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结婚证登记错误怎么办
法律分析:结婚证名字错误了可以重新补办的,只需要男女双方持各自的身份证、户口簿,男女双方共同到办理结婚登记的当地民政局去补办新的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② 结婚证内容有误的怎么补办结婚证
法律分析:更正结婚证上的错误需重新补领结婚证,补领结婚证要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对于属于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予以补正。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的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婚姻登记,其在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其在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③ 结婚证信息错误怎么改
法律分析: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中。若有任何信息错误,应及时更改,更改流程如下:1、本人带上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内容有误的结婚证,去原先发放结婚证书的机构开内容有误的证明。2、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重新办理新的证书。旧的作废民政局收回。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④ 结婚证上的信息错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结婚证上的身份证错了,民政局又查不到信息的,当事人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等到原登记的民政局去查阅婚姻档案,查到原始婚姻登记档案后,可以根据户口本和正确的身份证号码,请民政局重新补发一个新的结婚证,收回作废原结婚证。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⑤ 户口本婚姻信息错误怎么改
法律分析:在日常的生活中,一些证件登记错误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很麻烦的。比如当事人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有误,当事人可以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变更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⑥ 结婚证登记信息错误怎么补办
1.结婚证内容有误怎么补办
带上户口簿 没掉的结婚证村委会的证明 补办结婚证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我单位XXX与XX单位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回到顶部。
2.民政局错误登记结婚信息怎么办
案情简介:张甲以原身份证及户口本与丙在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又与丙很快办理离婚登记;后张甲又在公安机关以名字为张乙,办理了另外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声称未婚,又与丁在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民政局在办理该结婚证过程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而且不知道张以前有婚史和两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事情。
现张甲已经怀孕,丁得知张甲(与张乙同一人)隐瞒婚史及其他原因,想与张甲离婚,张甲不同意,而且张甲正在怀孕期间。张乙这个户口、身份证也是公安机关办理的,现在张乙这个户口已经被注销了,保留了原来张甲那个户口。
丁没有向法院提起要求离婚的民事诉讼。丁却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列被告为某县民政局,张甲(张乙)为第三人,要求民政局撤销丁与(张甲)张乙的结婚证。
观点:一、法院应裁定驳回丁的起诉;二、法院应判决驳回丁的诉讼请求;三、张乙的户口已经被注销,结婚证已经没有合法的基础,法院应判决撤销结婚证。 本律师倾向于驳回诉讼请求。
3.结婚证身份证号错误补办需哪些手续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有关规定:
六、关于补领结婚证、离婚证问题
申请补领结婚证、离婚证的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仍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补发结婚证。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法定婚龄,申请补领时已达法定婚龄的,当事人应对结婚登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婚姻登记机关补发的结婚证登记日期应为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之日。
因此,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与原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身份证件补发结婚证。
4.爸妈结婚证信息填写错误可以重新补办吗
1、首先看一下:你父母现在的身份证与现在的户口本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直接进行下一步;如果不符,比如现在的身份证名字与结婚证上的名字是同音不同字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还应先到派出所在户口本上增加一个曾用名,将以前结婚证上的字做为曾用名登记,另外从派出所开一份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人的证明。
2、如果现在的身份证与户口本一致: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初登记地的县区级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盖章,然后根据档案请求重新补办新证,新证用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身份证不一致就行。
如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先到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然后再到民政局补证。
到民政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档案。
5.民政局错误登记结婚信息怎么办
案情简介:张甲以原身份证及户口本与丙在某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又与丙很快办理离婚登记;后张甲又在公安机关以名字为张乙,办理了另外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声称未婚,又与丁在该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民政局在办理该结婚证过程中,材料齐全、程序合法,而且不知道张以前有婚史和两个户口和身份证的事情。
现张甲已经怀孕,丁得知张甲(与张乙同一人)隐瞒婚史及其他原因,想与张甲离婚,张甲不同意,而且张甲正在怀孕期间。张乙这个户口、身份证也是公安机关办理的,现在张乙这个户口已经被注销了,保留了原来张甲那个户口。
丁没有向法院提起要求离婚的民事诉讼。丁却向某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列被告为某县民政局,张甲(张乙)为第三人,要求民政局撤销丁与(张甲)张乙的结婚证。
观点:一、法院应裁定驳回丁的起诉;二、法院应判决驳回丁的诉讼请求;三、张乙的户口已经被注销,结婚证已经没有合法的基础,法院应判决撤销结婚证。 本律师倾向于驳回诉讼请求。
6.结婚证内容有误的话,如何补办结婚证
很多人领完结婚证后就把结婚证保存好,但是随着以后搬家,收拾,结婚证有的时候就被遗忘了那么结婚证丢了怎么办?有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可以补办结婚证吗?如何补办?本文通过讲解结婚证的概念,结婚证丢失补办的条件,如何做结婚证丢失补办等内容,讲述了结婚证丢失补办的知识。
%D%A结婚证丢了怎么办?%D%A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结婚证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 统一印制,由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 *** 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
%D%A结婚证丢失补办的条件 %D%A 一、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D%A 二、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D%A 三、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不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D%A结婚证丢了怎么办?如何做结婚证丢失补办%D%A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D%A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须持证件:%D%A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D%A 2、结婚证丢失证明。
(样式:我单λXXX与XX单λ的XXX于XXXX年XX月XX日在X处登记结婚,至今仍是夫妻关系。因保管不善,将结婚证丢失,特此证明。)
%D%A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D%A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D%A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ò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D%A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D%A。
7.结婚证号码写错了,要补办些什么手续
一、办法:
1、首先看一下:你父母现在的身份证与现在的户口本是否相符?如果相符,直接进行下一步;如果不符,比如现在的身份证名字与结婚证上的名字是同音不同字或身份证号码不一致:还应先到派出所在户口本上增加一个曾用名,将以前结婚证上的字做为曾用名登记,另外从派出所开一份这两个名字是同一人的证明。
2、如果现在的身份证与户口本一致: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到当初登记地的县区级民政局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查到后盖章,然后根据档案请求重新补办新证,新证用名及身份证号码与现身份证不一致就行。
如果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档案已经移交到当地档案馆,先到档案馆查阅婚姻档案,然后再到民政局补证。
到民政局要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档案。
二、你的问题:
1、不知道好办不?我是石家庄赵县的,能不能在石家庄办?:
(1)不难办,只是要跑路累人。
(2)只能到原登记结婚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去办。
2、还报丢失,重新领个容易?:报丢失也一样重新补证,不必单独费这一回事。
⑦ 错误的婚姻登记行为应如何处理
超过五年的错误婚姻登记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第一种是行政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应当对错误的行政确认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的婚姻登记。第二如果行政机关不愿撤销,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该行政行为无效或者对其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⑧ 结婚预约登记错误怎么办
法律分析:要是男女预约的结婚登记错误的话,可以在办理结婚登记之日前,打电话或直接到婚姻登记机构进行说明,然后看是否能修改预约登记的时间。
一般情况下只需要拨打预约的婚姻登记机构的电话,进行人工取消。当然要是不进行取消的话,也是没有关系的。预约登记的那天不去就没问题了,对以后结婚登记没有任何影响。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⑨ 结婚证信息错误法律上有效吗
法律分析:1、这就要看是哪一方面的登记错误了,是把人的名字打错或是日期等文字性错误是能够进行相关更换,然后就没有问题了;但如果要是有人假冒代替或是在不知情的条件下被领证的,就要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进行判断。
2、如果说在结婚证上有一些文字打印的不正确,这是不影响结婚证的有效性的,当在办理结婚手续时夫妻双方是都要上交相关的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副本的,这些登记的民政部门都是有留存的。所以只要是携带者相关的有效证件到民政局办理更换证件就可以了。
3、如果说男女双方想要进行结婚登记时,但是因为某一方的身份证件出现了问题,无法进行正常登记流程的时候,当事人使用第三人的相关身份证件冒充,而且瞒过了民政机关的检查进行登记结婚了,这时候因为当事人隐瞒事实,导致婚姻登记产生错误,而后无论第三方是否知情,当事情暴露,产生诉讼事件时,因为本来结婚的应该是甲和乙,但是由于甲的问题无法进行办理,所以使用了丙的相关信息进行结婚,在法律上就算做乙和丙结婚,但是由于应该是甲和乙结婚,所以这份错误登记的结婚证应该是无效的,不被支持的。
4、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的相关记录:在当事人办理结婚证时要出具真实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等材料,而且是要在双方都接受婚姻事实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登记,而且民政机关是有义务进行相关文件的检查工作的,要确保身份信息正确才是办理结婚的基础,所以无论是因为民政机关的错误判断或是当事人刻意的隐瞒事实,导致的登记人员错误,有明确证据的都应该算作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