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历史类型
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以下历史类型:
(1)群婚制。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
(2)对偶婚制。
(3)一夫一妻制。一夫一妻制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
❷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什么
人类婚姻的发展类型经历了乱婚、伙伴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婚姻。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长期契约关系。婚姻是组成家庭的基础和根据。
精神物质等方面的自愿结合,并取得法律、伦理、医学、政治等层面的认可,双方共同生产生活并组成家庭的一种社会现象,形成人际间亲属关系的社会结合或法律约束。
婚姻的本质和意义
婚姻是为了社会关系的稳定,为了感情的需求,繁衍后代只是婚姻的结果,当然,不可否认,婚姻对于男女关系和家庭的稳定以及后代的养育培养是很重要的。
但是婚姻的根本是出于感情的交换,感情上需要一个稳定的伴侣,所以出现了婚姻,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稳定的爱情关系,就连繁衍后代也在一定程度上是有稳定夫妻关系建立社会和谐的作用。
❸ (多选)从广义上说,人类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哪几种历史类型
人类社会婚姻家庭的演化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形态。
❹ 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历史类型加朝代
1,群婚制。群婚即指团体婚,是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形式,群婚制又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 缘群婚制。 (1)血缘群婚制就是按照辈分划分婚姻集团,同一辈分的男女互为夫妻,他们的子女也互为夫妻。 (2)亚血缘群婚制。又称伙婚制,是群婚制的高级阶段,它虽然仍是同辈分男女的集团婚,但是排斥 了兄弟姐妹间的通婚。亚血缘群婚制,是指若干数目的姐妹和若干数目的兄弟共同结婚。这些姐妹 和兄弟之间没有血缘关系。由此可见人类按次第排斥近亲婚配的趋势 2.对偶婚制。对偶婚是人类社会第二个婚姻家庭形态,是从群婚制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式。对偶婚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期相对稳定地同生活,但双方仍有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自由的婚姻形式。典型的形式是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 总结:群婚制和对偶婚制都是原始社会的婚姻形态,其特点和规律表现为: 1).建立在原始社会公有制基础上 2_.其发展变化反映了原始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 3).受自然选择规律的影响,表现出越来越多的婚姻禁例。 3. 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也叫个体婚制,是指一个人只能有一个配偶,即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要求任 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以上配偶,有配偶者在原终止前不得与第三人再建立夫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 文明时代各普遍确认的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制经历的几个发展阶段: 1)奴隶制的一夫一妻制的特点是公开的买卖婚姻、男尊女卑、野蛮的多妻制、妻子儿女处于无权地位。 2)封建制的一夫一妻制主要特色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3)资本主义的一夫一妻制以形式上的婚姻自由代替了包办强迫,一夫一妻制以法律形式予以确定 4)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以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原则为特征。可见,群婚制是和蒙昧时期相适应的对w偶w婚w制.是h和u野n蛮s时h期a相z适x应.的c一o夫m一妻制是和文明时期相适应的。 hi..com/www.hunshazx.com
❺ 历史上的婚姻形式是什么
婚姻的形式,简言之就是嫁娶的方法。我国历史上存在过多种婚姻形式。
(1)掠夺婚。男子未得女子及其亲属的同意,用掠夺的方法强娶女子为妻,俗名叫抢婚。
(2)买卖婚。完全视女子为权利客体,以财物作为价金购买妻妾,把婚姻纯粹看成财物交易关系。
(3)交换婚。两个氏族的男方互换其姊妹为妻,或互换其女儿为媳,是对等交换的议婚。
(4)服役婚。男子于婚前或婚后,须在妻母家服劳役若干时间,作为娶妻的代价。这其实是买卖婚的变形,不过以劳务代替财货而已。
(5)聘娶婚。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聘”的含义,第一是父母之命,第二是媒妁之言,第三要有聘约。其实,聘娶婚是强迫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它是封建制婚姻的代表形式。
(6)选婚与罚婚。挑选良家女子或挑选犯罪者家中的女子纳入后宫,由帝王自己享用或赐给宗室子弟为选婚。对于帝室选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或是断配给臣下,或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婚配,此为罚婚。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
(7)赠婚与赐婚。依父母或有权人的意志将其所支配的女子赠送给别人为妻,叫做赠婚。帝王将搜刮来的民女、犯罪者的妻女以及俘虏的女子赐与子弟或臣下,叫做赐婚。两者都属于强制婚性质。
(8)收继与续嫁。收继,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个别也有收庶母为妻妾的。续嫁,指姊亡,妹续嫁于姊夫。
(9)招赘婚。男到女家落户。赘婿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养老女婿”,一辈子在女家;一种是“出舍女婿”,在女家服役一定年限,仍回男家。
(10)养媳嫁。大多是有子嗣后,抱养别家女儿作养女,适龄期再与本家子成婚。
(11)指腹婚。又称胎婚,是两家主妇同孕,指腹相约定下婚姻。
(12)小女婿婚。男家儿子尚为孩童,因缺少劳动力,娶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为媳。
(13)荒婚。公婆或未婚夫病重垂危之际女子嫁到男家冲喜。
(14)招夫婚。丈夫死后或生前无力养家,再招一夫共同生活。俗称“拉帮套”、“搭伙”。
(15)典妻婚。将妻作为物权客体议价典给他人,典约期满,以价赎回。
(16)雇妻婚。将妻出租,按期收取雇金(租金)。
(17)虚合婚。为已死亡了的男女举行婚礼。包括两种,一是冥婚,又称嫁殇婚、娶殇婚,指男女死者联姻;一是过门守贞,指定婚后,未婚夫死亡,未婚妻仍入夫家为妇终身守节。也有望门终生守寡的,称“望门婚”。
(18)转房婚。学术上又称逆缘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妹妹”,共夫共妻的残余形式。兄亡嫂转嫁其弟,弟亡弟媳转嫁其兄,姊亡妹续嫁姐夫。
(19)表亲婚。通常称姑表婚与舅表婚,是古老的亚血缘婚的遗俗,指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言。
(20)姘度婚。非法同居,古称“野合”、“私奔婚”。
(21)共妻婚。是旧社会流行于西藏地区的婚俗,是古代血缘、亚血缘婚的残余变异形式。多为兄弟共妻,结婚时兄为主夫,其余弟为副夫。
(22)阿注婚。此婚俗流行于永宁纳西族,“阿注”意为朋友,男女双方皆可称之。是一种以女系为主,临时结交同居为婚的婚姻形式。
(23)试验婚。是正式结婚前行试验同居的婚俗。过去西南少数民族中这种婚姻形式较多,是一种自愿婚的萌芽。
(24)自愿婚。以男女双方性爱为基础的婚姻,“私奔婚”是自愿婚的古俗形式。
❻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与发展
人类两性、血缘关系进步到社会制度范畴的婚姻家庭,是一个复杂、曲折、漫长的历史过程。作为社会制度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总的说来,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和社会制度的历史类型是一致的。我们通常以经济基础的类型作为划分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的基本依据。
原始社会早期经历过一个漫长的前婚姻时代,那时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结成规模不大的群体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在群体内部,男女成员在两性方面是没有任何限制的。随着原始社会的缓慢发展,从最初的那种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群婚制的各种形态。从广义的婚姻家庭的概念的意义上说,群婚制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可将婚姻家庭制度分为群婚制、对偶婚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历史形态。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另外,恩格斯还对未来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了科学的预见,断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后,必将出现与新的时代相适应的,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真正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 (一)群婚制
根据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提出的婚姻家庭进化模式,群婚制划分为血缘群婚制和亚血缘群婚制两个阶段。
1、血缘群婚制
2、亚血缘群婚制
(二)对偶婚制
是在母系氏族中的婚姻制度,孩子随母亲姓、和母亲所在氏族居住在一起。
(三)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 又称个体婚制,是指根据一定社会规范的要求, 一男一女结为夫妻,任何人在同一时间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配偶的婚姻制度。
❼ 婚姻家庭制度的历史类型
夫妻财产制,主要是一国关于夫妻财产所有权问题的法律制度,它还涉及夫妻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一系列问题,又被称为“婚姻财产制”。某一国家采取何种夫妻财产制立法模式与类型既受自身立法传统、风俗习惯及思想文化因素的影响,又与社会发展、家庭结构变化,乃至夫妻各自经济的独立紧密相联。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也是充分考虑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历史发展的进程,借鉴国外的经验逐步发展起来的。夫妻财产制度是关于夫妻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债务的清偿和婚姻解除时财产清算的根据,以及对外财产责任等方面的法律制度。
它不但是调节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涉及到交易安全问题。夫妻财产制与夫妻身份关系一样,总是与一定的社会制度相适应,采取什么样的夫妻财产制,首先取决于他的社会生产关系和经济发展水平,同时又受自身的立法传统、风俗习惯以及其他的思想、文化因素的影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人们的观念日益更新,在夫妻财产关系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制定于1980年的婚姻法虽然在总的精神和原则上是合理、可行的,基本符合中国国情,但对于调整这些新情况显得力不从心,法官在处理一些具体案件时也无法可依。因此,在此次婚姻法修改中,对夫妻财产制度做出了新的规定。新婚姻法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度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完善,原有的规定变得更加具体,同时还做出了很多新的规定,这些新规定对社会上普遍争论的焦点问题做出了较为明确合理的回答,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全文包括以下具体内容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结婚,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二节父母子女关系和其他近亲属关系,第四章离婚,第五章收养,第一节收养关系的成立,第二节收养的效力,第三节收养关系的解除。
❽ 原始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的类型
原始社会婚姻形态:
一般经过了杂婚、血缘婚、氏族外婚(群婚,氏族社会主要婚姻形式)、对偶婚、一夫一妻制。
杂婚:无婚姻、家庭观念,两性关系混乱,后代健康状况极差。
血缘婚:内婚制,后代发育不良,痴呆聋哑,易夭折
氏族外婚制:
野合而婚。没有固定场所进行婚配结合。
公房制。随着生产力发展,人们修建固定的住宅,并修建氏族外婚制使用的房屋,为男女婚配提供了一定的条件。
走访婚。第一种,男子夜间到女方家访宿,次日拂晓翻悔母家同母家成员生活,婚姻的结合与离异都比较自由。第二种,男子不仅夜间在女方家居住,白天也和女方生产、生活在一起,具有对偶婚的性质。
对偶婚。以女子为中心,男子嫁到女方从妇居,男女平等。
一夫一妻制:是由于私有制的产生和财产继承制的变化。主要存在于父系氏族社会,男子是家庭和社会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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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常见的婚姻家庭形式主要分为哪三种类型
形式之一:以对家庭的建设完善和成就感为满足型。
如果两个人,是以这样的目的价值取向的婚姻,若要得到幸福和满足,条件是:首先,彼此嫁给了爱情。之后是,孩子的获得达到预期。再之后是,事业或者家庭财务不断完善与增值。也就是说,爱情被转化成家庭个因素的发展与优化趋势。许多成功的商人家庭,这样的特征明显。因为他们的目的明显,核心坚实。趋利避害。
形式之二:以个人获得外在的认可为满足型。
这一类型的目的是:得到家庭以外成员的认可为满足。存在这样类型的人,比较淡化利益,也比较淡化家庭,他们不是以家庭建设的成就感为满足,而是以获得家庭之外的人的认可为满足。有时是领导,有时是权威,有时是偶像,有时是特定的人或者某群体。
这样的婚姻家庭没有核心目的,是以婚姻存在的两个人之一的个人寻求外在情感满足为目的。如果两个人同时具备上述特征,婚姻存在的长久性不大,如果其中一个有上述特征,那么,婚姻的存在必是妥协型的。貌合神离。
形式之三:单体存在。
单体存在,不算是婚姻形态。但是,到了或者应该结婚的人而不婚,属于零婚姻。其实就是站在婚姻之外的单体。这样的人该婚而不婚,无外乎两个因素:身体的,和心理的。身体的,包括比如性冷、洁癖性强迫、不孕、中性人等。心理的,包括比如同性、严重交流缺陷、恐惧、厌倦者等等。
❿ 家庭制度在历史上经历哪些阶段,为什么最后实行一夫一妻制
自人类进入阶级社会以后,起源于私有财产制的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家庭制度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它经历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不同社会一夫一妻制的性质和特征,都反映了各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要求。
奴隶制的、封建制的和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制度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具体的历史形态。它们因均以私有制为基础而具有共性,又因各该社会中私有制形式的不同而各具特色,反映了当时社会中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种种特点。
奴隶制的一夫一妻制建立在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奴隶主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劳动者——奴隶。男子可以从战争中获取女奴为妻,也可以用购买女奴的方法取得妻子。奴隶制的一夫一妻制具有虚伪性和片面性;
封建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封建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的。封建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但农民对地主具有程度不同的人身依附关系。封建的小生产经济和封建等级制度,在婚姻家庭制度上也有相应表现。实行家长制、包办强迫婚姻、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一夫一妻多妾制,是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特征;
资本主义社会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上的。其生产关系是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商品经济是支配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虽然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原则在婚姻家庭中也逐步得到了贯彻。但是,资产阶级的婚姻家庭关系,在本质上是以金钱、财产关系为转移的。以婚外情人、通奸和卖淫作为对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形式,是资本主义一夫一妻制的特征;
社会主义的一夫一妻制,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男女法律地位平等的基础上的。它具有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等基本特征。法律不允许任何形式的重婚、纳妾现象存在。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建立后,需要经历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在一定的发展阶段,婚姻家庭领域里还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旧制度、旧思想的残余。人类的婚姻家庭制度不断地从低级向高级形式发展,这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