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结婚证丢了怎么补办
结婚证丢了一本可通过如下方式补办:由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另一方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前往登记结婚的登记机构申请离婚登记。经登记机构审查后,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❷ 结婚证丢了怎样补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1、结婚证丢失的补办流程如下:
(1)需要申请补办手续,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
(2)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结婚证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3)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应当办理《夫妻关系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关系证明》应提交的证件包括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二人近期免冠半身合影照片三张。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补领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申请补领一方的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或者损毁的证明;
3、在婚姻登记机关的查档证明。如果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4、夫妻双方的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
❸ 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补办结婚证的流程:
一,本人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者是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并当场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二,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查证属实的,当场补发结婚证。没有婚姻登记档案或者不能查到申请人婚姻登记档案的,需要申请人提交其他可以证明夫妻关系材料,比如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补发结婚证的前提是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申请补发结婚证不同于申请结婚登记。很多夫妻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后,未办理复婚,则不能直接向民政局申请补发结婚证。
❹ 结婚证丢失怎么补办
可以补办结婚证,需要持法律所规定的材料,一般需要身份证、户口本,双方近期合影等。
如果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话,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
通常,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话,一般会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如果婚姻登记机关没有查到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可能需要另行查档,再进行补办。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需要持法律规定的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补办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如果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必要时根据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查档证明,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领结婚证。
结婚证虽然不像身份证频繁使用,但是一旦丢了想要办理出国探亲手续、继承财产、保险等涉及身份关系的事情就会遇到麻烦。
一般情况下,近十年的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十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当天就可拿到新证。
有部分人想要用护照领结婚证,这是不允许的。内地居民领取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颜色统一。
4、除上述材料外,再婚当事人需另外携带离婚证、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等证明材料。
注意: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❺ 结婚证丢了如何补办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所需资料: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法律分析
不管是结婚证丢失了还是损坏了,其实都是允许进行补办的。当然补办的时候就不需要双方共同前往,但此时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否则的话工作人员也是有权拒绝补办结婚证的。结婚证丢失补办的条件:1、结婚证遗失或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维持该状况;3、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因故未能亲自到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公证的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