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史怎么写正常
初婚:第一次结婚的状态。
2.已婚:结婚状态,有配偶。
3.离异:离婚后单身。
4.再婚:再次结婚,不管第几次。
不是必要,婚姻史不用写太全,差不多四种状态就行了,多次显得不太好。
② 病史记录需要填写哪些内容
一、病历书写一般要求:
1、病历记录一律用钢笔(蓝或黑)书写,字迹清楚、用字规范、词句通顺、标点正确、书面整洁。如有药物过敏,须用红笔标明。病历不得涂改、补填、剪贴、医生应签全名。 2、各种症状、体征均须应用医学术语,不得使用俗语。 3、病历一律用中文书写,疾病名称或个别名词尚无恰当译名者,可写外文原名。药物名称应用中文;诊断应按照疾病名称填写。 4、简化字应按国务院公布的“简化字总表”的规定书写。 5、度量衡单位均用法定计量单位,书写时一律采用国际符号。 6、日期和时间写作举例1989.7.30.4或5pm。 7、病历的每页均应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和页码。各种检查单、记录单均应清楚填写姓名、性别、病历号及日期。 8、癌症、精神病等特殊疾病的病历诊断必须有上级医院的病理报告、诊断证明及相关资料。
二、门诊病历书写要求:
1、要简明扼要,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和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及治疗处理意见等,均记载于病历上,由医师签全名。 2、初诊必须系统检查体格,时隔三个月以上复诊,应作全面体检,病情如有变化随时进行全面检查并记录。 3、重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 4、每次诊疗完毕作出印象诊断,如与过去诊断相同亦应写“同前”。两次不能确诊应提请上级医师会诊,详细记载会诊内容及今后诊断计划,以便复诊时参考。 5、病历副页及各种化验单、检查单上的姓名、年龄、性别、日期及诊断用药,要逐项填写。年龄要写实足年龄,不准写“成”字。 6、根据病情给病人开诊断证明书,要记载主要内容,医师签全名,未经诊治患者,医师不得开诊断书。 7、患者需住院时,由医师在病历上写明住院原因和初步诊断,记录力求详尽。 8、门诊医师对转院患者应负责填写转院病历摘要。
三、急诊病历书写要求:
原则上与门诊病历相同,但应突出以下几点: 1、应记录就诊时间和每项诊疗处理时间,记录时详至时、分。 2、必须记录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有关生命指征。 3、危重疑难的病历应体现首诊负责制,应记录专业医师的会诊等内容。 4、对需要即刻抢救的患者,应先抢救后补写病历,或边抢救边观察记录,以不延误抢救为前提。
四、住院病历书写要求:
1、住院病历由住院医师或试用期医师书写,在主治医师指导下进行。 2、对新入院患者必须书写住院病历,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家族史、个人生活史、月经史、婚育史、体格检查、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病历小结、鉴别诊断、诊断及治疗等,医师签全名。 3、住院病历应尽可能于次晨查房前完成,最迟须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急症、危重患者可先书写详细的病程记录,待病情允许时再完成住院病历。 4、住院病历必须由主治医师及时审阅,做必要的修改和补充。修改住院病历应用红墨水。修改后,修改者用红墨水签名。被修改六处以上者应重新抄写。
五、入院记录书写要求:
1、入院记录是住院病历的缩影。要求原则上与住院病历相同,能反映疾病的全貌,但内容要重点突出,简明扼要。 2、入院记录由住院医师书写,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3、对既往史及系统回顾、个人史、婚姻史、月经、生育史、家族吏及体格检查中与本病无关的资料可适当简化,但与诊断及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及阴性资料必须具备。
六、再次入院病历记录的书写要求:
1、因旧病复发而再次住院的患者,书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因新发疾病而再次住院,不能写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应按住院病历和入院己录的要求及格式书写,可将过去的住院诊断列入既往史中。 2、书写再次入院记录时,应将过去病历摘要以及上次出院后至本次入院前的病情与治疗经过,详细记录于病历中。对既往史、家族史等可从略,但如有新情况,应加以补充。 3、患者再次入院后,医师应将上次入院记录调出,并置于再次入院记录之后。 4、再次入院病历和记录的书写内容及格式同住院病历和记录。
七、病历中其他记录的书写要求:
1、病程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应包括症状、体征,诊断和诊断依据,初步诊疗计划,重危患者观察病情变化的注意事项。 病程记录应包括病情变化(症状、体征)、上级医师对病情的分析及诊疗意见、医技科室检查结果、特殊治疗的效果及反应、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会诊意见及对原诊断的修改和新诊断确立的依据。 病程记录由经治医师记录,一般病人每1 - 2天记录一次,慢性患者可3天记录一次,重危患者或病情突然恶化者应随时记录。 2、交班医师均需作出交班小结,接班医师写出接班记录。阶段小结由经治医师负责记录在病程记录内。 3、决定转院的患者,住院医师必须书写较为详细的转院记录,由组长审查签字。 4、出院记录和死亡记录应在当日完成,出院记录内容包括病历摘要及各项检查要点、住院期间的病情变化及治疗经过、效果,出院时情况、出院后处理方案和随诊计划,由经治医生书写,并同时抄写于门诊病历中,以便门诊复查参考。死亡记录的内容除病历摘要、治疗经过外,应记载抢救措施、死亡时间及原因,经治医师书写,组长审查签字。
八、患者整理病历,在病房存档。
住院期间病案排列: 出院后病案排列: 体温记录单(逆序) 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逆序) 出院记录单(顺序) 住院病历(顺序) 入院记录(顺序) 入院记录(顺序) 住院病历(顺序) 病程记录(顺序) 病程记录(顺序) 会诊记录(逆序) 会诊记录(顺序) 特殊治疗单(逆序) 特殊治疗单 化验粘贴单 化验粘贴单(逆序) X线检查记录 护理病历(顺序) 特殊检查单 X线检查记录 出院记录单 特殊检查单(顺序) 住院病案首页(封面) 医嘱单(顺序) 门诊病历 体温单(顺序) 护理病历(顺序) 门诊病历
③ 婚姻状况怎么填写
婚姻状况有四种填写方式,分别如下:
1、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还没有结婚,即使是订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或者说是没有领取到结婚证的,婚姻状况都是未婚;
2、已婚,这种就是指进行了婚姻登记的人,即使没有办婚礼仪式,但是法律上已经承认。具体还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
3、离异,这种是指办理了离婚登记的人,即使双方还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应该写离异。而不是未婚;
4、丧偶,这种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为某种原因死亡的。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
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④ 住院病历包括哪些内容,入院记录应当如何书写
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麻醉记录单、手术及手术护理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或死亡记录)、病程记录(含抢救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等。
入院记录的要求及内容。
(一)患者一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职业、人院日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
(二)主诉是指促使患者就诊的主要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三)现病史是指患者本次疾病的发生、演变、诊疗等方面的详细情况,应当按时间顺序书写。内容包括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情况的变化,以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等。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予以记录。
(四)既住史是指患者过去的健康和疾病情况。内容包括既往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药物过敏史等。
(五)个人史,婚育史、女性患者的月经史,家族史。
(六)体格检查应当按照系统循序进行书写。内容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一般情况,妓肤、粘膜,全身浅表淋巴结,头部及其器官,颈部,胸部(胸廓、肺部、心脏、血管),腹部 (肝、脾等),直肠肛门,外生殖器,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
(七)专科情况应当根据专科需要记录专科特殊情况。
(八>辅助检查指人院前所作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应当写明检查日期,如系在其他医疗机构所作检查,应当写明该机构名称。
(九)初步诊断是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人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步诊断为多项时,应当主次分明。
(十)书写入院记录的医师签名。
⑤ 病例上那个 个人史是要写什么的
介绍 自己疾病的发展状况
比方说:在哪些医院看过,医院确定的什么病,以及病的一些疾病状况,吃过什么药物
不过一般我们都记不得那么多,所以我们只需要把医生确定的什么病写下来就行
当然如果有些关于自己的生病状况比较突出 也可以描述什么时间有什么突出的表现了
⑥ 病历书写里,婚育史的格式是什么。
在生育史写几子,几女,
子女病史不记录,
只记录父母,兄弟姐妹。
如果患者有糖尿病等遗传性疾病,子女的病情可以记录,比如子患糖尿病,已故。
⑦ 离婚病历婚育史怎么写
按照正常的来写就是了,如果已经育有小孩,就写生过一子什么之类的,离婚与否不影响这些婚育史的填写
⑧ 婚姻史怎么填写
婚姻史如果,你结婚了,那么就写已婚,如果你单身,就写单身,如果是离异,那么就是写离异
⑨ 婚史情况怎么写
初次生育申请人婚育情况声明
本人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军官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工作单位:
本人申请办理初次生育登记,截止目前本人的婚姻和生养育状况做出如下声明:
1.婚姻情况本次婚姻属于
初婚、离婚再婚、丧偶再婚
配偶姓名
身份证(军官证)号
既往婚史情况
配偶姓名 身份证(军官证)号 结婚时间/离婚时间
2.生育和收养子女情况
截止目前本人生育或收养并存活
个子女。(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
本人保证以上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实愿承担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本声明要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签名应当由声明人本人签名。
不实声明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1、获取的生育登记自始无效由办理机关予以撤销。
2、属于不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的按照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从重缴纳社会抚养费纳
入个人诚信记录五年内取消被录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资格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由有人事
管理权限的部门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其他人员由其所
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取消所在单位或组织以及主要领导负
责人评选年度综合性评先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资格取消个人综合性评先评奖、授予荣
誉称号等资格。
⑩ 未婚产子 婚育史怎么写
填未婚。
婚姻状况根据自己的实际状况填写,一般有四种情况,分别是未婚、已婚、离异和丧偶,如果是没有结过婚的人,填写未婚,如果是结过婚又离婚的,不能填写未婚,只能写离异。
已婚指的是进行了婚姻登记的人,具有法律效应,即使没有办婚礼仪式,但是法律上已经承认,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复婚有配偶的情况。
未婚指的是没有结过婚的人,即使是订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还没有进行婚姻登记或者没有领取到结婚证的,婚姻状况都是未婚。