国婚姻办结婚证如下:
(1)当事人须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或该国驻华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所在国驻华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馆认证,或经第三国驻华使馆认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跨国婚姻在中国结婚需要哪些材料
跨国婚姻在中国结婚需要的材料如下:
1、中国公民应提供: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外国人应提供: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2)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⑸ 跨国婚姻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跨国结婚手续如下:1、双方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2、外国人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以及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有关机关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3、询问双方是否自愿、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4、对于符合条件的当场准予登记、发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⑹ 跨国婚姻怎么办结婚证
跨国婚姻在办理结婚证时,必须要带的证件具体如下:
1、有效护照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2、本人所在国公证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证明的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使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
3、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一、跨国婚姻办理结婚证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凡证件齐全,符合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相关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程序为申请;审查;登记;
3、办理结婚证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4、经过登记机关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双方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综上所述,跨国婚姻在办理结婚证时,必须要带的证件具体有有效护照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本人所在国公证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证明的无配偶证明,或者所在国使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必须持有公安机关颁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⑺ 跨国婚姻怎么办结婚证
法律分析:
一般来说 , 跨国婚姻办理结婚证要么就在中国 , 要么就在对方户籍所在国 。 如果在对方的户籍所在国 , 那么就需要根据对方的户籍所在国的相关婚姻登记条例执行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⑻ 跨国婚姻怎么办结婚证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⑼ 涉外婚姻怎么办理
涉外结婚办理手续如下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3、登记。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